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09年度桃訴字第12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桃訴字第12號原 告 賴泓達 訴訟代理人 翁瑞麟 律師 莊劍郎 律師被 告 李雨珊 訴訟代理人 李明坤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減少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理由查本件訴訟無再行準備程序之必要,爰諭知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10年1月11日民事庭法官郭于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0年1月14日書記官王冠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