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69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附民字第6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6月28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2年度附民字第690號原告 余芷妮 被告 郭駿逸 上列被告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劉麗瑛
法官蔡宗儒法官劉承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美萍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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