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附民字第27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22日
裁判案由:強盜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00年度附民字第273號原告甲女年籍詳卷被告 連志忠
(現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上列被告因本院100年度附民字第273號強盜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2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陳博志
法官陳如玲法官王屏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高麗雯中華民國10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