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字第79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2年上字第79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上字第791號上訴人 陳奇偉 被上訴人 賴建成 上列當事人間拆屋還地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3年8月22日下午4時2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7月22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李錦美
法官鍾任賜法官張松鈞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7月22日
書記官陳盈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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