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2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7月18日
裁判案由:違反電信法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九五號
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電信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八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林清吉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樠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八日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1年訴字第29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7月18日
裁判案由:違反電信法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二九五號
公訴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電信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八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林清吉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楊樠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