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7月21日
裁判案由:盈餘分配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46號原告即反訴被告 高文婉 訴訟代理人 郝燮戈 律師被告即反訴原告 凃汝霖 訴訟代理人 邱揚勝 律師
王珮恂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盈餘分配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7月2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美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7月21日
書記官陳美月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7月21日
裁判案由:盈餘分配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46號原告即反訴被告 高文婉 訴訟代理人 郝燮戈 律師被告即反訴原告 凃汝霖 訴訟代理人 邱揚勝 律師
王珮恂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盈餘分配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7月2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美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7月21日
書記官陳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