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224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224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8月1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2246號聲請人 廖健男 律師(即 曹素芬 之遺產管理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24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8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8月18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楊晉佳┌───────────────────────────────────────────────────┐│附表:100年度除字第224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大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2│大同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3│大同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0││1│30││└──┴───────────────┴──────────────┴────┴───┴────┴───┘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0年8月18日
書記官蘇炫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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