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重訴字第13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4年上重訴字第1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上重訴字第13號上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潘信義選任辯護人鄭凱鴻法律扶助律師上訴人 陳美楨 即被告選任辯護人 方瓊英 律師上訴人 毛祚穎 選任辯護人 許家偉 律師
楊承翰 律師 徐志明 律師被告 楊智堯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等貪污等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字第18號、101年度訴字第582號,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95年度偵字第3768號,追加起訴:101年度偵緝字第97
2號暨移送併辦:95年度偵字第4958號、95年度偵字第8145號、94年度發查偵字第39號、95年度偵字第7534號、95年度偵字第23
879號、96年度偵字第19656號、96年度偵字第23008號、96年度偵字第24079號、96年度偵字第24868號、97年度偵字第2991號、97年度偵字第5320號、97年度偵字第14134號、97年度偵字第902
1號、98年度偵緝字第1457號、99年度偵字第2556號、99年度偵字第23071號、100年度偵字第14185號、100年度偵字第18914號、100年度偵字第14372號、101年度偵字第20551號、101年度偵字第20056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即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5年度偵字第2252號、95年度偵字第14677號、95年度偵字第28738號、96年度偵字第12204號、97年度偵字第18015號、99年度偵字第7976號、99年度偵字第26642號、99年度偵字第30731號、100年度偵字第23628號、101年度偵字第1122號),提起上訴,判決如下:
主文原判決撤銷。
潘信義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叁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壹年玖月;又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叁年;又共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
陳美楨共同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壹年叁月;又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年;又共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褫奪公權貳年。
毛祚穎共同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壹年叁月;又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年;又共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未遂,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褫奪公權貳年。
楊智堯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一、陳美楨(原名 陳美鳳 )、毛祚穎已於民國88年6月25日離婚。2人均是 臺北市 ○○區○○○路0段000號8樓之3偉誠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下稱偉誠公司)實際負責人,以代辦工商登記及代客記帳為業。自89年1月起即以填載不實會計憑證(即統一發票)方式,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以製作各公司不實進銷業績及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方式,向稅捐單位詐騙外銷零稅率退稅。潘信義為專營收購虛設公司行號。
90年底、91年初,因發現私下販售虛設行號發票協助購買人頭發票廠商逃漏營業稅或以對開發票、循環開立發票方式,製作各公司不實進銷業績及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向稅捐單位詐騙外銷零稅率退稅有利可圖,卻因欠缺記帳與報稅實務經驗,因而與 林利通 (93年11月9日死亡)、積欠林利通債務之陳美楨、毛祚穎合作,由潘信義出面蒐購人頭及他人無意經營之公司行號,交由林利通、陳美楨及毛祚穎做帳及報稅,並以對開發票或循環開立發票方式,製作各公司不實進銷業績及營業稅申報書,據以向各稅捐機關申購統一發票,對外販售無實際交易發票,協助購買人頭發票廠商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並向稅捐單位詐騙外銷零稅率退稅。楊智堯於93年1月20日起至同年4月11日止,擔任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下稱標達公司)登記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
(一)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及楊智堯共同或分別基於概括犯意,實行下列行為:
1、聯迪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聯迪公司)開立發票部分:聯迪公司董事長 洪傳統 ,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陳美楨及 毛祚楨 受洪傳統委託代為聯迪公司記載會計事項與處理稅務,均為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及稅務代理人。陳美楨、毛祚穎明知聯迪公司自89年1月起至90年12月止,與附表一各公司行號並無銷貨事實,竟與洪傳統共同基於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由洪傳統提供聯迪公司空白統一發票予陳美楨,由陳美楨與毛祚穎連續填載附表一所示不實統一發票,共22張,發票金額合計新臺幣(下同)1707萬6661元,交由附表一各公司行號充作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附表一所示營業人即持附表一所示發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上述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合計81萬3174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2、九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九七公司)開立發票部分:毛祚穎是九七公司登記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陳美楨是九七公司實際負責人。2人明知九七公司自89年5月起至90年8月止,期間並無實際銷貨事實,竟共同基於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連續填載附表二㈠所示不實統一發票,共32張,發票金額合計4189萬2392元,交予附表二㈠所示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附表二㈡所示營業人即持附表二㈡發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二㈡編號1至6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158萬9265元(附表二㈡編號7至11各公司行號為虛設行號,此部分統一發票申報扣抵,並無逃漏營業稅事實,故不予計入。併辦意旨書誤載逃漏營業稅額186萬5948元應予更正),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3、生商實業有限公司(下稱生商公司)開立發票部分:生商公司登記負責人 毛湘鈺 〔已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3408號判處有期徒刑1年,減為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所指定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確定〕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毛祚穎為生商公司實際負責人。毛祚穎明知生商公司自90年1月起至10月止,期間並無實際銷貨事實,竟與毛湘鈺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連續填載附表三㈠所示不實統一發票,共34張,發票金額合計2899萬6292元,交由附表三㈠各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附表三㈡各營業人即持上述發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三㈡編號1至6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合計96萬5126元(附表三㈡編號7、8公司行號屬虛設行號,同理,不予計入),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4、長杶企業有限公司(下稱長杶公司)開立發票部分:長杶公司登記負責人 蘇良 一(92年10月6日死亡,另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毛祚穎則為長杶公司實際負責人。毛祚穎與 蘇良一 明知長杶公司於90年3月起至92年2月止,期間並無實際銷貨事實,竟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連續填載附表四㈠不實統一發票,共計285張,發票金額合計1億3020萬1148元,交予附表四㈠各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附表四㈡各營業人即持以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四㈡編號1至62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358萬4027元(附表四㈡編號63至72各公司行號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併辦意旨書誤載逃漏營業稅603萬4983元應予更正),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5、 嘉德 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嘉德公司)、匯佳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匯佳公司)收受發票部分:
李澤君 於90年至92年間擔任嘉德公司登記負責人; 李財富 為嘉德公司實際負責人,並為匯佳公司負責人(李澤君經原審以95年度重訴字第48號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減為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00萬元;李財富同經原審該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00萬元)。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與 郭國城 得知李澤君欲透過購買不實進項發票虛列公司營業成本方式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及郭國城與附表五㈠㈡各公司行號負責人明知營業人應依銷售貨物或勞務實際情況,據實開立統一發票,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及郭國城竟分別與上述各公司行號負責人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明知附表五㈠㈡各公司行號,並未與嘉德公司、匯佳公司有實際進銷貨事實,竟自90年12月起至93年5月止,連續填製附表五㈠㈡所示統一發票,嗣由陳美楨以發票面額5~6%(起訴書誤載為6~7.5%)不等代價販售予 陳琳 同, 陳琳同 再以發票面額5.5~7%(起訴書誤載為7~7.5%)價格售予嘉德公司、匯佳公司李財富、李澤君,並將出售發票款項匯入陳美楨或圓堂企業有限公司設於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即今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帳戶。潘信義則以發票面額3~4%不等代價出售前述不實統一發票予 吳聲玄 ,吳聲玄再轉售與嘉德、匯佳公司李財富、李澤君,作為嘉德公司、匯佳公司進項憑證。嘉德公司、匯佳公司並於91年至93年間,申報90年至9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在嘉德公司、匯佳公司90至9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虛列上述發票作為各公司營業成本,持以申報營所稅,再多次併同上述統一發票連續持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信義稽徵所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而行使。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與郭國城藉此不正當方法幫助嘉德公司於90年度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88萬9311元、幫助嘉德公司、匯佳公司分別於91年度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3496萬7392元、834萬6342元及幫助嘉德公司、匯佳公司分別於92年度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2719萬4869元、1008萬7250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6、偉誠公司開立發票部份:偉誠公司負責人毛祚穎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明知偉誠公司自91年1月起至同年8月止,期間並無實際營業事實,竟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連續填載附表六㈠不實統一發票,共208張,金額合計5250萬5845元,交由附表六㈠各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附表六㈡所示營業人即持以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六㈡編號1至33各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241萬3066元(附表六㈡編號34至35公司行號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併辦意旨書認逃漏營業稅260萬7566元應予更正),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7、 雅盟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雅盟公司)開立發票部分:雅盟公司負責人 鍾秀銀 (另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因公司經營不善欲將公司轉讓,潘信義即於91年3月間,經由會計師 李淑惠 收購雅盟公司。鍾秀銀將雅盟公司交予潘信義使用,潘信義成為雅盟公司實際負責人(92年1月13日變更登記為 蘇松吉 )。潘信義明知雅盟公司並未銷貨予附表七㈠公司行號,竟基於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連續填載附表七㈠不實統一發票286張,發票金額共2億1432萬7405元,交予各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附表七㈡各營業人即持以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七㈡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合計1065萬9785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8、圓堂企業有限公司(原名芫堂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圓堂公司)開立發票部分:
陳美楨、毛祚穎均為合法代理圓堂公司申報發票、營業稅等事務之代理人,受營業人之託代辦會計業務之記帳業者,為從事業務之人。圓堂公司(設址臺北市○○區○○路0號3樓,91年7月25日遷址臺北市○○區○○路0段00號1樓,92年3月12日遷址○○區○○○路0段000巷0號5樓)前後任登記負責人 曾峙 銘、游 宏欽 (原名 游阿欽 )及 吳亦霓 (期間分別自91年7月25日起至92年1月22日、92年1月23日起至92年3月11日、92年3月12日起)均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陳美楨與毛祚穎明知圓堂公司並無實際營業事實,竟分別與 曾峙銘游宏 欽(2人違犯商業會計法案件,已經本院97年度上訴字第3320號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減為有期徒刑6月、2月確定)及吳亦霓於上述擔任負責人期間,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連續填載附表八㈠不實統一發票共116張,發票金額合計6311萬6370元,分別交付附表八㈠各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附表八㈡各營業人即持向稅捐機關申報扣抵營業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八㈡編號1至2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合計98萬5471元(附表八㈡編號3至4公司行號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9、天利通企業有限公司(原名天利洋酒有限公司,下稱天利通公司)開立發票部分:
