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2986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29863號債權人銓耀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紹耀 債務人正益工程企業社法定代理人 張進謀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張進謀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華民國107年10月31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2986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29863號債權人銓耀貿易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王紹耀 債務人正益工程企業社法定代理人 張進謀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張進謀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華民國107年10月31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