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除字第380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8月1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八十九年度除字第三八○○號
聲請人乙○○
(甲○○○台北市○○街○○號之十,二樓)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八十九年度催字第二三一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十八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詹駿鴻本判決不得上訴。
右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法院書記官林淑玉~F0~T48┌──────────────────────────────────────────────────┐│附表:│├─┬───────────────┬──────────────┬────┬───┬────┬───┤│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八五─NX─五二0二四三─七││壹│壹佰伍拾││││││││陸││├─┼───────────────┼──────────────┼────┼───┼────┼───┤│2│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X─0000000─││壹│壹佰伍拾│││││九│││壹││├─┼───────────────┼──────────────┼────┼───┼────┼───┤│3│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八六─NX─0000000─││壹│玖拾│││││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