潘信義分別取得 尹振紘 (原審95年度重訴字第86號判處有期徒刑1年,減為有期徒刑6月確定)、 溫錦程 (原審98年度重訴緝字第1號判處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刑3月)及 柯曾興 (原審95年度重訴字第86號判處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確定)同意,由3人分別擔任天利通公司前後任商業會計法上商業負責人;潘信義則為天利通公司實際負責人。 渠等 明知天利通公司無營業事實,潘信義竟先後與尹振紘、溫錦程及柯曾興共同基於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自91年8月起至同年12月止,連續填載附表九㈠不實統一發票,共95張(併辦意旨書誤載為950張,應予更正),發票金額合計5777萬2108元,交由附表九㈠各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並經上述各營業人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上述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283萬8997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10、 惠特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惠特公司)開立發票部分:
惠特公司商業會計法上商業負責人 馬月 娌(已經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為製造惠特公司帳面營業績效良好假象,向銀行申辦貸款,91年11月初,委由 黃莉莉 為惠特公司製造業績。由黃莉莉將 馬月娌 交付之惠特公司大小章、統一發票章及存摺等轉交予潘信義;潘信義再轉交予經營會計記帳業務之 陳良民 (已歿,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渠等明知惠特公司自91年11月起至92年2月止,與附表十㈠公司行號並無銷貨事實,竟共同基於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自91年11月起至92年2月止,連續填載附表十㈠不實統一發票,共8張,發票金額共343萬5710元,交予附表十㈠各公司行號,持以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上述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合計17萬1786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11、 程硯 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程硯公司)開立發票部分:潘信義於92年12月間,經由陳美楨以每月5000元代價覓得不知情 洪均承 (原名 洪誌徽 ,另經不起訴處分)同意擔任92年12月8日申請設立之程硯科技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92年12月8日起至93年3月23日止)。93年3月間,潘信義又以每月6000元代價,覓得知情之 余俊毅 (已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月,減為有期徒刑5月確定)同意擔任程硯公司登記負責人(93年3月24日起至94年4月21日止)。94年
4月間,並由不知情 何素芬 (另經不起訴處分)同意擔任程硯公司登記負責人(94年4月22日起)。洪均承、余俊毅及何素芬為程硯公司各期間前後任登記負責人即商業會計法之公司負責人;潘信義則為程硯公司實際負責人,綜理公司事務,並委託陳美楨領取程硯公司統一發票、記帳及申報。陳美楨為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為從事業務之人。潘信義與陳美楨明知程硯公司與附表十一㈠公司並無實際銷貨事實,竟與余俊毅共同基於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自93年1月間起迄94年8月間止(陳美楨部分93年1月至94年6月間。因營業人每2月一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申報。陳美楨於94年7月13日經執行搜索;潘信義於94年10月20日遭搜索、羈押,故期間均從渠等有利之認定)連續填載附表十一㈠不實統一發票,共788張(陳美楨部分701張),合計發票金額4239萬6878元(陳美楨部分3861萬8554元),交予附表十一㈠各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並經上述營業人持以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方式連續幫助附表十一㈡編號1至28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113萬2260元(陳美楨部分96萬3804元。
附表十一㈡編號29至35均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12、浥得企業有限公司(下稱浥得公司)開立發票部分: 段其昌許躍馨 (均經不起訴處分)均由潘信義覓得分別擔任浥得公司登記負責人(92年6月13日起至92年8月21日;92年8月22日起至92年12月30日)。 游明珊李方妙 (均經不起訴處分)則由陳美楨覓得先後擔任浥得公司登記負責人(92年12月31日起至93年9月5日;93年9月6日起至95年10月16日),均為商業會計法上商業負責人,陳美楨則為浥得公司實際負責人,負責公司商業會計事務處理。潘信義、陳美楨明知浥得公司自92年7月起至94年8月止(陳美楨部分自92年7月至94年6月止。同上所述,期間均從渠等有利認定)與附表十二㈠公司行號並無實際營業行為,竟共同基於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由陳美楨連續填載附表十二㈠不實統一發票共591張(陳美楨部分533張),發票金額合計4868萬602元(陳美楨部分3972萬7773元),交由附表十二㈠各公司行號持以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十二㈡編號1至29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224萬9783元(陳美楨部份212萬2370元。附表十二㈡編號30至34均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13、翔愉資訊有限公司(下稱翔愉公司)開立發票部分:翔愉公司負責人 張翔愉 欲轉讓翔愉公司,潘信義即透過不知情 蘇俊任 (另經不起訴處分)及 陳永在 蒐購翔愉公司,並代為辦理翔愉公司變更登記,將翔愉公司登記負責人變更為 曾力生 (94年4月8日死亡,另為不起訴處分)。曾力生為翔愉公司之商業會計法商業負責人,潘信義則為實際負責人。潘信義與曾力生明知翔愉公司自92年11月起至93年4月止並無銷貨事實,竟共同基於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自92年11月起至93年4月止,連續填載附表十三㈠不實統一發票共378張,合計發票金額5億7281萬4780元,交予附表十三㈠各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持向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2504萬3625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14、淂程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淂程公司)開立發票部分:許躍馨(經原審判處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刑3月確定)於92年間,因潘信義邀請,將身分證交予潘信義擔任新設之淂程公司登記負責人,而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實際負責人則為潘信義。潘信義與許躍馨明知淂程公司並無實際進銷貨事實,竟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由許躍馨領用空白統一發票,交由潘信義使用。92年11月至93年8月間,潘信義連續填載附表十四㈠不實統一發票,共119張,發票金額合計2838萬6071元,交予附表十四㈠各公司行號持以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十四㈡編號1至32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137萬146元(附表十四㈡編號33至41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併辦意旨書誤載逃漏營業稅139萬1276元應予更正),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15、鼎祺企業有限公司(下稱鼎祺公司)開立發票部分:記帳業者 陳登子 (另案)之客戶 徐美珍 (另經不起訴處分)為承攬工程之便而委託陳登子代為申請設立鼎祺公司;嗣又委由陳登子辦理轉讓。93年1月6日潘信義委託陳登子將鼎祺公司名義負責人變更登記為潘信義覓得之人頭 陳簡美惠 (已經判處有期徒刑6月,減為有期徒刑3月確定),而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實際負責人則為潘信義。潘信義、陳登子與陳簡美惠明知鼎祺公司並無實際銷貨事實,竟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自92年12月起至93年10月止,連續填載附表十五㈠不實統一發票,共182張,發票金額合計5187萬3170元,交予附表十五㈠各公司行號持以充供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上述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251萬1520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16、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曜公司)開立發票部分:
天曜公司於92年至94年間負責人 陳哲銘 (已經不起訴處分)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陳美楨則是天曜公司合夥人,負責公司會計、報稅等業務,為實際負責人。陳美楨明知天曜公司於92年起至94年6月止,期間並無實際銷貨事實,竟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連續填載附表十六㈠不實統一發票,共347張,發票金額合計1億8383萬5700元,交予附表十六㈠各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十六㈡編號1至35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867萬9661元(附表十六㈡編號36至45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17、荃茂興業有限公司(下稱荃茂公司)開立發票部分: 黃文山 (已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減為有期徒刑2月確定)因潘信義要求,於91年、92年底,擔任荃茂公司登記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潘信義則為實際負責人。潘信義、陳美楨明知荃茂公司自93年1月起至同年4月止,期間並未銷貨予附表十七㈠公司行號,竟與黃文山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連續填載附表十七㈠不實統一發票,共161張,發票金額合計3330萬2084元,交由附表十七㈠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上述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162萬6026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18、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下稱換日線公司)開立發票部分:黃文山(經判處有期徒刑4月,減為有期徒刑2月確定)因潘信義要求,於91年、92年底,擔任換日線公司登記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潘信義則為實際負責人。潘信義、陳美楨明知換日線公司自93年1月至同年10月,期間並未銷貨予附表十八㈠公司行號,竟與黃文山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連續填載附表十八㈠不實統一發票,共74張,發票金額合計4586萬8340元,交予附表十八㈠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十八㈡編號1至11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124萬2475元(附表十八㈡編號
12、13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19、穎曜工程有限公司(下稱穎曜公司)開立發票部分:陳美楨與毛祚穎共同找 周明德 (經判處有期徒刑8月,減為有期徒刑4月確定)擔任穎曜公司登記負責人;實際負責人為陳美楨。渠等明知周明德並未實際繳納股款,竟共同基於違反公司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之犯意聯絡及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概括犯意聯絡,由周明德於92年12月1日,前往陽信商業銀行,以「穎曜工程有限公司籌備處」名義開立活期存款帳戶。毛祚穎、陳美楨再以不詳方式暫借資金200萬元於同日存入該帳戶,並攜回列有此筆交易存款明細之存摺加以影印,作為周明德已繳納股款之存款證明,據以製作不實股東繳納股款明細表、資產負債表及公司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蓋用代刻之穎曜公司及周明德印章,將資本額查核報告書工作底稿交予不知情會計師 吳光皋 於92年12月2日簽章,完成公司法第7條授權會計師查核簽證資本額作業,再由毛祚穎、陳美楨填製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附以上述存摺影本、不實資產負債表、公司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為申請文件,表明穎曜公司應收股款已收足,於92年12月5日持向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提出公司設立登記申請,使承辦公務員形式上審查認為要件均已具備,而於同年月8日核准穎曜公司設立登記,並登載於職務上所掌公司登記簿冊,足生損害於主管機關審核公司資本管理之正確性及善意信賴公司資本充實之第三人。穎曜公司完成設立登記,周明德充任穎曜公司董事即負責人,並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因而前往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請領統一發票。周明德與陳美楨、毛祚穎明知穎曜公司並無實際進銷貨交易事實,竟任由毛祚穎、陳美楨共同連續填載附表十九㈠不實統一發票,共208張,發票金額合計1億9170萬4531元,交予附表十九㈠公司行號持以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十九㈡編號1至17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908萬53元(附表十九㈡編號18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20、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下稱標達公司)開立發票部分:
毛祚穎因個人信用問題無法於金融機構開設公司帳戶,而未能擔任標達公司設立當時之登記負責人,而由陳美楨尋得楊智堯擔任標達公司登記負責人。楊智堯依其社會經驗,具有相當智識程度,可預見他人借用名義登記為公司負責人,該他人可能以該公司名義虛偽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予其他納稅義務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而幫助該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竟為圖得每月5000元代價利益,仍不違背其本意而應允擔任標達公司登記負責人,並提供身分證件予陳美楨,而自93年2月2日起至93年4月19日止,擔任標達公司登記負責人;93年4月20日標達公司登記負責人變更為 周子倩 ;94年4月25日標達公司登記負責人變更為毛祚穎,各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毛祚穎則為標達公司實際負責人,負責經營處理公司業務及統一發票開立業務;陳美楨則為標達公司會計人員。毛祚穎、陳美楨明知標達公司並無實際營業行為,楊智堯也明知擔任標達公司負責人期間並無銷貨事實,竟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自93年2月2日起至94年6月間止(楊智堯自93年2月2日起至93年4月19日止;陳美楨、毛祚穎則為93年2月2日起至94年6月間。同前所述,行為期間依渠等有利之認定)任由陳美楨連續填載附表二十㈠不實統一發票,共235張,發票金額合計8155萬1162元,交予附表二十㈠公司行號持以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二十㈡編號1至11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222萬1662元(附表二十㈡編號12至21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楊智堯部分僅就其擔任負責人期間負責),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21、豐泰通訊有限公司(下稱豐泰公司)開立發票部分:93年4、5月間,豐泰公司負責人 周銘 (另經不起訴處分)因無意經營豐泰公司,經由 周韋辰 將豐泰公司轉讓予潘信義,潘信義為豐泰公司實際負責人。潘信義並由第三人周韋辰向周銘取得辦理豐泰公司變更登記相關文件及公司空白發票等資料,再委任周韋辰於93年8月31日,前往財政部國稅局大安分局填寫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申請書,領用豐泰公司發票。潘信義明知豐泰公司並無實際銷貨事實,竟基於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自93年7月起至93年10月止,連續填載附表二十一㈠不實統一發票,共111張,發票金額共計4億7824萬7285元,交予附表二十一㈠公司行號充供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二十一㈡編號1至13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1947萬7382元(附表二十一㈡編號14至16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22、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下稱得藝公司)開立發票部分:陳美楨自93年7月起至95年7月期間,與得藝公司負責人 高濟人 (已經不起訴處分)共同經營得藝公司,負責財務、財稅等業務,並為實際負責人。陳美楨明知得藝公司並無銷貨事實,竟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於93年7月間起至94年6月間(同上所述,期間依其有利認定),連續填載附表二十二㈠不實統一發票,共68張,發票金額合計2587萬1497元,交予附表二十二㈠公司行號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二十二㈡編號1至11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75萬2580元(附表二十二㈡編號12至18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23、僑楷廣告有限公司(下稱僑楷公司)開立發票部分:陳美楨於94年4月起至同年12月期間,徵得其姐 陳美華 同意(經判處有期徒刑4月,減為有期徒刑2月確定),擔任僑楷公司登記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陳美楨則為僑楷公司實際負責人。陳美楨明知僑楷公司並無銷貨事實,竟與陳美華共同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於94年4月起至同年6月止,(同理,期間依其有利之認定),連續填載附表二十三㈠不實統一發票,共70張,發票金額合計592萬3428元,交予附表二十三㈠公司行號持以充作納稅義務人進項憑證使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附表二十三㈡編號1至17納稅義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22萬2220元(附表二十三㈡編號18至25為虛設行號,不予計入),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
