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8年聲字第53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5月27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聲字第537號聲請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8年度執聲字第406號、98年度執更字254號、98年度執字第146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應執行有期徒刑叁年肆月。
理由
一、按刑法第53條應依刑法第51條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本件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
1至11所示之罪,最後事實審法院係因受刑人犯竊盜案件,經本院以98年度基簡字第357號案號審理,並於民國98年3月23日判決,於98年4月20日確定,是以聲請人向本院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於法有據。
二、本件受刑人因犯竊盜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有期徒刑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附表編號1至10部分,前經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3年),應依刑法第53條規定及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故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第53條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黃永定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裁定如有不服,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應附繕本),敘述抗告之理由,抗告於臺灣高等法院。
中華民國98年5月27日
書記官劉珍珍附表: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竊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97.08.02(聲請書│97.03.22│97.04.10│││誤載為97.08.22)│││├────────┼────────┼────────┼────────┤│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7年度速│基隆地檢97年度毒│基隆地檢97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254號│偵字第1053號│偵字第1053號│├───┬────┼────────┼────────┼────────┤││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7年度基簡字第│97年度訴字第1028│97年度訴字第1028││││1015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7.08.26│97.09.16│97.09.16│├───┼────┼────────┼────────┼────────┤││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案號│97年度基簡字第│97年度訴字第1028│97年度訴字第1028││確定││1015號│號│號││├────┼────────┼────────┼────────┤│判決│判決│97.09.30│97.10.13│97.10.13│││確定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7年度執│基隆地檢97年度執│基隆地檢97年度執│││字第3126號│字第3254號│字第3254號│└────────┴────────┴────────┴────────┘┌────────┬────────┬────────┬────────┐│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7.04.10│97.06.25│97.06.25│├────────┼────────┼────────┼────────┤│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7年度毒│基隆地檢97年度毒│基隆地檢97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1053號│偵字第1873號│偵字第1873號│├───┬────┼────────┼────────┼────────┤││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1028│97年度訴字第1350│97年度訴字第1350││││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7.09.16│97.09.26│97.09.26│├───┼────┼────────┼────────┼────────┤││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案號│97年度訴字第1028│97年度訴字第1350│97年度訴字第1350││確定││號│號│號││├────┼────────┼────────┼────────┤│判決│判決│97.10.13│97.10.20│97.10.20│││確定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7年度執│基隆地檢97年度執│基隆地檢97年度執│││字第3254號│字第3358號│字第3358號│└────────┴────────┴────────┴────────┘┌────────┬────────┬────────┬────────┐│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7.07.25│97.07.25│97.08.03│├────────┼────────┼────────┼────────┤│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7年度毒│基隆地檢97年度毒│基隆地檢97年度毒││年度案號│偵字第1873號│偵字第1873號│偵字第2336號│├───┬────┼────────┼────────┼────────┤││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1350│97年度訴字第1350│97年度訴字第1456││││號│號│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7.09.26│97.09.26│97.10.31│├───┼────┼────────┼────────┼────────┤││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案號│97年度訴字第1350│97年度訴字第1350│97年度訴字第1456││確定││號│號│號││├────┼────────┼────────┼────────┤│判決│判決│97.10.20│97.10.20│97.11.24│││確定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7年度執│基隆地檢97年度執│基隆地檢97年度執│││字第3358號│字第3358號│字第3748號│└────────┴────────┴────────┴────────┘┌────────┬────────┬────────┬────────┐│編號││││├────────┼────────┼────────┼────────┤│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97.08.04│97.07.31││├────────┼────────┼────────┼────────┤│偵查(自訴)機關│基隆地檢97年度毒│基隆地檢98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2336號│字第1177號││├───┬────┼────────┼────────┼────────┤││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7年度訴字第1456│98年度基簡字第│││││號│357號│││├────┼────────┼────────┼────────┤│事實審│判決日期│97.10.31│98.03.23││├───┼────┼────────┼────────┼────────┤││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案號│97年度訴字第1456│98年度基簡字第│││確定││號│357號│││├────┼────────┼────────┼────────┤│判決│判決│97.11.24│98.04.20││││確定日期││││├───┴────┼────────┼────────┼────────┤│備註│基隆地檢97年度執│基隆地檢98年度執││││字第3748號│字第146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