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31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31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20日

裁判案由:違反建築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310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清賀被告洪宗煙上列被告等因違反建築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3月20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黃益茂
法官李宜娟法官吳金玫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淑怡中華民國101年3月20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