(二)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或共同基於詐欺取財之概括犯意聯絡或個別基於詐欺取財之概括犯意連續實行下列行為:
1、九七公司詐欺退稅部分:毛祚穎為九七公司登記負責人,陳美楨為實際負責人。陳美楨及毛祚穎為利用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可獲稅捐稽徵機關退還溢付營業稅,進而向稅捐稽徵機關詐取退稅款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明知九七公司自89年5月至90年8月止,期間並無實際進貨事實,竟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絡,自89年5月至90年8月,取得填載不實交易內容之附表二十四公司行號開立,數量、金額附表二十四所示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作為九七公司申報退稅檢附之進項憑證,此充為九七公司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額,並提出填製不實營業稅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固定資產退稅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以固定資產溢付營業稅應退還為由而行使,向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施用詐術,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退稅,使不知情稅務人員陷於錯誤,核准退稅共計125萬2172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核課之正確性。
2、聯迪公司詐欺退稅部分:陳美楨及毛祚楨受聯迪公司董事長洪傳統委託代聯迪公司記載會計事項與處理稅務,為利用依營業稅法將外銷貨物營業稅稅率規定為零,可獲稅捐稽徵機關退還溢付營業稅,進而向稅捐稽徵機關詐取退稅款,均明知聯迪公司於90年12月間與附表二十五各公司與並無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事實,竟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於91年1月1日起至同年月15日止期間某日,在不詳地點,取得填載不實交易內容附表二十五所示公司行號開立,數量、金額如附表二十五之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作為聯迪公司申報退稅檢附之進項憑證,並於申報營業稅,提出填製不實營業稅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以外銷貨物營業稅應為零稅率為由而行使,向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施用詐術,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退稅,使不知情稅務人員陷於錯誤,核准退稅43萬2827元,足生損害於稅務機關對於稅捐核課之正確性。
3、圓堂公司91年9月、10月詐欺退稅部分:陳美楨、毛祚穎為合法代理圓堂公司申報發票、營業稅等事務之代理人,受營業人之託代辦會計業務之記帳業者,為從事業務之人。渠等明知曾峙銘(原名 曾芫堂 )設立圓堂公司,無意繼續經營而無實際進貨及銷貨事實,為利用依營業稅法將外銷貨物營業稅稅率規定為零,可獲稅捐稽徵機關退還溢付營業稅,進而向稅捐稽徵機關詐取退稅款,竟與林利通、潘信義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絡,於91年9月、10月間,填載不實交易內容如附表二十六所示公司行號開立,數量、金額如附表二十六編號
1、4、5(其中91年10月開立部份)、6、11、13號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作為圓堂公司申報退稅檢附之進項憑證,並於91年10月15日及同年11月15日,分別填寫91年9月及10月份營業稅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以外銷貨物營業稅應為零稅率為由並行使,連續向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即今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施用詐術,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退稅。然圓堂公司91年9月份退稅申請經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承辦人 王金蓮 審查,認為欠缺當期出口報單及海關通關單據等證明文件,而發函通知該公司應補齊上述文件以供查核;嗣因職務調整,由 曾致堯 接手圓堂公司91年9月份退稅申請,並受理圓堂公司91年10月份退稅申請,而曾致堯經審核,再於91年12月20日發函通知圓堂公司應予補齊,卻於圓堂公司回覆之後即未多加詳查,誤認兩次退稅申請均合法而陷於錯誤,而於92年3月4日呈報擬分別退稅63萬7536元(起訴書誤載為61萬7278元)、60萬4550元予圓堂公司。均經不知情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審查員 潘英輝 、課長 黃則沂 複核,由不知情該分處秘書 江坤祿 核決退稅。此二筆退稅款於92年3月14日同時匯入圓堂公司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00000000000帳號。
同年月17日,陳美楨即分別匯款18萬元及7萬元於交通銀行忠孝分行亞利佳實業有限公司帳戶及國泰世華銀行民生分行 高鴻銘 帳戶。餘款100萬元(含其他票據款)則於同年月18日轉匯於潘信義專用第一商業銀行永和分行00000000000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帳戶,以此方式分配不法所得。陳美楨、毛祚穎、林利通及潘信義以此手法詐得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核撥予圓堂公司之溢退稅額124萬208
6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管理之正確性。
4、坤儀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坤儀公司)詐欺退稅部分:
坤儀公司總經理 石桂崇 綜理公司決策及執行,為改善坤儀公司財務報表以利向銀行申請貸款,經不知情 俞耀鈞 介紹,自91年10月起,委託潘信義改善坤儀公司財務報表。潘信義因而指示陳美楨前往坤儀公司取得坤儀公司帳簿。陳美楨即以需要增加該公司營業收入以利貸款、潘信義經營電子零件買賣,可將業績掛在坤儀公司名下增加業績等理由,取得石桂崇首肯。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明知依當時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稱營業稅法)第7條第1款規定:「左列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稅稅率為零:㈠外銷貨物。」可獲稅捐稽徵機關退還溢付營業稅,進而向稅捐稽徵機關詐取退稅款,而坤儀公司並無實際銷售外銷貨物事實,竟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絡,自91年10月起至92年8月止,取得填載不實交易內容之附表二十七公司行號開立,數量、金額如附表二十七所示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作為坤儀公司申報退稅檢附之進項憑證。由毛祚穎製作用以申報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陳美楨連續於91年11月12日、92年1月13日、同年5月5日、同年7月
4日及同年10月13日,分別提出91年10月、同年12月、92年2月、同年4月、同年8月及同年10月營業稅申報書、統一發票明細表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以外銷貨物營業稅零稅率為由,連續向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施用詐術,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退稅而行使,使不知情稅務人員陷於錯誤,核准退稅共計545萬2129元,足生損害於稅務機關對於稅捐核課之正確性。
5、惠特公司詐欺退稅部分:惠特公司負責人馬月娌為製造惠特公司帳面營業績效良好假象,向銀行申辦貸款,91年11月初,委由黃莉莉為惠特公司製造業績,黃莉莉因而將馬月娌交付之惠特公司大小章、統一發票章、存摺等轉交潘信義。潘信義再轉交予經營會計記帳業務之陳良民(已歿)。潘信義為利用依營業稅法將外銷貨物營業稅率規定為零,可獲稅捐稽徵機關退還溢付營業稅,進而向稅捐稽徵機關詐取退稅款,明知91年11月起至92年2月止,惠特公司並無出口事實,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取得附表二十八填載不實交易內容之公司行號開立,數量、金額如附表二十八所示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作為惠特公司申報退稅檢附之進項憑證,連續於92年1月17日、92年3月17日申報營業稅,提出填製不實營業稅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以外銷貨物營業稅為零稅率為由,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施用詐術,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退稅而行使,使不知情稅務人員陷於錯誤,分別於92年2月10日、4月10日核准退稅34萬2574元、185萬634元,足生損害於稅務機關對於稅捐核課之正確性。
6、宏通電訊網路有限公司(下稱宏通公司)詐欺退稅部分: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林利通及郭國城明知宏通公司實際負責人 王麗茵 於90年12月間設立宏通電訊網路有限公司之後,除曾以49萬6487元購入宏鑫通訊有限公司生財器具外,未曾實際營業,別無其他交易事實,為利用依營業稅法將外銷貨物營業稅率規定為零,可獲稅捐稽徵機關退還溢付營業稅,進而向稅捐稽徵機關詐取退稅款,竟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絡,由潘信義於91年間出面以30萬元代價向王麗茵收購宏通公司,徵得不知情郭國城友人 楊珈綺 擔任宏通公司登記負責人,於92年1月至同年4月間,取得附表二十九填載不實交易內容公司行號所開立,數量、金額如附表二十九所示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作為宏通公司申報退稅檢附之進項憑證,由毛祚穎製作用以申報之統一發票明細表,於92年2月及同年3月、4月、5月間,由潘信義、陳美楨連續製作92年1月、2月、3月、4月份營業稅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以外銷貨物營業稅應為零稅率為由,連續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施用詐術,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退稅而行使。期間受理宏通公司退稅申請案之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相關人員(包括承辦人、審查員、複審人員及核決人員)均未詳查,依卷內單據誤認該公司上述退稅申請均合法而陷於錯誤,分別於92年3月10日、同年4月10日及5月9日溢退宏通公司營業稅59萬9660元、116萬5122元、81萬576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核課之正確性。
7、奈米超晶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奈米超晶格公司)詐欺退稅部分:
奈米超晶格公司實際負責人 黃紫霞 為美化奈米超晶格公司財務報表,自91年1月起至92年6月止,委託潘信義、陳美楨處理奈米超晶格公司帳務及申報營業稅。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為利用依營業稅法將外銷貨物營業稅率規定為零,可獲稅捐稽徵機關退還溢付營業稅,進而向稅捐稽徵機關詐取退稅款,明知坤儀公司並無實際銷售外銷貨物之事實,竟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絡,取得附表三十填載不實交易內容各公司行號開立,數量、金額如附表三十所示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作為奈米超晶格公司申報退稅檢附之進項憑證,由毛祚穎製作用以申報之統一發票明細表,再由陳美楨連續於92年3月17日、同年5月16日、同年7月16日及同年9月15日分別申報奈米超晶格公司92年1、2月、92年3、4月營業稅、92年5、6月、92年
7、8月營業稅時,提出填製不實之營業稅申報書、統一發票明細表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以虛列固定資產及外銷貨物營業稅零稅率為由,連續向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施用詐術,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退稅而行使,不知情稅務人員因陷於錯誤,而就坤儀公司92年1、2月及92年3、4月營業稅申報退稅部分核准退稅122萬7140元及112萬3706元,並交付退稅支票與奈米超晶格公司,足生損害於稅務機關對於稅捐核課之正確性。奈米超晶格公司取得退稅支票,陳美楨即出面要求黃紫霞交出該2筆退稅款,在固定資產退稅款支票於92年5月9日在臺北國際商業銀行新莊分行奈米超晶格公司帳戶兌現之後,陳美楨隨即於92年5月13日持該帳戶存摺及印鑑前往臺北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提領
118萬1250元轉匯入潘信義指定第一商業銀行圓山分行千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帳戶。另一筆外銷零稅率退稅款支票於92年7月1日在合作金庫銀行南勢角分行奈米超晶格公司帳戶兌現之後,黃紫霞則開立等額支票交付陳美楨。陳美楨則於92年7月2日持該支票前往合作金庫銀行南勢角分行簽名提領現款,將其中82萬3706元轉匯至潘信義指定第一商業銀行永和分行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帳戶,餘款30萬元由陳美楨領現,朋分上述不法所得。至於坤儀公司92年5、6月、92年7、8月營業稅部分則因新莊稽徵所稅務人員 廖泰郎 察覺奈米超晶格公司申報當年度1、2月期及3、4月期營業稅進項來源有異,未核准退稅,致未得逞。
8、浥得企業有限公司(下稱浥得公司)詐欺退稅部分:段其昌、許躍馨分別經由潘信義覓得擔任浥得公司登記負責人,期間各為92年6月13日起至92年8月21日、92年8月22日起至92年12月30日。游明珊、李方妙則是由陳美楨覓得擔任浥得公司登記負責人,期間分別為92年12月31日起至93年9月5日、93年9月6日起至95年10月16日,均為商業會計法上商業負責人;陳美楨為浥得公司實際負責人。潘信義及陳美楨為利用依營業稅法將外銷貨物營業稅率規定為零,可獲稅捐稽徵機關退還溢付營業稅,進而向稅捐稽徵機關詐取退稅款,明知浥得公司並無實際銷售外銷貨物事實,且浥得公司於92年7月起至94年8月間(陳美楨部分92年7月至94年6月間。同上所述,申報期間均從渠等有利之認定),與附表三十一各公司行號並無實際營業行為,竟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聯絡,由陳美楨連續取得附表三十一填載不實交易內容各公司行號開立,數量、金額如附表三十一所示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作為浥得公司申報退稅檢附之進項憑證,並提出填製不實之營業稅申報書、統一發票明細表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申報營業稅而行使,以虛列固定資產及外銷貨物營業稅零稅率為由,連續向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施用詐術,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
2款規定退稅,使不知情稅務人員陷於錯誤,核准退稅共計112萬7328元,足生損害於稅務機關對於稅捐核課之正確性。
(三)關於圓堂公司92年2月詐欺退稅部分:
1、郭國城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稅務員,為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陳美楨、毛祚穎及潘信義於前述利用圓堂公司以外銷貨物營業稅零稅率為由,連續向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施用詐術詐得退稅款之後(詳前述圓堂公司詐欺取財部分),另行起意,於吳聲玄取得吳亦霓身分資料,陳美楨、毛祚穎、潘信義與郭國城共同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之犯意聯絡,由陳美楨於92年3月間向臺北市政府申請變更圓堂公司負責人為吳亦霓,又於同年月申請將圓堂公司遷址臺北市○○區○○○路0段000巷0號5樓。91年11月起至92年2月止,由不詳來源取得記載不實交易內容之千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迪鉅實業有限公司、凱航企業社、冠智傳播事業有限公司、硒旺長生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汛立事業有限公司勝照企業有限公司鼎富牙材有限公司榮晟金屬工業有限公司、萬福民實業有限公司偉湟企業有限公司捷侑科技有限公司開立,數量、金額如附表二十六所示編號2、3、5(其中91年11月開立部分)、7、8、9、10、12統一發票會計憑證,作為圓堂公司申報退稅檢附之進項憑證。92年3月間某日填寫92年2月份營業稅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以外銷貨物營業稅零稅率為由,向當時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稽徵所施用詐術,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退稅而行使。
