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票字第876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2月2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票字第8762號聲請人周昌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 陳任尉 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相對人陳任尉之身分證統一編號是否有誤載,請查明更正,並提出其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12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洪佩如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