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訴字第84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上訴字第84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8月2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上訴字第848號上訴人即被告 林世凱 指定義務辯護人 高宥翔 律師上訴人即被告 詹官達
住○○市○○區○○路○段000巷000弄00號0樓選任辯護人 吳文華 律師上列上訴人等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578號,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張惠立
法官劉兆菊法官廖怡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芷含中華民國1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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