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1122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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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聲字第11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5月12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聲字第1122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何駿成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1年度執聲字第79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明文。又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亦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判處各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等情(其中編號1至12所示之罪所處之刑,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聲字第181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13至14所示之罪所處之刑,經本院110年度簡字第58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附表所示判決各1份在卷為憑。茲經受刑人請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影本1份附卷足稽。檢察官依受刑人請求就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應予准許。爰衡酌受刑人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及前開裁判所定應執行刑內部界限之拘束,而為整體評價後,定其應執行刑。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
刑事第十四庭法官田雅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王嘉麒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附表】編號123罪名妨害自由妨害自由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101年2月5日101年2月5日100年3月中旬某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少連偵字第5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少連偵字第5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394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字號101年度訴字第721號101年度訴字第721號102年度易字第826號判決日期102年5月23日102年5月23日103年1月14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字號101年度訴字第721號101年度訴字第721號102年度易字第826號確定日期102年6月17日102年6月17日103年1月1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備註編號1-12: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聲字第181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456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年8月31日至100年9月13日100年10月14日至100年11月17日100年10月19日至100年12月12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少連偵字第53、56號、101年度偵字第1101、1289、3190、3526、3393號、102年度偵字第344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偵字第3739、10047、11664號102年度偵字第1356、4752號、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偵字第2964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字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判決日期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字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確定日期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備註編號1-12: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聲字第181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789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6月有期徒刑2月(41次)有期徒刑3月(10次)犯罪日期100年11月1日至101年1月18日100年9月20日至101年1月26日100年3月17日至101年1月20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少連偵字第53、56號、101年度偵字第1101、1289、3190、3526、3393號、102年度偵字第344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偵字第3739、10047、11664號102年度偵字第1356、4752號、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偵字第2964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字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判決日期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字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確定日期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不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備註編號1-12: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聲字第181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101112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2次)有期徒刑5月(3次)有期徒刑6月(3次)犯罪日期100年9月10日至100年12月8日100年5月間至100年12月20日100年5月間至100年12月23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少連偵字第53、56號、101年度偵字第1101、1289、3190、3526、3393號、102年度偵字第3442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偵字第3739、10047、11664號102年度偵字第1356、4752號、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偵字第2964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字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判決日期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字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102年度上易字第938號確定日期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103年9月1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備註編號1-12: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度聲字第1812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編號131415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2次)有期徒刑2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0年9月16日、100年9月22日100年9月21日100年9月22日至101年3月7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2575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2575號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101年度偵字第2559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判決字號110年度簡字第586號110年度簡字第586號110年度易緝字第4號判決日期110年6月9日110年6月9日110年8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判決字號110年度簡字第586號110年度簡字第586號110年度易緝字第4號確定日期110年7月13日110年7月13日110年8月20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得易科、得社勞備註編號13-14:本院110年度簡字第58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無編號16無無罪名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0年5月19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0933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字號110年度簡字第1307號判決日期110年12月14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字號110年度簡字第1307號確定日期111年1月1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得易科、得社勞備註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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