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醫訴字第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醫訴字第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31日

裁判案由:醫師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醫訴字第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周億信上列被告因違反醫師法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本件被告周億信因違反醫師法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8月31日
刑事第十八庭審判長法官楊筑婷
法官洪振峰法官翁偉玲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徐嘉霙中華民國10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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