2、圓堂公司上述遷址申請,經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稽徵所審查員 黃淑娟 發現,圓堂公司負責人吳亦霓擔任負責人之豫興公司、誼輝公司、樺新公司、和昌公司進項資料異常,其中和昌公司曾遭房屋所有權人檢舉虛設行號,而填寫交查單派遣稽查人員 劉青豪 現場勘查,發覺該址大門深鎖,並張貼出租廣告,經詢問大樓管理員獲告知無此公司,因此否決圓堂公司之遷入申請,並於營業稅籍申辦及備忘事項查詢作業電腦系統圓堂公司項下,註記:「92.3.28現勘不在現場否准遷入及應防範虛設行號。」提醒該分局相關人員注意此一稽查結果。郭國城見事已至此,為防犯行敗露,只得於現場複查後填載:「無人,公司大門透明玻璃…。」郭國城欲將圓堂公司遷入自己管區以利用職務上機會核准退稅而詐取財物之計畫因而未得逞。
3、陳美楨為圓堂公司填寫退稅申請部分,則因圓堂公司未遷入郭國城管區,上述否准遷入公文依規定無需會簽原管區曾致堯,曾致堯因未經正式通知而未起疑,逕引前例,審視相關卷內單據,誤認該退稅申請合法致陷於錯誤,於92年5月6日呈報擬退稅89萬4088元予圓堂公司,經不知情之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審查員潘英輝、課長黃則沂複核,由不知情之分處秘書江坤祿核決退稅,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退稅之正確性。
二、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自動檢舉偵查起訴、追加起訴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移送併案審理。
理由
壹、證據能力:
一、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前4條規定,而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作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或書面陳述作成之情況,認為適當者,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第159條第1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同意。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1項、第2項明文規定。被告以外之證人於警詢、偵查之證述,經依法踐行調查證據程序,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均知有該證詞,而不爭執各項證據之證據能力,且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審酌證人筆錄作成之情況,並無在非自由意志情況下所為陳述,認為適當,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2項規定,俱有證據能力。
二、其餘憑以認定被告犯罪事實之非供述證據(詳後述),查無違反法定程序取得之情,依同法第158條之4規定反面解釋,均有證據能力。
三、除被告潘信義之辯護人針對證據能力表示意見:援用103年12月11日書狀記載外,其餘被告及辯護人對於證據能力均表示不爭執。經查,上述103年12月11日書狀(見原審卷八第
158頁)爭執之證據能力:(一)黃莉莉、 連惟新謝英山 調查筆錄(原審併辦29,附表三十三編號25即本院併辦18),已經本院退併(詳後述),無庸論述證據能力。(二)原審併辦48之共同被告 胡鴻寧 偵訊筆錄;此部分已經原審退併(附表三十三編號24),未再移送併案於本院,非屬本院審理範圍。
貳、經審理判決部分:
一、認定犯罪事實所憑證據及理由:
(一)關於犯罪事實一㈠部分:被告陳美楨坦承犯罪事實一㈠全部被訴犯罪事實,即編號
1、2、5、8、11、12、16至20、22、23各犯行。被告毛祚穎坦承犯罪事實一㈠全部被訴事實(見本院卷二104年6月12日準備程序筆錄第3頁),即編號1至6、8、19、20犯行。被告潘信義就犯罪事實一㈠,除 矢口 否認編號5部分外;其餘編號7、9至15、17、18、21各犯行均坦白承認。關於犯罪事實一㈠編號5部分,辯稱:「嘉德公司與被告無關,被告沒有賣發票給郭國城或吳聲玄。證人吳聲玄多次證言提及因恐幫助嘉德公司逃漏稅事跡敗露,故多以現金交易,嘉德公司少有簽發支票,足證知悉嘉德公司進行逃漏稅一事者甚少,必須與郭國城、吳聲玄同夥之人或是曾收過嘉德公司支票者方知,陳美楨於審判中亦僅證稱僅曾與陳琳同研究嘉德公司一事,未曾提及與被告討論,被告亦多次陳稱自己僅為吳聲玄與林利通中間傳達管道,此點亦為吳聲玄所證實。幫助嘉德公司逃漏營業稅者,係郭國城、吳聲玄、陳美楨與陳琳同等人,是否提供發票予吳聲玄與分帳比例則為林利通決定,與被告無關。」。被告楊智堯坦承同意擔任標達公司登記負責人;惟矢口否認涉嫌犯罪事實一㈠編號⒛犯行,辯稱:「 張創榮 是我朋友,所以我才借身分證給他們當標達公司負責人,其他操作、運作我都不知情,不知發票的事。」。經查:
1、被告陳美楨、毛祚穎及潘信義如上所述分別坦承之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至23各犯罪事實,有附表三十二編號1至23各項證據可憑。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及楊智堯此部分犯行,均可認定。
2、關於被告潘信義否認犯罪事實一㈠編號5犯行之本院判斷:
(1)嘉德公司於90年至92年間申報附表五㈠公司行號開立之進項發票;匯佳公司於91年至92年間共申報附表五㈡所示公司行號開立之進項發票,分別持向稅捐機關申報扣抵銷項金額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嘉德公司於90年度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88萬9311元;嘉德公司、匯佳公司於91年度各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3496萬7392元、834萬6342元;嘉德公司、匯佳公司於92年度分別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2719萬4869元、1008萬7250元等事實,有嘉德公司、匯佳公司90至92年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及稅額明細表資料及嘉德公司、匯佳公司等營業人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可憑(見嘉德公司、匯佳公司外放卷及95年偵7534號卷第299頁)。
(2)證人陳琳同證稱:「當時是嘉德公司業績需要,跟被告陳美楨討論,我跟她說缺多少金額發票,她就去準備,都是隔幾天,她才會給我,我跟被告陳美楨拿發票的代價,剛開始的時候是用發票面額的百分之6或6.5,後來有降到5左右,透過陳美楨取得的發票應該有宏通公司。」(見原審卷二第178頁反面);證人吳聲玄於偵查中證稱:「 陳會潘董 (指被告潘信義)出售的發票過程都是透過郭國城。」(見94偵13126卷第106頁),並於原審證稱:「是 張玉玲 帶我去嘉德公司賣發票的,有些公司要的發票品項我沒有,所以會請被告潘信義幫我找,分帳的比例我跟被告潘信義討論,我需要給潘信義發票面額的百分之3或百分之4,討論完被告潘信義會打電話給他朋友討論,討論好之後再跟我收。我去事務所拿發票時,大部分是跟事務所裡面的小姐拿發票給我,大概被告潘信義有交代,反正事務所裡面的人都知道,我沒有把應付給被告潘信義的百分之3或4的金額請陳美楨代轉,是直接給潘信義,發票的事都是跟潘信義談,需要的發票,如果我設的公司有的話,就直接拿給他,如果沒有的話,還是跟被告潘信義他們調。」(見原審卷二第145頁反面第149頁),證明被告陳美楨及潘信義確曾分別交付填載不實之公司統一發票予證人陳琳同及吳聲玄。證人陳琳同及吳聲玄再分別轉交予不知情嘉德公司行政人員 鄒佳霓 、匯佳公司行政出納 蔡佩桂 ,作為嘉德公司、匯佳公司進項憑證。除被告陳美楨藉此向證人陳琳同收取發票金額5~6.5%獲利,被告潘信義也藉此向證人吳聲玄收取3或4%獲利。被告潘信義辯稱:「嘉德公司與我無關,並無販賣發票予郭國城或吳聲玄。」,顯屬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3、被告楊智堯辯解不可採信之本院認定:
(1)被告楊智堯應被告陳美楨之邀,自93年2月2日起至93年4月19日登記為標達公司負責人,並辦理營利事業登記等事實,已經被告楊智堯坦承,並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03年4月9日財北國稅審四字第0000000000號函及營利事業設立登記資料卡、標達公司設立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及標達公司公司登記卷宗可憑(見原審訴582號卷第54至70頁、偵14372卷第248至299頁),此部分事實可以認定。
(2)標達公司自93年2月起至94年6月止,期間並無實際銷貨事實,而填載附表二十㈠不實統一發票235張,金額共計815
5萬1162元,交予附表二十㈠各公司行號,並經各營業人持以作為進項憑證,用以虛增成本,而分別用於申報營業稅供扣抵銷項稅額。因而幫助該各公司逃漏營業稅達222萬1662元等情,有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標達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檔、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清單、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101年1月4日財北國稅審四字第0000000000號函可憑(見偵14372號卷第6至150頁)。
(3)被告楊智堯同意擔任標達公司登記負責人當時已經是24歲成年人,高職畢業,自稱具有廚師、服務員或廚房等工作經驗,顯然具有一定社會經驗智識程度,可預見借名擔任公司登記負責人,有可能受實際掌控公司之人用以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予其他營業人申報扣抵進項稅額,而幫助其他營業人逃漏稅捐,而竟違背社會常情,自願充當標達公司登記負責人供被告陳美楨、毛祚穎利用,足認被告楊智堯具有開立不實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不確定故意。
(4)綜上,被告楊智堯所辯核屬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事證明確,被告楊智堯犯行可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二)關於犯罪事實一㈡部分:被告毛祚穎除矢口否認編號3部分之外,其餘即編號1、2、4、6、7犯行均坦白承認,辯稱:「被告毛祚穎雖為偉誠公司名義負責人,然不懂稅務,僅協助業務方面收取發票,涉案程度輕微,相關證人均證述未接觸、甚至不認識被告毛祚穎,被告毛祚穎並未參與詐欺退稅犯行。」被告潘信義坦承編號4、5、7、8犯行;矢口否認編號3、6部分,辯稱:「圓堂公司退稅部分本就與被告無關,被告均不在公司,從未聽聞圓堂公司。宏通公司也與被告無關,王麗茵這家公司不是被告去買的,依楊珈綺和陳美楨等人證言,可知被告並未指示楊珈綺或陳美楨進行變更或退稅,亦未曾與楊珈綺接洽過宏通公司一事,可認被告並無參與宏通公司違法詐領退稅款部分,不能僅因王麗茵證詞即認被告與其他共犯有詐欺犯行。」。被告陳美楨除矢口否認編號3外,其餘編號1、2、4、6、7、8各犯行均坦白承認。關於編號3犯行,辯稱:「我的老板林利通跟 曾圓堂 要合作行動咖啡,我不知道後來圓堂公司變成林利通,中間的報稅、退稅我均不曉得。證人曾峙銘僅證稱未將圓堂公司存摺及印鑑取回等語,不代表該等存摺及印鑑係交由被告陳美楨所保管並用以處理該公司退稅情事。」。經查:
1、犯罪事實一㈡編號1至8各犯罪事實,除被告毛祚穎、陳美楨及潘信義各皆部分坦承如上所述外,並有附表三十二編號24至31各項證據可憑。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此部分被訴犯行,均可認定。
2、被告潘信義否認編號6犯行,辯稱與宏通公司無關。經查:
(1)宏通公司於92年2月及同年3月、4月、5月間,分別提出92年1月、2月、3月與4月份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以外銷貨物營業稅零稅率為由,連續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退稅,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分別於92年3月10日、同年4月10日及5月9日核退59萬9660元、116萬5122元、81萬0576元予宏通公司等事實,有宏通公司92年1月至4月份營業人銷售額契稅額申報書、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宏通公司營業稅籍資料查詢(進、銷項來源來明細)、安泰商業銀行存款當期交易表、存摺類存款取款憑條可憑(見偵20313號卷二第188至191、195、197、199頁,卷三第39至42、378至396頁),可以認定。
(2)證人王麗茵證稱:「我營業宏通公司半年後,都沒有營收,一直賠錢,到91年9月,透過牌友認識被告潘信義,被告潘信義問我公司是不是要賣,因為我當時可扣抵的稅額是49萬6487元,所以我說要50萬元賣給他,後來以30萬元成交。我把公司大小章、執照、身分證影本給他辦公司變更登記,後來他說轉換完成了,就沒有聯絡了,我也不知道公司辦給誰,是到調查局才知道登記為楊珈綺。」(見偵20313號卷三第117至118頁);證人楊珈綺證稱:「是郭國城找我去當宏通公司負責人的人頭,但我只收了1個月2萬元,是郭國城拿現金給我的。」(見偵20313號卷三第247頁)。宏通公司於91年12月20日才申請變更負責人登記,即自92年2月間申請同年1月份退稅59萬9660元。其中並無證人王麗茵交接當時之宏通公司進項發票,該公司負責人楊珈綺既僅為登記名義人,並無實際經營業務,卻於甚短期間92年1月、2月、3月具有分別高達1199萬3200元、2330萬2440元、1621萬1520元以上進項交易!參酌被告毛祚穎供稱:「我記得林利通請我登打的發票明細表有很多,包含宏通公司,我與陳美楨有依林利通指示,製作公司的買賣合約書、出貨單及資金往來,應該是要報稅使用,實際上應該無實際進銷貨交易。」(見警搜1458號卷第72頁),足證宏通公司於91至92年間並無與附表各公司交易之事實,該公司取得附表二十九各公司行號開立之統一發票會計憑證內容應均屬不實,以及林利通指示被告陳美楨、毛祚穎依上述統一發票,於92年2月、3月、4月間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提出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其關於進貨、銷貨等記載,同理可證顯屬為詐取退稅款而為虛偽不實交易。
(3)被告潘信義否認購買宏通公司;惟此部份事實已經證人王麗茵明確證述如前所述。並且被告潘信義於調查局坦承:「我幫林利通向王麗茵買過宏通公司,當時林利通指定將公司登記給楊珈綺。」(見警搜1458號第162頁反面)既然是證人王麗茵將宏通公司轉讓予被告潘信義,經郭國城友人即證人楊珈綺同意,提供楊珈綺身分資料作為宏通公司登記負責人,於楊珈綺擔任宏通公司登記負責人之後,開始連續申報宏通公司92年1月、2月、3月與4月營業稅退稅手續,足認被告潘信義確曾參與林利通、陳美楨及毛祚穎等人利用宏通公司詐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退稅款犯行之程度甚深,已達具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程度。被告潘信義辯解,不能採信,渠與林利通、郭國城、陳美楨及毛祚穎共同構成此部分詐欺取財犯行,可以認定。
3、被告潘信義、陳美楨與 毛祚穎固 均否認編號3犯行,並以前詞置辯,惟查:
(1)圓堂公司於91年10月15日及同年11月15日提出91年9月、1
0月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以外銷貨物營業稅零稅率為由,連續向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即今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退稅,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於92年3月14日分別退稅63萬7536元及60萬4550元予圓堂公司。同年月18日陳美楨將退稅款其中100萬元轉匯入潘信義開立於第一商業銀行永和分行00000000000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帳戶等事實,有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營業稅退稅核定單、圓堂公司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歷史資料查詢系統、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圓堂公司帳號00000000000號存提款明細、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往來明細及匯款申請書及取款憑條等資料可憑(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國稅局稅務員郭國城涉嫌不法案卷一第30至33頁、偵20313卷三第298至319頁)。參酌證人曾峙銘證稱:「我登記為圓堂公司負責人後,公司沒有營業過。」(見原審卷一第28
2頁反面),足認圓堂公司並無實際營業,並無取得進項發票之可能。圓堂公司於91至92年間既未與附表所示各公司交易,該公司於91年10月15日、同年11月15日及92年3月間向稅捐機關提出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有關進貨、銷貨等記載,顯屬虛偽交易,均屬不實,可以認定。
(2)證人曾峙銘證稱:「被告陳美楨帶我先開戶,後來圓堂公司變更到我名下還是沒有營運,我沒有將公司存摺、印鑑拿回來。」(見原審卷一第282頁反面至283頁);被告陳美楨坦承:「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圓堂公司帳戶原本確實由我使用,但於92年初交還給林利通,有關圓堂公司後續退稅情事,要問林利通等人才知道,但圓堂公司『申請退稅時』的申報書表是我製作。」(見偵20313卷三第139頁);證人 游宏欽 (原名游阿欽)也證述:「我的身分證件影本為被告潘信義拿走,我是遭冒用身分成為圓堂公司負責人。」(見偵20313卷三第204頁反面),參酌被告陳美楨於92年3月14日收受退稅款,立即於同年月18日將部分退稅款100萬元轉匯至潘信義設於第一商業銀行永和分行00000000000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帳戶;而被告潘信義既為換日線公司實際負責人,支配該公司資金運作,關於收受100萬退稅款自無諉為不知之理。而被告毛祚穎除與被告陳美楨共同經營偉誠公司,代理圓堂公司申報發票、營業稅等事務,並為長杶公司實際負責人,就兩公司之實際運作,自當熟稔。被告毛祚穎坦承長杶公司於民國90年3月起至92年2月間,並無實際進貨事實,而竟有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犯行,已如前述。則圓堂公司收受長杶公司開立之不實交易內容統一發票(見附表二十六編號11),並持以作為申報退稅檢附之進項憑證,被告毛祚穎既任長杶公司實際負責人,對於上述虛開發票予圓堂公司之事實應知甚詳,足認被告毛祚穎明知長杶公司虛開發票之對象即圓堂公司欲利用此等發票供作逃漏稅捐或詐取退稅使用,應認主觀上自有與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共同利用圓堂公司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綜上,被告陳美楨辯稱並未辦理退稅、被告毛祚穎辯稱未參與稅務作業、被告潘信義辯稱從未聽聞圓堂公司云云,均與事證不符。圓堂公司向稅捐機關提出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確與被告陳美楨、毛祚穎、潘信義與林利通等人具有共同犯意聯絡、行為分擔,可以認定。
