板橋簡易庭97年度板簡字第226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簡易判決
原   告 乙○○
被   告 甲○○
            樓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97年2月26日言詞
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 伍佰玖 拾柒萬伍仟元自民國九十六年十二
月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台幣伍佰玖拾柒萬伍仟元為原告
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甲、兩造聲明及陳述要旨:
一、原告主張:執有由被告簽發,發票日、票面金額、付款人、
票號如附表所示之支票9紙,詎於附表所示之提示日向台灣
票據交換所提示,分因存款不足(如附表編號所示一至五)
或存款不足及拒絕往來戶(如附表編號所示六至九)為由而
遭退票。爰本於票據之法律關係提起本訴,並聲明︰求為判
決:如主文所示。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惟據其提出之聲明異議狀,聲
明求為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其陳述略稱:兩造債務尚有糾
葛,礙難照付云云。
乙、程序方面:
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
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事,應准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
論而為判決,合先敘明。
丙、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與所述相符之支票9紙及退票
理由單6紙影本為證,依本院調查之結果,原告所提出之票
據符合發票行為之形式要件,且係被告所具名開立,退票理
由單上亦載有付款提示日及不獲付款之理由,被告經合法通
知,既未到庭,復未抗辯上開債務不存在,僅泛稱﹕是項債
務尚有糾葛云云置辯,委無可採,應認原告之主張為實在。
二、按支票之發票人應照支票之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而執票人
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
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釐計算,票據法第126條、第
133條定有明文。從而,原告本於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
告給付本件票款0000000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日(即民國96
年12月2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核屬正
當,應予准許。
丁、假執行之宣告:
本件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1項至第4項訴訟適用簡易程
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及被告得供相
當擔保金額而免為假執行。
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97  年  3  月  6  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官李昭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台北縣板橋市○○
路○段○○巷○號)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
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
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7  年  3  月  6  日
               書記官許曉琪
附表:
┌──┬───────┬────┬────┬────┬─────┐
│編號│付款人│發票日│提示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
│││││(新台幣)││
├──┼───────┼────┼────┼────┼─────┤
│1│永豐銀行積穗分│96.06.04│96.06.04│95000元│AA0000000│
││行│││││
├──┼───────┼────┼────┼────┼─────┤
│2│台北國際商業銀│96.06.25│96.06.25│500000元│QM0000000│
││行積穗分行│││││
├──┼───────┼────┼────┼────┼─────┤
│3│永豐銀行積穗分│96.07.17│96.07.17│800000元│AA0000000│
││行│││││
├──┼───────┼────┼────┼────┼─────┤
│4│永豐銀行積穗分│96.07.31│96.07.31│830000元│AA0000000│
││行│││││
├──┼───────┼────┼────┼────┼─────┤
│5│永豐銀行積穗分│96.08.02│96.08.02│800000元│AA0000000│
││行│││││
├──┼───────┼────┼────┼────┼─────┤┤
│6│永豐銀行積穗分│96.08.21│96.08.21│750000元│AA0000000│
││行│││││
├──┼───────┼────┼────┼────┼─────┤
│7│永豐銀行積穗分│96.09.06││800000元│AA0000000│
││行│││││
├──┼───────┼────┼────┼────┼─────┤
│8│永豐銀行積穗分│96.09.28││700000元│AA0000000│
││行│││││
├──┼───────┼────┼────┼────┼─────┤
│9│永豐銀行積穗分│96.10.11││700000元│AA0000000│
││行│││││
└──┴───────┴────┴────┴────┴─────┘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