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5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2月05日
裁判案由:森林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五二0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王勝彥右列被告因違反森林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前經辯論終結,惟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五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陳志揚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慶樹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八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5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2月05日
裁判案由:森林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五二0號
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王勝彥右列被告因違反森林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前經辯論終結,惟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五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陳志揚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慶樹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