(3)公訴意旨雖認為此部分圓堂公司91年9月、10月詐欺退稅行為,應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然查,被告陳美楨、毛祚穎與潘信義於91年10月及11月間,提出圓堂公司91年9月及10月退稅申請之後,被告郭國城於92年3月間才開始對曾致堯施壓等情,既經證人曾致堯於原審94年度重訴字第77號審理中明確證述(見原審94年度重訴字第77號卷六第193頁反面、195頁反面),而圓堂公司使用附表二十六各進項發票,客觀上公訴意旨所舉證據並不足以認定郭國城曾參與設立或控制虛設行號所開立,更未舉證曾有款項流入郭國城之手,尚難僅憑郭國城於92年3月初曾向證人曾致堯施壓,證人曾致堯因而於同年月5日簽擬核准退稅等情,即認定郭國城於92年2月以前已經參與圓堂公司運作,而認被告陳美楨等人為利用圓堂公司詐欺退稅或販賣發票牟利等行為,郭國城已經參與。並且證人曾致堯於92年3月10日核准圓堂公司退稅當時,圓堂公司仍屬於曾致堯承辦審查之轄區範圍,並非郭國城所轄。則郭國城向證人曾致堯施壓之客觀行為,應認尚不符合利用職務上機會而為詐取財物構成要件。參酌證人曾致堯核准圓堂公司退稅部分,已經法院認定不構成犯罪確定,有原審以94年度重訴字第77號、98年度訴字第366號無罪判決及本院以99年度金上重訴字第17號駁回上訴判決可憑。因此公訴意旨認此部分起訴犯行,被告陳美楨、毛祚穎、潘信義與被告郭國城、曾致堯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罪行,應認證據上仍有欠缺。
(三)關於犯罪事實一㈢部分:被告陳美楨、毛祚穎與潘信義均矢口否認。被告陳美楨辯稱:「我並未製作92年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證人吳聲玄僅證稱曾將『補稅』支票交給『被告任職之事務所』,而非表示『直接』交給被告或證稱該公司『退稅』事宜係由被告所為。本案相關稅務員如曾致堯、郭國城等均明確證述不認識被告,被告亦僅是自承曾開立不實發票及代圓堂公司處理『補稅』事宜,並不認識郭國城,更與郭國城無所接觸。再檢視『圓堂公司登記案卷』資料,圓堂公司是於92年1月23日核准變更負責人為『游阿欽』,再於92年3月12日核准變更負責人為『吳亦霓』及『遷址至郭國城轄區之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地址』,惟其中於『92年3月5日圓堂企業有限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中完全未有被告『陳美楨』為承辦人員之『記載』、『簽名或用印』,有關圓堂公司變更登記一事顯非被告所為,復查本案卷證資料,並無任何直接證據得證明被告陳美楨與郭國城相識或共同參與圓堂公司92年間退稅情事,陳美楨與郭國城間自無任何共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犯行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可能。被告既無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身分,而無構成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之可能,公訴人未說明除被告陳美楨之外,究何人於此部份事實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罪,因此圓堂公司申報退稅案,並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之正犯。」;被告毛祚穎辯稱:「被告雖為偉誠公司名義負責人,然不懂稅務,僅協助業務方面收取發票,涉案程度輕微,相關證人亦均證述未接觸、甚至不認識被告,被告並未參與詐欺退稅犯行。」;被告潘信義辯稱:「圓堂公司退稅部分本就與被告無關,被告均不在公司,從未聽聞圓堂公司。」惟查:
1、圓堂公司於92年3月間某日,提出92年2月份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以外銷貨物營業稅零稅率為由,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申報依營業稅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退稅,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於同年5月16日退稅89萬4088元予圓堂公司等情,有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營業稅退稅核定單、圓堂公司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歷史資料查詢系統等件可憑(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國稅局稅務員郭國城涉嫌不法案卷一第30至33頁、偵20313號卷三第298至315頁)。而圓堂公司並無實際營業之事實,既無取得進項發票之可能等事實,已如前述。則圓堂公司於92年3月間向稅捐機關提出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等文件關於進貨、銷貨等記載,顯然是虛偽交易,可以認定。
2、證人曾峙銘將圓堂公司所有文件及大小章交予被告陳美楨、證人游宏欽經被告潘信義取走身分證件因而成為變更登記之後的圓堂公司負責人等事實,均如前述。而證人吳聲玄證稱:「我記得被告陳美楨曾通知我圓堂公司需要補稅,所以我交1張58萬的支票給被告陳美楨的事務所,如果陳美楨不在,應該有跟小姐交代是要轉給陳美楨,因為是陳美楨通知我要補稅的。被告陳美楨的事務所大概只有5、6坪大,沒有隔間,比這個法庭還小,裡面沒有幾個人,只有1、2個小姐。」(見原審卷二第146、147頁),被告陳美楨也明確坦承:「證人吳聲玄確有拿58萬給『我』,是在事務所樓下,當時是因為接到通知說留抵稅額被扣掉,還要再補60幾萬,所以當時我們將差額跟58萬當天直接到銀行繳納。」(見原審卷二第150頁)被告陳美楨、毛祚穎既為代理圓堂公司申報發票、營業稅等事務之代理人,渠等之前於91年間已經為圓堂公司辦理91年9月及10月份營業稅申報退稅事宜,已如前述。卷內既不存在圓堂公司曾另行委任其他事務所,則被告陳美楨、毛祚穎既為圓堂公司處理「91年9月及10月份營業稅申報退稅」及「92年2月份申報退稅補稅」事宜,而竟辯稱圓堂公司92年2月份申報退稅與渠等無關,顯然有違常情事理。被告陳美楨、毛祚穎、潘信義否認參與圓堂公司此部分退稅事宜,顯與事實不符。
3、證人吳聲玄證稱:「吳亦霓是人頭,是郭國城去找的,但吳亦霓有抽人頭費,一個月5萬元,之後我有教吳亦霓串供將事情推給 徐一民 ,郭國城也給我10萬元要我轉交給吳亦霓。」(見偵13126號卷第10、25至26、105頁),足認吳亦霓是被告郭國城所得控制之人頭。被告陳美楨於92年3月5日曾致堯簽擬核准退稅當日,即提出申請將圓堂公司負責人由游阿欽變更為吳亦霓,有圓堂公司商業登記卷臺北市政府92年3月10日府建商字第000000000號函稿及申請函可憑(見圓堂公司登記案卷)。被告陳美楨與吳亦霓素不相識,而得以取得吳亦霓身分證件與印章申請變更圓堂公司負責人,是經由郭國城提供,可以認定。被告陳美楨於92年3月5日提出變更申請人申請文件,併同時申請將圓堂公司由曾致堯轄區○○區○○路0段00號1樓遷址於郭國城所轄臺北市○○區○○○路0段000巷0號5樓,有前述臺北市政府92年3月10日府建商字第000000000號函稿及申請函可憑,並經證人黃淑娟於94年度重訴77號審理中明確證述(見原審94年度重訴77號卷三第307至308頁)。而圓堂公司既未實際營運,除郭國城允諾於申請退稅款過程予以護航以免詐領退稅款東窗事發外,圓堂公司顯然並無遷移公司營業地址之必要。陳美楨等人於92年3月初詐得圓堂公司91年9月、10月份退稅款之後,郭國城於92年3月間參與陳美楨等人詐取圓堂公司92年2月份退稅款申請,且欲依其計畫,利用職務上機會,使遷址至其管區內之圓堂公司可以順利通過退稅申請審核。足認被告陳美楨、毛祚穎、潘信義與郭國城具有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行為分擔。
4、雖然被告陳美楨辯稱:「證人吳聲玄僅證稱曾將『補稅』支票交給『被告任職之事務所』,而非表示『直接』交給被告或證稱該公司『退稅』事宜係由被告所為。而『92年3月5日圓堂企業有限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中完全未有被告『陳美楨』為承辦人員之『記載』、『簽名或用印』,有關圓堂公司變更登記一事顯非被告所為。」;然被告陳美楨並供稱:「證人吳聲玄確有拿58萬給『我』,…當時我們將差額跟58萬當天直接到銀行繳納。」,明確坦承收受證人吳聲玄之補稅支票且實際為補稅作為。前述關於「證人吳聲玄證述並未表示『直接』交給被告或證稱該公司『退稅』事宜係由被告所為。」等辯解,不可採信至明。。而偉誠公司負責人被告毛祚穎與陳美楨,為圓堂公司辦理申報退稅、變更登記,本屬渠等所營事務所應為之事務。證人吳聲玄明確證述:「如果陳美楨不在,應該有跟小姐交代是要轉給陳美楨,因為是陳美楨通知我要補稅的。被告陳美楨的事務所大概只有5、6坪大,沒有隔間,比這個法庭還小,裡面沒有幾個人,只有1、2個小姐。」;縱使證人吳聲玄是交予「被告任職之事務所」或被告陳美楨、毛祚穎交由事務所員工,而未「親身」辦理圓堂公司申報退稅、變更登記,然該實際辦理之員工,既是承被告陳美楨、毛祚穎之命而為渠等之手足,即無礙被告陳美楨、毛祚穎為圓堂公司辦理退稅犯行之認定;況且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並無需被告陳美楨等人親力親為,「92年3月5日圓堂企業有限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未有被告陳美楨具名,本屬當然,不足為被告等有利認定。被告陳美楨徒以此形式枝微末節辯解,企圖混淆狡飾,不足採信。被告陳美楨一再辯稱不認識郭國城,兩人並無往來;然查,此非但僅是被告陳美楨片面的辯解,已難採信,參酌被告陳美楨就被訴犯罪事實,除否認犯罪事實一㈡編號3、犯罪事實一㈢犯行外,對於其他犯罪事實均坦承不諱。而被告陳美楨全然坦承犯行之犯罪事實一㈡編號6關於宏通公司詐欺退稅部分,是由被告陳美楨、毛祚穎、潘信義與林利通、郭國城共同實行,被告陳美楨對於與郭國城共犯宏通公司詐欺退稅犯行坦承不諱,卻獨於圓堂公司詐欺退稅部分,矢口辯稱:「不認識郭國城」!被告陳美楨畏責否認的辯解,自難採信。
5、證人黃淑娟於原審94年度重訴字第77號審理中證稱:「因圓堂公司書面證件不合格,有派遣稽查人員劉青豪到現場勘查,劉青豪至現場後,好像是寫空屋或不在現場,所以沒有核准圓堂公司遷入之申請。」(見原審94年度重訴字第77號卷三第307至309頁),核與證人劉青豪於原審94年度重訴字第77號審理之證言相符:「92年3月間我在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擔任稽查組稅務員屬於外勤去查核的工作,內勤如果發現公司有問題,需要派人到現場去看,就會寫派查單,由外勤人員到現場去看公司的營業狀況或現場有無這家公司,94年度他字第335號卷第95頁大安分局案件交查單,是我到現場去查看圓堂公司辦理變更營業處所的案件,查核報告欄裡面的文字是依照現場情形所寫的,我去看這家公司的營業狀況,結果是大門深鎖,且張貼出租廣告,經詢問大樓管理員並無圓堂公司,所以我在交查單上寫建請管制該公司,限購發票。」(見原審94年度重訴字第77號卷四第18至19頁),並有前述案件交查單、營業稅稅籍申辦及備忘事項查詢作業畫面列印可憑(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國稅局稅務員郭國城涉嫌不法案卷一第20頁),被告郭國城於交辦複查之後,只得在交查單記載「無人,公司大門透明玻璃…」等文句,因此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並未核准陳美楨申請圓堂公司遷移營業地址案。被告郭國城欲將圓堂公司營業地址遷入其管區,以便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之計畫因而未得逞。
6、然圓堂公司92年2月份退稅申請,經被告曾致堯審核相關證明文件,92年5月6日呈報擬退稅89萬4088元予圓堂公司,經不知情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安分處審查員潘英輝、課長黃則沂複核,由不知情分處秘書江坤祿核決退稅等情,有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營業稅退稅核定單可證(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國稅局稅務員郭國城涉嫌不法案卷一第22頁)。該退稅款嗣於92年5月16日匯入圓堂公司設立於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永和分行帳戶,並有該分行歷史資料查詢系統足憑(見偵20313號卷三第309至311頁)。證實雖然被告郭國城無法利用職務上機會為圓堂公司退稅案護航;但仍因該案承辦人曾致堯、相關審核人員潘英輝、黃則沂及江坤祿疏於詳查,未發現圓堂公司所提資料的疑義而均陷於錯誤,核准圓堂公司92年2月份退稅申請。被告陳美楨、毛祚穎、潘信義與郭國城此部分詐欺取財犯行,仍屬既遂,應共同構成刑法詐欺取財罪行,可以認定。
(四)綜上,事證明確,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及楊智堯犯行均可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二、新舊法比較:「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1項明文規定。相關法律論述如下:
(一)貪污治罪條例:貪污治罪條例第2條原規定:「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其受公務機關委託承辦公務之人,犯本條例之罪者,亦同。」嗣修正為「公務員犯本條例之罪者,依本條例處斷。」此修正涉及公務員定義變更,雖屬法律變更;然因共同被告郭國城與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行為時,共同被告郭國城無論依修正前或修正後之規定,均屬貪污治罪條例規範的公務員,對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而言並無有利或不利,應直接適用貪污治罪條例第2條規定。又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於100年6月29日修正公布,修正前規定:「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千萬元以下罰金。」;修正後規定:「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千萬元以下罰金。」僅屬文字明確化,並無構成要件變更,且刑度及罰金額均相同,並無有利或不利於行為人,非屬該刑法第2條所指法律有變更,不生新舊法比較問題,應直接適用裁判時法即現行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二)稅捐稽徵法: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及楊智堯行為後,稅捐稽徵法第43條雖於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並自同年月6日施行;然該條第1項、第2項並未修正,既無新舊法比較問題,均應適用裁判時法即現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規定。
(三)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法於95年5月24日修正,第71條法定刑原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修正後則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後規定並未有利於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及楊智堯,故應適用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規定。
(四)刑法:
1、被告彼此間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並著手實行犯罪,依刑法第28條規定各應成立共同正犯,對被告而言並無有利或不利情形,並無新舊法比較問題,應依現行刑法第28條規定論以共同正犯。
2、刑法第31條第1項由原定「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施或教唆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共犯論。」修正為「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或教唆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應認修正後規定即現行法較有利於被告。
3、法定罰金刑最低度部分,依修正前刑法第33條第5款規定為銀元1元以上,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條前段提高10倍,折算新臺幣為30元以上;修正後刑法第33條第5款則為1000元以上,以百元計算。經比較行為時法與裁判時法,罰金刑最低度以行為時法有利於被告。
4、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行為時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銀元)1千元以下罰金。」103年6月18日修正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後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並未有利於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應依行為時法論處。
5、行為後,刑法第56條連續犯、第55條牽連犯規定均已刪除,數行為應予分論併罰。而數罪併罰結果相較於論以連續犯、牽連犯等裁判上一罪刑度較重。經比較新舊法,以行為時法有利於被告,自應適用修正刪除前的規定論以連續犯或牽連犯。
6、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關於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於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95年7月1日施行,原規定:「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1元以上3元以下折算1日,易科罰金。」修正為:「犯最重本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台幣1千元、2千元或3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依修正刪除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規定,應就其原定數額提高為100倍折算1日,並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台幣條例第2條規定,以新台幣3倍折算;意即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應以銀元300元即新台幣900元折算1日。經比較新舊法,以舊法有利於被告,故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及廢止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規定。
