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09年度桃訴字第1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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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桃訴字第12號
原   告  賴泓達
訴訟代理人  翁瑞麟 律師
       莊劍郎 律師
被   告  李雨珊
訴訟代理人  李明坤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減少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理由
查本件訴訟無再行準備程序之必要,爰諭知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0年1月11日
民事庭法官郭于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1月14日
書記官王冠雁

歷審裁判

  • 桃園簡易庭 109 年度 桃訴 字第 12 號裁定(110.01.11)[調解成立]
  • 桃園簡易庭 109 年度 桃訴 字第 12 號裁定(110.04.13)[調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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