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769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7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3月28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七六九號
原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己○○訴訟代理人庚○○
戊○○送達代收人庚○○被告宏澤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丁○○被告甲○○被告丙○○被告乙○○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十時十分,在本院第七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施坤樹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八日~B法院書記官田慧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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