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除字第1061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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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除字第1061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除字第1061號聲請人 林美玉 (即 林廖綢 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42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6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黃鈺純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
書記官李心怡附表113年度除字第1061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1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普通股12002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普通股1603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普通股1524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82SX0000000特別股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