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度促字第5913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591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14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59131號債權人全方位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北帝國觀天社區管理委員會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1、確認債務人應分別給付債權人之金額,並依
2、提相對人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報備證明。中華民國96年12月14日
民事庭法官林曉芳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2月14日
書記官卓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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