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95年度彰簡調字第150號
聲 請 人 冠珅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聲 請 人 丙○○
上二人共同
代 理 人 甲○○
相 對 人 順泰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戊○○
相 對 人 丁○○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彰簡調字第150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95年10月19日下午4時在本院民事調解室進行調解,出席人員
如下:
法 官 陳滿賢
書 記 官 楊志明
調 解 委 員 張淑靜
點呼事件後到場調解關係人如下:
聲請人共同代理人 甲○○
相對人 代理人 戊○○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讓步。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其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等新台幣壹拾參萬元整。給付方式:願
於民國95年11月19日前乙次給付。
二、聲請人對相對人丁○○部分撤回。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閱覽或朗讀無誤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19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書 記 官 楊志明
法 官 陳滿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5 年 10 月 19 日
書 記 官 楊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