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附民字第23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9年附民字第2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12月09日

裁判案由:強盜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99年度附民字第236號原告 陳美珠 原告 白王枝 被告 袁明韻 被告 李傑美 被告 靳竹生 上列被告因強盜等案件(本院99年度上訴字第3112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9年12月9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宋祺
法官高玉舜法官陳明珠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胡勤義中華民國9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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