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11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26日
裁判案由:偽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1100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張崇哲律師上列被告因偽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7年11月26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李貞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金雅芳中華民國97年11月26日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7年訴字第110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26日
裁判案由:偽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訴字第1100號公訴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選任辯護人張崇哲律師上列被告因偽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7年11月26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李貞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金雅芳中華民國97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