7、刑法第51條於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95年7月1日施行修正。修正前刑法第51條規定:「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左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其中第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20年。」修正後則規定:
「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比較新舊法的結果,以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有利於行為人。
8、綜合整體比較全部所涉法律修正結果,以修正前舊法規定對被告較為有利。因此就犯罪事實一㈠、㈡犯行自應整體適用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及楊智堯行為時之法律即修正前刑法。
三、論罪:
(一)資產負債表為商業會計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所列財務報表,而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以虛列股本之不正當方法,使公司或行號之資產負債表發生不正確結果,應成立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5款之罪。而統一發票為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為商業會計法第15條第1款之原始憑證,屬商業會計憑證之一種(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2189號判決參照)。
1、核被告潘信義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5、7、9至15、17、18、21所為;被告陳美楨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2、5、11、12、16至18、20、22、23所為;被告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2至6、20所為及被告楊智堯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20部分,均係犯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
被告陳美楨、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8所為,均係犯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2項、第1項合法代理人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
被告陳美楨、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9所為,均係犯公司法第9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罪、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5款利用不正當方法使財務報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罪、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職務上所掌文書罪。
2、被告毛祚穎、陳美楨為聯迪公司及圓堂公司申報營業稅之合法代理人,各應論以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2項、第1項合法代理人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罪,並加重其刑。公訴意旨未慮及被告陳美楨、毛祚穎具有合法代理人資格,而幫助他人逃漏稅捐,應係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2項、第1項之罪,而誤認被告陳美楨、毛祚穎均涉犯同法第43條第1項之罪,應有誤會。本於基本社會事實同一性,此部分起訴法條應予變更。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含有業務上登載不實本質,與刑法第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登載於業務上文書罪,應屬法規競合,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應優先適用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論處,不再論以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11號、92年度台上字第6792號、94度年台非字第98號、94年台上字第4699號、97年度台上字第2915號判決參照)。公訴意旨及併辦意旨雖認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3至5、7、13、17、18、20、22各犯行,被告等並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罪,尚有誤會。
3、被告陳美楨及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犯行與洪傳統;被告陳美楨及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2犯行;被告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3犯行與毛湘鈺;被告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4犯行與蘇良一;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5犯行與郭國城及開立不實發票各公司負責人;被告陳美楨、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8犯行分別與曾峙銘、游宏欽、吳亦霓;被告潘信義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9犯行分別與尹振紘、溫錦程、柯曾興;被告潘信義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0犯行與馬月娌、黃莉莉;被告潘信義與陳美楨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1犯行與余俊毅;被告潘信義與陳美楨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2犯行;被告潘信義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3犯行與曾力生;被告潘信義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4犯行與許躍馨;被告潘信義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5犯行與陳登子、陳簡美惠;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7、18犯行與黃文山:被告陳美楨、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9犯行與周明德:被告陳美楨、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20犯行與楊智堯;被告陳美楨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23犯行與陳美華;彼此間因具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
4、被告潘信義雖非惠特公司、浥得公司商業負責人;被告陳美楨也非荃茂公司、換日線公司商業負責人,且均非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人員;但依修正前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所犯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罪部分,各應以共犯論。
被告陳美楨與毛祚穎雖非穎曜公司負責人;然依修正前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被告陳美楨、毛祚穎所犯公司法第9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罪,仍應以共犯論。
5、被告陳美楨、毛祚穎與周明德利用不知情會計師簽具查核報告書並簽證表明股東股款業已繳足,而遂行如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9犯行,為間接正犯。
(二)詐欺取財部分:
1、核被告潘信義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3至8;被告陳美楨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1至4、6至8;被告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1至4、6至7,均係犯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公訴意旨認被告潘信義、陳美楨與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3圓堂公司退稅部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嫌,應有誤會;基於起訴基本社會事實同一性,此部分起訴法條應予變更。
2、被告陳美楨與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1;被告陳美楨與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2與洪傳統;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3與林利通;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4與石桂崇;被告潘信義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5與馬月娌、黃莉莉;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6與王麗茵、林利通及郭國城;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7與黃紫霞;被告潘信義與陳美楨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8,各因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
(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
1、核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㈢圓堂公司退稅犯行,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既遂。
2、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與郭國城就所犯刑法詐欺罪部分,因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
3、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無公務員身分之人而與公務員即共犯郭國城共同實行貪污罪行,依貪污治罪條例第3條、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均為共同正犯。
(四)罪數:
1、被告潘信義部分:
(1)被告潘信義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5、7、9至15、17、18、21部分,核其所為,先後數次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稅務人員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3至8部分,核其所為,數次犯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前述數罪皆時間緊接,手法類似,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顯係分別基於概括犯意而實行,各為連續犯,分別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規定,各論以連續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連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及連續犯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並均加重其刑。
(2)被告潘信義就犯罪事實一㈢圓堂公司退稅犯行,以一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為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處斷。
(3)被告潘信義所犯連續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連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有方法目的牽連關係,應依連續犯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論處。
(4)修正前刑法第56條連續犯「同一罪名」是指觸犯構成要件相同罪名而言。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保護個人財產法益;而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則在維護官箴,以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廉潔及公正為保護法益,兩者區別甚明。雖然貪污治罪條例也處罰詐取財物行為,究難與刑法第339條視為構成要件相同罪名而論以連續犯(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6154號判決參照)。被告潘信義所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及連續犯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自無由成立連續犯。
(5)被告潘信義所犯連續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連續犯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
(6)被告潘信義著手於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犯行而未達既遂結果,為未遂犯,依刑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並依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遞減其刑。
2、被告陳美楨部分:
(1)被告陳美楨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2、5、11、12、16至18、
20、22、23部分,數次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8部分,數次犯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2項、第1項合法代理人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1至4、6至8部分,所為數次犯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前述各罪皆時間緊接,手法類似,所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顯係分別基於概括犯意而實行,各皆為連續犯,均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規定,各論以連續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連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連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2項、第1項合法代理人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及連續犯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並均加重其刑。
(2)被告陳美楨就犯罪事實一㈢圓堂公司退稅犯行,以一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既遂,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處斷。
(3)被告陳美楨所犯連續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連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連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2項、第1項合法代理人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罪、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5款利用不正當方法使財務報表發生不正確結果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職務上所掌文書罪,因具有方法目的牽連關係,應依公司法第9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罪論處。
(4)同上1(4)之理由,被告陳美楨所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與連續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不成立連續犯關係。
