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107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26日
裁判案由: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易字第1075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原訂民國109年4月13日宣判期日併予取消,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3月26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梁家贏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貽婷中華民國109年3月27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8年易字第107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26日
裁判案由: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8年度易字第1075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原訂民國109年4月13日宣判期日併予取消,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9年3月26日
刑事第十七庭法官梁家贏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貽婷中華民國10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