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181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1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18147號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樓法定代理人乙○○
27樓號2樓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請求之正確違約金數額。
中華民國96年4月16日
民事庭法官陳婉玉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4月16日
書記官卓清和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6年促字第1814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4月16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促字第18147號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樓法定代理人乙○○
27樓號2樓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甲○○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請求之正確違約金數額。
中華民國96年4月16日
民事庭法官陳婉玉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6年4月16日
書記官卓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