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2年度聲字第190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2年聲字第19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1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1900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吳毓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2年度執聲字第79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吳毓哲犯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
理由
一、本件受刑人吳毓哲因犯如附表所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4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劉登俊
法官賴妙雲法官陳得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
書記官陳三軫中華民國102年11月15日附表
受刑人吳毓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0.10.2│101.2.11││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台中地檢100年度毒偵字│台中地檢101年度毒偵字第││年度案號│第3479號│974號│││││├─┬────────┼───────────┼────────────┤│最│法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後│││││事├────────┼───────────┼────────────┤│實│案號│101年度訴字第15號│101年度訴第1079號││審│││││├────────┼───────────┼────────────┤││判決日期│101.2.29│101.5.31││││││├─┼────────┼───────────┼────────────┤│確│法院│台中地院│台中地院││定│││││判├────────┼───────────┼────────────┤│決│案號│101年度訴字第15號│101年度訴字第1079號│││││││├────────┼───────────┼────────────┤││判決確定日期│101.3.26│101.6.25││││││└─┴────────┴───────────┴────────────┘
受刑人吳毓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3│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0.9.5│100.9.6││年月日│││├──────────┼───────────┼────────────┤│偵查(自訴)機關│台中地檢101年度偵字第│台中地檢101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9497、14034號│9497、14034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實│案號│102年度上訴字第1187號│102年度上訴第1187號││審│││││├────────┼───────────┼────────────┤││判決日期│102.9.17│102.9.17││││││├─┼────────┼───────────┼────────────┤│確│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定│││││判├────────┼───────────┼────────────┤│決│案號│102年度上訴字第1187號│102年度上訴字第1187號│││││││├────────┼───────────┼────────────┤││判決確定日期│102.10.4│1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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