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訴字第1123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5月29日
裁判案由:公平交易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123號原告天誠混凝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謝福成 (董事長)訴訟代理人 張志明 律師(兼送達代收人)複代理人 林殷廷 律師被告公平交易委員會代表人 黃美瑛 (主任委員)訴訟代理人 劉栖榮
洪進 安連珮君上列當事人間有關公平交易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並定民國109年6月15日下午三時在本院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吳坤芳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
書記官林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