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簡易庭(含竹東)104年度竹東小字第136號民事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竹東小字第136號
原   告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孔令範
訴訟代理人  黃永仁
訴訟代理人  陳怡靜
被   告  劉建成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十六日上午十
時三十分在本院竹北簡易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同日上午十時
先行調解(調解室1-1),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4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東簡易庭
法官傅曉瑄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4日
書記官陳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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