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審交簡字第156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審交簡字第15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9月03日

裁判案由:肇事遺棄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9年度審交簡字第156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王武威輔佐人王建凱上列被告因肇事遺棄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年度偵字第29770號),嗣因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109年度審交訴字第112號),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文王武威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貳年。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王武威於民國108年9月9日下午5時29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沿桃園市○○區○○路往中壢方向行駛,行經桃園市○○區○○路與育樂街口時,本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及應注意駕駛人駕駛車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而依當時天候晴、日間自然光線、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視距良好之情形,又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貿然闖紅燈穿越育樂街,適有 陳木松 騎乘車牌號碼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沿桃園市○○區○○街往復興路方向行駛至該處,兩車因閃避不及發生擦撞,致其與陳木松均人車倒地,陳木松因而受有胸部挫傷、雙手雙膝右腳挫擦傷之傷害(過失傷害部分,業據撤回告訴,由本院另為不受理判決之諭知)。詎王武威肇事後,明知已肇事致人受傷,竟基於肇事逃逸之犯意,未立即對陳木松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之措施,即逕行騎乘上開車輛離開現場,嗣經警循線查悉上情。
二、證據名稱:㈠被告王武威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之自白。
㈡告訴人陳木松於警詢、偵訊及本院準備程序時之證述。
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聖保祿醫院診斷證明書、
證號查詢機車駕駛人、車號查詢機車車籍、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光碟暨截圖照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中路派出所疑似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追查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報告表㈠、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㈡、現場照片、檢察官勘驗筆錄。
三、論罪科刑:㈠按中華民國88年4月21日增訂公布之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102年6月11日修正公布同條規定,提高刑度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要件均相同)其中有關「肇事」部分,可能語意所及之範圍,包括「因駕駛人之故意或過失」或「非因駕駛人之故意或過失」(因不可抗力、被害人或第三人之故意或過失)所致之事故,除因駕駛人之故意或過失所致之事故為該條所涵蓋,而無不明確外,其餘非因駕駛人之故意或過失所致事故之情形是否構成「肇事」,尚非一般受規範者所得理解或預見,於此範圍內,其文義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此違反部分,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雖經司法院於108年5月31日以釋字第777號解釋在案。惟查,本件車禍被告具有如附件起訴書犯罪事實欄所載之過失,且其過失責任明確,並無不明確之情形。是被告仍有上開法條之適用,合先說明。
㈡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4之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
㈢被告係民國00年00月00日生,有其年籍資料在卷足憑,於本
案行為時之108年9月9日,已年滿80歲,爰依刑法第18條第3項規定減輕其刑。
㈣爰審酌被告駕車肇事致人受傷,竟不為救護或必要之處置,
逕行駛離,罔顧傷者安危,所為實不足取。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並業與告訴人陳木松成立調解,賠償損失,告訴人陳木松撤回過失傷害之告訴。兼衡以被告之素行暨告訴人所受傷勢非鉅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㈤查被告前雖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然於執行完畢後,5
年以內未曾再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念其因短於思慮,致罹本罪,然犯後業已坦承犯行,尚具悔意,並已與告訴人陳木松成立調解,賠償損害等情,業如前述。堪認其歷此偵審暨科刑之教訓後,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認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四、應適用之法條: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1項,刑法第185條之4、第18條第3項、第74條第1項第2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本院合議庭。
中華民國109年9月3日
刑事審查庭法官呂曾達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楊淨雲中華民國109年9月4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依據之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4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