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664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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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66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2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664號聲請人新月資訊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范月茹 代理人 柯尊仁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0年12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5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11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馬傲霜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
書記官張方俞┌───────────────────────────────────────────────────┐│支票附表:100年度除字第664號│├─┬─────────┬─────────┬─────────┬─────────┬─────────┤│編│發票人│付款人│票面金額│支票號碼│發票日期││號│││(新臺幣)││(或到期日)│├─┼─────────┼─────────┼─────────┼─────────┼─────────┤│1│周氏傳媒有限公司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11,260元│NK0000000│100年8月5日│││周鼎│份有限公司南港分公│││││││司││││└─┴─────────┴─────────┴─────────┴─────────┴─────────┘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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