(5)被告陳美楨就所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連續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及公司法第9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等3罪,各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侵害法益不同,應分論併罰。
(6)被告陳美楨著手於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犯行而未達既遂結果,為未遂犯,依刑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並依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遞減輕刑罰。
3、被告毛祚穎部分:
(1)被告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2至6、20部分,所為數次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8部分,所為數次犯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2項、第1項合法代理人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就犯罪事實一㈡編號1至4、6、7部分,所為數次犯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前述各罪皆時間緊接,手法類似,所犯構成要件相同,顯屬分別基於概括犯意而實行,各皆為連續犯,分別應論以連續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連續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連續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2項、第1項合法代理人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及連續犯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並均加重其刑。
(2)被告毛祚穎就犯罪事實一㈢圓堂公司退稅犯行,以一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既遂,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處斷。
(3)被告毛祚穎所犯連續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連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連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2項、第1項合法代理人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罪、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5款利用不正當方法使財務報表發生不正確結果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職務上所掌文書罪,因具有方法目的牽連關係,應依公司法第9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罪論處。
(4)被告毛祚穎所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及連續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不成立連續犯關係,同上所述。
(5)被告毛祚穎就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未遂、連續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及公司法第9條第1項公司負責人,公司應收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罪,各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侵害法益不同,應分論併罰。
(6)被告毛祚穎著手於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犯行而未達既遂結果,為未遂犯,依刑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並依刑法第31條第1項但書規定遞減輕刑罰。
4、被告楊智堯部分:
(1)被告楊智堯就犯罪事實一㈠編號20所為數次犯行,核係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各皆時間緊接,手法類似,所犯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而實行,均為連續犯,應論以連續違反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連續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罪。
(2)所犯二罪因具有方法目的牽連關係,應依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論處。
(五)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5年度偵字第4958號、95年度偵字第8145號、94年度發查偵字第39號、95年度偵字第7534號、95年度偵字第23879號、96年度偵字第19656號、96年度偵字第23008號、96年度偵字第24079號、96年度偵字第24868號、97年度偵字第2991號、97年度偵字第5320號、97年度偵字第14134號、97年度偵字第9021號、98年度偵緝字第1457號、99年度偵字第2556號、99年度偵字第23071號、100年度偵字第14185號、100年度偵字第18914號、100年度偵字第14372號、101年度偵字第20551號、101年度偵字第20056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5年度偵字第2252號、95年度偵字第14677號、95年度偵字第28738號、96年度偵字第12204號、97年度偵字第18015號、99年度偵字第7976號、99年度偵字第26642號、99年度偵字第30731號、100年度偵字第23628號、101年度偵字第1122號案件移送併辦審理之犯罪事實,與已起訴部分因具有裁判上一罪關係,為同一案件,應併予審理。
(六)關於刑事妥速審判法:
1、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於103年6月4日修正公布,103年6月6日施行:「自第一審繫屬日起已逾8年未能判決確定之案件,除依法應諭知無罪判決者外,法院依職權或經被告之聲請,審酌下列事項,認侵害被告受迅速審判之權利,情節重大,有予適當救濟之必要者,應減輕其刑:一、訴訟程序之延滯,是否係因被告之事由。二、案件在法律及事實上之複雜程度與訴訟程序延滯之衡平關係。三、其他與迅速審判有關之事項。」明定法院得依職權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規定減輕被告刑罰,且將「酌量」減輕其刑,修正為「應」減輕其刑。相較於修正前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規定有利於被告,應適用修正後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規定。
2、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規定屬於量刑規定之補充法律,針對久懸未決案件,經由量刑補償機制給予被告一定救濟,保障被告受妥速審判的權利。該條第1款所稱「訴訟程序之延滯,是否係因被告之事由」例如訴訟程序因被告逃亡而通緝、被告因病停止審判、另案長期在國外羈押或服刑、意圖阻撓訴訟程序順利進行,一再無理由聲請迴避等,因被告個人事由造成案件延滯(參考司法院頒「法院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應行注意事項」第7點之⑹)。至於被告矢口否認犯罪而為諸多辯解,既屬訴訟上辯護權正當行使,不能視為訴訟程序延滯之可歸責於被告事由。
3、本案自繫屬法院迄今,因事實及法律關係繁雜,且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及楊智堯提出多項抗辯,為發現實體真實,以求正確認事用法,自有詳加調查審認必要,以致需調查之人證、事證甚多,訴訟歷程持續逾10年之久,法院雖無怠惰延宕,也非被告四人之因素肇致。雖然期間被告潘信義曾於98年4月30日至100年12月23經通緝;但扣除此部分通緝時日,被告潘信義部分通緝到案之後已逾4年,自案件繫屬法院迄今,也已逾8年。因認訴訟程序延滯,並無可歸責於被告事由,對渠等迅速受審權利之侵害,客觀上判斷可認情節重大,有予適當救濟必要。故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規定,被告4人所犯各罪減輕其刑或遞減輕刑罰。
四、撤銷改判及科刑審酌事項:
(一)撤銷改判之理由:原審為被告科刑判決之諭知,固非無見。惟查:1、犯罪事實一㈠編號5部分,證人吳聲玄明確證述:「陳會與潘信義出售的發票過程都是透過郭國城。」可認郭國城參與此次犯行,原判決漏未認定。2、犯罪事實一㈠編號8被告毛祚穎共同正犯部分,原判決犯罪事實欄認定「陳美楨與毛祚穎均明知圓堂公司並無實際經營事實…。」而於理由僅認定被告陳美楨與曾峙銘、游宏欽共犯。3、犯罪事實一㈠編號12,原判決既未認定段其昌、許躍馨、游明珊、李方妙等人與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共犯;但犯罪事實欄誤載:被告潘信義、陳美楨「竟分別與段其昌、許躍馨、游明珊、李方妙共同基於製作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4、被告陳美楨觸犯連續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部分,原判決論罪漏未敘及犯罪事實㈡3、8犯行。5、犯罪事實一㈡8及犯罪事實一㈢關於圓堂公司91年9、10月及92年2月詐欺退稅部分,原審採信被告潘信義、毛祚穎之辯解,而為渠等無罪認定,應有誤會。6、本案持續訴訟歷程逾10年之久,縱使扣除98年4月30日至100年12月23日通緝期間,被告潘信義應也有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減刑規定適用,原審未及審酌。7、量刑輕重固屬事實審法院得依職權自由裁量事項,但為求個案裁判的妥當性,仍應受比例原則及公平原則限制。刑事審判旨在實現刑罰權分配的正義,法院對有罪被告科刑應符合罪刑相當的原則,使輕重得宜、罰當其罪,以契合社會法律感情。刑法第57條明定科刑應審酌一切情狀,以為科刑輕重的標準,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50
73、6726號判決參照。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及楊智堯犯行次數繁多,造成國庫鉅大損失,甚至與稅務人員共同實行,嚴重紊亂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額查核之正確性及國家稅收。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僅避重就輕坦承部分犯行;被告楊智堯則矢口否認,犯後態度並非良好,檢察官上訴指稱原審量刑過輕,應認有理由。並更正附表十二編號26,行為時間應更正為94年6月(原審併辦35,偵26642卷第412頁)、補充附表二十一編號5,行為時間93年8-10月(原審併辦18,偵18171卷第10頁反面至11頁)。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上訴否認部分犯行並稱原審量刑過重及被告楊智堯否認犯行,雖均無理由,基於如上所述,故予以撤銷改判。
(二)科刑審酌事項:
1、爰審酌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共謀或個別以提供不實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並以不實統一發票製作不實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向稅捐機關詐取退稅款,造成國庫損失重大,甚至與稅務人員共犯;被告楊智堯為圖小利,未盡負責人所應盡防止開立不實發票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責,非但增加查緝困難,更紊亂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額查核之正確性及國家稅收,參酌被告4人品行、智識程度、被告陳美楨、毛祚穎與潘信義均避重就輕部分坦承,被告陳美楨共21件犯行,矢口否認2件;被告毛祚穎參與16件,矢口否認3件;被告潘信義參與19件,矢口否認4件;被告楊智堯雖僅參與1件,但矢口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各次行為程度及影響力,被告陳美楨、毛祚楨與潘信義之惡性其實雷同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依修正前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廢止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規定,諭知被告楊智堯所處之刑,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2、除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所犯連續詐欺取財罪、貪污治罪條例罪外,被告4人所犯其餘之罪,行為時間均在96年4月24日以前,均合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之減刑條件,依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各減其宣告刑二分之一,併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減刑條例第11條、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 量定渠 等應執行刑;另就被告楊智堯減刑後之刑,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9條規定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3、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就其等所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部分,各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條規定,分別宣告褫奪公權如主文。
4、犯罪事實一㈢詐得之退稅款,雖因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與共犯郭國城共同實行詐欺取財而取得,共犯郭國城固然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之故意著手實行;嗣因遭識破,圓堂公司因而遷址不成,並未利用稅務人員郭國城職務上機會詐得任何財物。因此圓堂公司嗣後詐得之退稅款,並不符合需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0條犯罪所得財物處理規定。
5、被告陳美楨、毛祚穎雖供稱已坦承犯行,願支付公益捐,請求宣告緩刑;然查,被告陳美楨、毛祚穎雖表示認罪,但均矢口否認與稅務員郭國城共犯圓堂公司詐欺退稅犯行,並且被告等所為犯行次數繁多,嚴重紊亂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額查核之正確性及國家稅收,犯罪情節並非輕微,所宣告之刑,均不符合緩刑要件。被告陳美楨、毛祚穎請求宣告緩刑,並無理由。
叁、退併辦部分:
一、移送併案意旨詳如附表三十三,以下依各編號敘述。
二、本院之判斷:
(一)編號1部分:刑法第215條所謂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乃指基於業務關係,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而言。公司、行號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營業稅,係履行其公法上納稅義務,並非業務行為(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5999號判決意旨參照)。被告潘信義、陳良民等人於取得他公司會計上製作不實之統一發票,作為惠特公司進項憑證,申報扣抵營業稅額4589萬4118元,併於91年12月與92年
2月間,接續於業務上製作之惠特公司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中,不實登載零稅率銷售額計4742萬2359元,有惠特公司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可憑,然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核其性質,僅是公司行號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營業稅,而履行其公法上納稅義務,並非該公司行號之業務行為,自非業務上文書,尚不得以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相繩,不能認有何裁判上一罪關係,應退回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二)編號2至6部分:移送併案意旨,均是認被告潘信義、陳美楨、毛祚穎或共同或個別未經名義人同意,擅自持各該名義人身分證件,前往主管機關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事宜,然此均與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3人於本案所實施之手段,並不相同,犯罪態樣,也有差異,且無方法目的或原因結果牽連關係,與本案間自無連續犯或牽連犯裁判上一罪關係,此部分即非起訴效力所及,本院無從併案審理,應退由檢察官依法續行偵辦。
