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68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26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164號
100年度訴字第168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怡雯
(即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現因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6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丁智慧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志伃中華民國10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