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簡上字第507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簡上字第50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簡上字第507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甲○○選任辯護人莊勝榮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9年8月31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審判長法官陳信旗
法官俞秀美法官許映鈞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蔡一如中華民國99年8月31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