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1年上訴字第104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上訴字第1043號上訴人即被告 謝見興 選任辯護人 張究安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違反藥事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2年2月6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月9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月9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1年上訴字第104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違反藥事法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上訴字第1043號上訴人即被告 謝見興 選任辯護人 張究安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違反藥事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2年2月6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月9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