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4年度消債更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04年消債更字第1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2月26日

裁判案由:聲請更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消債更字第17號聲請人即債務人 盧雯絲 代理人 趙興偉 律師上列債務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駁回。
聲請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按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下同)一千二百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本條例)第42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本條例第42條第1項所稱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逾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係指「計算至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前一日止,包含本金、利息、違約金在內之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總額」,此觀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二十一點自明。次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亦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即債務人前固曾向本院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本院104年度司消債調字第4號),惟因聲請人無力負擔債權人提供之還款條件,故而與債權人協商不成。又聲請人之債務總額合計新臺幣(下同)4,299,442元,聲請前兩年之收入合計469,400元、支出合計670,008元,而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形,兼之聲請人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爰依法向本院聲請更生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固提出債權人清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主張本件「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僅止4,299,
442元」云云;惟因上開債務陸續衍生利息、違約金,是就令暫置迄未陳報債權之普羅米斯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論,截至104年2月8日為止,聲請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累計已達12,756,202元,而已逾12,000,000元,此悉經本院職權核閱104年度司消債調字第4號案卷無訛,有相關債權銀行提出之陳報狀、計算書、最大債權銀行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全體債權銀行提出之債權陳報狀及萬榮行銷股份有限公司、鼎雄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滙誠第一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陳報狀、計算書等件存卷為憑。至聲請人雖曾於前置協商之調解程序中,向本院司法事務官表示「超過五年部分的利息不應該計算,所以實際債務金額應該沒有超過12,000,000元」云云(見104年度司消債調字第4號卷附104年2月9日調解筆錄),然按民法第144條第1項規定,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是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不過發生拒絕給付之抗辯權,並非使請求權當然消滅(司法院院字第2424號解釋參照),職此,本件超過五年之利息債權,當不因聲請人即債務人抗辯罹於時效而當然消滅,換言之,聲請人即債務人對債權人之給付義務本身,並不因請求權罹於時效而消滅,僅其債務變成得拒絕給付之自然債務而已(最高法院72年度台上字第428、2525號及86年度台上字第919號判決意旨參照),從而,聲請人以「逾五年之利息債權業已罹於時效」為由,主張此部分之債務不存在(不應計入)云云,自有誤會而非可取。茲本件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既已逾12,000,000元,則本件更生聲請當與本條例第42條第1項之要件不符,且是項要件不備復屬無從補正,揆諸前揭說明,爰依本條例第8條之規定,駁回本件更生之聲請。
四、末按本條例雖於101年1月4日增訂第11條之1規定(即法院就更生或清算之聲請為駁回裁定前,應使債務人有到場陳述意見之機會),然觀諸本條立法理由:「為保障更生或清算聲請程序債務人之聽審請求權,法院於裁定駁回更生或清算之聲請前,應使債務人有到場陳述意見之機會,爰設本條」,可知所謂「聽審請求權」,乃專指法院審核「聲請人業已充分提出之主張及事證」後,認「聲請人究否不能清償債務或有無不能清償債務之虞,乃至其聲請有無除外事項」等實體事由有所不足,致認應予駁回其更生聲請時,方應依法賦與聲請人到場陳述意見之機會,此觀本條例第8條、第9條第2項、第43條第1項、第5項、第6項、第44條等規定即明。而本件既因不符本條例第42條第1項之法定要件,致遭本院依本條例第8條規定駁回如前,依上說明,本件即不生應通知聲請人到場陳述意見俾賦與聽審保障之問題,爰附此敘明。
中華民國104年2月26日
民事庭法官王慧惠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整。
中華民國104年2月26日
書記官何明芝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