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353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353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99年01月22日裁判案由: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353號原告甲○○訴訟代理人 張文嘉 律師被告乙○○訴訟代理人 陳智勇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99年1月22日民事第三庭法官張玉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9年1月22日書記官張晶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