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度聲字第184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0年聲字第184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842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江東山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0年度執聲字第104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江東山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捌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江東山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並經確定在案。
二、本院審核各有關案卷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9月26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邱顯祥
法官張國忠法官王鏗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詹雅婷中華民國100年9月26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江東山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98.05.24│98.08.20│98.08.21││││││├──────┼────────┼────────┼────────┤│偵查(自訴)│臺中地檢98年度毒│臺中地檢98年度毒│臺中地檢98年度毒││機關年度案號│偵字第2579號│偵字第3421號│偵字第3421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8年度易字第2675│98年度訴字第3421│98年度訴字第3421││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8.12.07│98.12.31│98.12.31│││││││├─┼────┼────────┼────────┼────────┤│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8年度易字第2675│98年度訴字第3421│98年度訴字第3421││決││號│號│號││├────┼────────┼────────┼────────┤││判決確定│98.12.24│99.01.25│99.01.25│││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是││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更字第3953號│更字第3953號│字第3953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8年│├──────┼────────┼────────┼────────┤│犯罪日期│98.11.23│98.11.23│98.06.25││││││├──────┼────────┼────────┼────────┤│偵查(自訴)│臺中地檢98年度毒│臺中地檢98年度毒│臺中地檢99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偵字第4742號│偵字第4742號│字第192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140│99年度訴字第140│99年度訴字第812││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9.01.29│99.01.29│99.07.20│││││││├─┼────┼────────┼────────┼────────┤│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訴字第140│99年度訴字第140│99年度上訴字第││決││號│號│1706號││├────┼────────┼────────┼────────┤││判決確定│99.02.22│99.02.22│99.09.20│││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是│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更字第3953號│更字第3953號│更字第3953號│└──────┴────────┴────────┴────────┘┌──────┬────────┬────────┬────────┐│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98.07.01│98.07.05│98.07.10││││││├──────┼────────┼────────┼────────┤│偵查(自訴)│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192號│字第192號│字第192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812│99年度訴字第812│99年度訴字第812││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9.07.20│99.07.20│99.07.20│││││││├─┼────┼────────┼────────┼────────┤│確│法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訴字第│99年度上訴字第│99年度上訴字第││決││1706號│1706號│1706號││├────┼────────┼────────┼────────┤││判決確定│99.09.20│99.09.20│99.09.20│││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更字第3953號│更字第3953號│更字第3953號│└──────┴────────┴────────┴────────┘┌──────┬────────┬────────┬────────┐│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98.07.07│98.07.05│98.07.08││││││├──────┼────────┼────────┼────────┤│偵查(自訴)│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192號│字第192號│字第192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812│99年度訴字第812│99年度訴字第812││實││號│號│號││審├────┼────────┼────────┼────────┤││判決日期│99.07.20│99.07.20│99.07.20│││││││├─┼────┼────────┼────────┼────────┤│確│法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訴字第│99年度上訴字第│99年度上訴字第││決││1706號│1706號│1706號││├────┼────────┼────────┼────────┤││判決確定│99.09.20│99.09.20│99.09.20│││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99年度執│││更字第3953號│更字第3953號│更字第3953號│└──────┴────────┴────────┴────────┘┌──────┬────────┬────────┬────────┐│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98.07.11│98.11.25│98.11.25││││││├──────┼────────┼────────┼────────┤│偵查(自訴)│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192號│字第5136號│字第5136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9年度訴字第812│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實││號│158號│158號││審├────┼────────┼────────┼────────┤││判決日期│99.07.20│100.03.10│100.03.10│││││││├─┼────┼────────┼────────┼────────┤│確│法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決││1706號│158號│158號││├────┼────────┼────────┼────────┤││判決確定│99.09.20│100.03.28│100.03.28│││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99年度執│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更字第3953號│執更字第4747號│執字第4747號│└──────┴────────┴────────┴────────┘┌──────┬────────┬────────┬────────┐│編號│16│1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8年6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98年7月某日│98.11.25│││││││├──────┼────────┼────────┼────────┤│偵查(自訴)│臺中地檢99年度偵│臺中地檢99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136號│字第5136號││├─┬────┼────────┼────────┼────────┤│最│法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實││158號│158號│││審├────┼────────┼────────┼────────┤││判決日期│100.03.10│100.03.10││││││││├─┼────┼────────┼────────┼────────┤│確│法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100年度上訴字第│││決││158號│158號│││├────┼────────┼────────┼────────┤││判決確定│100.03.28│100.03.28││││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臺中地檢100年度││││執字第4747號│執字第47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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