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80年自字第26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1月23日
裁判案由:違反專利法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年度自字第二六二號
自訴人肇基工程鑽探試驗有限公司代表人丙○○自訴代理人 葉勝添 律師被告乙○○選任辯護人 張金柱 律師
蟻邦榮 律師 劉默容 被告甲○○選任辯護人蟻邦榮律師右列被告因違反專利法案件,經自訴人提起自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庭
法官許永煌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黃秀雲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