(三)編號9、10、12至14部分:移送併案意旨,均係認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等人分別未經營業人同意,利用取得營業人空白統一發票之機會,連續以營業人名義偽造統一發票以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然均與被告潘信義、陳美楨及毛祚穎等人於本案所實施之填載不實統一發票之構成要件上並不相同,犯罪態樣,也有差異,應是另行起意,不能認是基於同一概括犯意,應無成立連續犯可能,與本案間自無何連續犯或牽連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故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四)編號16部分:移送併案意旨,係認被告毛祚穎以取得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向稅捐機關扣抵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之納稅金額後,向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詐取稅款,詐欺之對象是營業人,與被告毛祚穎及陳美楨於本案所實施之犯罪態樣,有所差異,難認是基於同一概括犯意,而無成立連續犯可能,與本案間自無何連續犯或牽連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應請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五)編號18至19部分:移送併案意旨,分別是認被告毛祚穎或與被告陳美楨在業務上製作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上,登載證人 賴煌 源、 林源德 分別向偉誠公司、晶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領取薪資之不實事項,並依據上述不實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所載金額製作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並持以向稅捐機關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與被告毛祚穎及陳美楨於本案所實施之犯罪態樣有別,難認是基於同一概括犯意,而無成立連續犯可能,與本案間自無何連續犯或牽連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應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六)編號21、23部分:連續犯之所謂出於概括犯意,必須其多次犯罪行為自始均在一個預定犯罪計劃以內,出於主觀上始終同一犯意之進行,若中途另有新犯意發生,縱所犯為同一罪名,究非連續其初發的意思,即不能成立連續犯(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6296號判例意旨參照)。尤以行為經查獲時,其反社會性已具體表露,行為人已有受非難的認識,其包括一罪之犯行至此終止,如經司法機關為相關處置(如具保、責付等)後,猶再犯罪,則主觀上顯是另行起意,客觀上其受一次評價之事由也已消滅,自不得再以連續犯論。按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2月為1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第1項訂有明文。被告陳美楨、毛祚穎於94年7月13日遭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到案,被告潘信義亦於94年10月20日遭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到案後羈押,已有受法律非難之認識,渠等於其後所再犯之罪行,均應屬另行起意之行為,編號21、23移送併案審理部分,自不能與本案成立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此部分併退由檢察官另行偵查處理。
(七)編號25部分:
1、證人 石萬宏閤鑫國際有限公司(下稱閤鑫公司)登記負責人供稱:「90年12月間,黃莉莉向我表示,她自他處購得 順晨 公司,要求我充當負責人。」等語(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處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稅務員 謝松甫林克菲 等涉嫌圖利案卷第80頁)、證人 陳子文順洋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順洋公司)登記負責人供稱:「 謝英珊 告訴我,如果願意擔任公司負責人,願意幫我增加薪資,我就答應將身分證交給謝英山,謝英山告訴我順洋公司實際負責人為陳良民。」等語(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處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稅務員謝松甫、林克菲等涉嫌圖利案卷第68至69頁)、證人 高士雅新中央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中央公司)登記負責人供稱:「 李愷 表示黃莉莉的楊姓友人暫時需要人頭負責人,我礙於人情壓力,不得不擔任新中央公司負責人,將身分證件影本交予黃莉莉。」等語(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處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稅務員謝松甫、林克菲等涉嫌圖利案卷第73頁),可知要求石萬宏、陳子文及高士雅分別擔任公司名義負責人之人是黃莉莉及謝英山。
2、證人黃莉莉雖供稱:「摩尼特電腦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摩尼特公司)是謝英山叫我幫忙找人頭給陳良民,記帳是潘信義找陳美楨,順洋的帳及稅好像是陳美楨作的。」等語(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處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稅務員謝松甫、林克菲等涉嫌圖利案卷偵查卷第30頁背面至第31頁);且被告陳美楨供稱:「被告潘信義有於91年底、92年初把摩尼特公司、順洋公司、順晨公司及閤鑫國際有限公司(下稱閤鑫公司)的出口報單等資料拿來事務所,要我幫他製作401申報書、零稅率退稅清單,在要求代為製作前,曾表示摩尼特或順晨公司曾因海關出口有問題被國稅局發函查核。」等語(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處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稅務員謝松甫、林克菲等涉嫌圖利案卷偵查卷第83頁),然證人 簡曉莉 供稱:「摩尼特公司、順洋公司、順晨公司、新中央公司及閤鑫公司是由黃莉莉將公司資料持至本事務所,委託本事務所代為申報營業稅。」、「我於91、92年間為閤鑫公司、新中央公司、摩尼特公司、順洋公司與順晨公司代客記帳及申報稅捐,都是黃莉莉委託代客記帳與申報稅捐,閤鑫公司92年1、2月份當期臺北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新中央公司92年1月份臺北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更正留抵是松山分局通知我的,摩尼特公司92年2月份臺北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申報後,我沒有去更正,順洋公司申報92年2月份零稅率退稅,經電腦產出異常清冊,我沒有提供帳冊接受查核或前往更正申報。」等語(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處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稅務員謝松甫、林克菲等涉嫌圖利案卷偵查卷第51至52、59至61頁),且閤鑫公司92年1、2月、摩尼特公司92年2月、新中央公司92年2月臺北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上均有證人簡曉莉事務所電話之記載,有臺北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可參(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處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稅務員謝松甫、林克菲等涉嫌圖利案卷第117、147頁),證人簡曉莉於調查局製作筆錄之時間距離如附表編號25所示移送意旨所載時間較近,記憶當更為清晰,且亦無動機去編造事實,顯見上述5家公司應均是證人黃莉莉委託證人簡曉莉代為申報,難認被告潘信義有於91年底、92年初把摩尼特公司、順洋公司、順晨公司及閤鑫公司出口報單等資料交付要予被告陳美楨代為製作臺北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一事。
3、證人黃莉莉先供稱:「閤鑫公司、摩尼特公司、順洋公司、順晨公司、新中央公司是我於91、92年間陸續委託簡曉莉設立,但是是受被告潘信義、連惟新及一位朋友的朋友林先生要我轉交辦理的,我確實有提供發票、出口報單等文件,供簡曉莉辦理退稅,後期是林先生、馮先生、潘信義、連惟新等人直接與簡曉莉聯繫交付。我及李愷經營閤鑫公司及愷倢公司外,與被告潘信義有關的是 伍王福 公司,與連惟新有關的是與茂、 英強 、新中央公司,與馬月娌有關的是惠特公司,與馮先生有關的是 翊和 ,與林先生有關的是 運盈 、摩尼特公司,另一家順洋公司及順晨公司是陳良民的。」等語(見偵20313號卷三第188頁);再供稱:「我幫 楊偉誠 找人頭高士雅去接手新中央公司,後來該公司轉給連惟新與 張義海 。閤鑫公司是謝英山叫我幫忙找人頭給被告潘信義及陳良民,帳是簡曉莉報的。摩尼特公司是謝英山叫我幫忙找人頭給陳良民,是被告潘信義找陳美楨記帳報稅。」等語(見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處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稅務員謝松甫、林克菲等涉嫌圖利案卷偵查卷第30頁);復供稱:「閤鑫公司、新中央公司、順晨公司、順洋公司及摩尼特公司是陳良民要買公司,我幫陳良民介紹公司賣給他。」等語(見偵29177卷第57頁);又證稱:「我並未將新中央公司介紹給陳良民、潘信義,是介紹給張義海及連惟新他們,沒有介紹給潘信義他們,我有將順晨公司介紹給陳良民及潘信義,閤鑫公司、摩尼特公司、順洋公司太久了,記不清楚。」等語(見原審卷七第27至28頁),所述除新中央公司部分自始證稱居間轉手予連惟新、張義海外,對於閤鑫公司、摩尼特公司、順洋公司、順晨公司4家公司究竟由何人收購,前後不一,難認被告潘信義確有蒐購閤鑫公司、摩尼特公司、順洋公司、順晨公司、新中央公司,並製作虛偽不實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向稅捐機關詐領零稅率退稅一事,無從認定與前述論罪科刑部分有何裁判上一罪關係,且非起訴效力所及,無從併予審理,請檢察官另為適法處理。
(八)編號26部分:被告毛祚穎固供稱:「標達公司是被告潘信義的公司,被告潘信義是實際負責人,因為我有欠被告潘信義錢約50、60萬,所以他要求我擔任標達公司負責人,我沒有實際經營過標達公司。」等語(見偵14372卷第224至225頁),然此為被告潘信義所否認,且被告毛祚穎前妻即被告陳美楨供稱:「在93年間有請被告楊智堯提供身分證請他擔任標達公司負責人,實際負責人是被告毛祚穎,因為被告毛祚穎信用不好,無法向銀行申請開戶,才會找楊智堯擔任掛名負責人,公司帳務是我負責,當時為了節稅,才會向潘信義索取不實發票作帳。」等語(見偵緝972號卷第40至42頁),且被告楊智堯確係受被告陳美楨要求下擔任標達公司登記負責人等情,已如前述,難認被告潘信義確為標達公司實際負責人,無從認定有何裁判上一罪關係,應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九)編號27部分:無證據認被告毛祚穎確有與被告陳美楨共同參與如附表三十三編號27所示犯行,難認此部分與前述論罪科刑部分有裁判上一罪關係,且非起訴效力所及,自無從併予審理,請檢察官另為適法處理。
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00條,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第5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第2項,公司法第9條第1項,貪污治罪條例第3條、第5條第2項、第1項第2款、第17條,刑法第2條第1項、第11條前段、第28條、第31條第1項但書、第37條第2項、第214條、第339條第1項、第55條、第25條第2項,103年6月18日修正前刑法第339條第1項,修正前刑法第28條、第31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5條、第56條、第51條第5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廢止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條前段、第2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2條,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第9條、第11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郭永發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官施俊堯
法官李麗珠法官郭豫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普通詐欺罪部分不得上訴。
其餘部分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陳采薇中華民國105年3月31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修正前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1款及第2款之未遂犯罰之。
95年5月24日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71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滅失毀損者。
三意圖不法之利益而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內容或撕毀其頁數者。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稅捐稽徵法第43條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33條規定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公司法第9條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金。
有前項情事時,公司負責人應與各該股東連帶賠償公司或第三人因此所受之損害。
第1項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但裁判確定前,已為補正或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已補正者,不在此限。
公司之設立或其他登記事項有偽造、變造文書,經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登記。
附表附表一聯迪實業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九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89年1-7月│4│2,787,489│162,741│├──┼───────────────┼──────┼──┼───────┼──────┤│2│林慕股份有限公司│89年2月│1│1,228,500│58,500│├──┼───────────────┼──────┼──┼───────┼──────┤│3│華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9年1-2月│3│2,392,882│113,947│├──┼───────────────┼──────┼──┼───────┼──────┤│4│長毅企業有限公司│89年7月│2│999,070│47,575│├──┼───────────────┼──────┼──┼───────┼──────┤│5│威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9年7月│2│3,118,235│148,487│├──┼───────────────┼──────┼──┼───────┼──────┤│6│長杶企業有限公司│90年11-12月│9│6,097,042│290,335│├──┼───────────────┼──────┼──┼───────┼──────┤│7│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0年11-12月│1│453,443│21,593│├──┼───────────────┼──────┼──┼───────┼──────┤││合計││22│17,076,661│813,174│└──┴───────────────┴──────┴──┴───────┴──────┘附表二
(一)九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林慕公司│89年6月│3│1,893,520│94,676│├──┼────────────┼────────┼──┼───────┼──────┤│2│偉誠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89年6月│1│855,150│42,758│├──┼────────────┼────────┼──┼───────┼──────┤│3│森林電子有限公司│89年5月│1│1,177,500│58,875│├──┼────────────┼────────┼──┼───────┼──────┤│4│樺讚實業有限公司│89年6月│1│443,120│22,156│├──┼────────────┼────────┼──┼───────┼──────┤│5│展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9年5月至90年3月│2│1,894,168│94,708│├──┼────────────┼────────┼──┼───────┼──────┤│6│威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9年5月│2│4,248,000│212,401│├──┼────────────┼────────┼──┼───────┼──────┤│7│宇騰有限公司│89年6-7月│5│2,059,725│102,987│├──┼────────────┼────────┼──┼───────┼──────┤│8│長杶企業有限公司│90年4月│2│567,978│28,399│├──┼────────────┼────────┼──┼───────┼──────┤│9│城坤實業有限公司│90年5月│1│1,275,000│63,750│├──┼────────────┼────────┼──┼───────┼──────┤│10│生商實業有限公司│89年5月至90年8月│13│26,438,731│1,321,938│├──┼────────────┼────────┼──┼───────┼──────┤│11│鎔耀實業有限公司│90年2月│1│1,039,500│51,975│├──┼────────────┼────────┼──┼───────┼──────┤││合計││32│41,892,392│2,094,623│└──┴────────────┴────────┴──┴───────┴──────┘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樺讚實業有限公司│89年6月│1│443,120│22,156││├──┼────────────┼─────┼──┼───────┼──────┼────────┤│2│展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9年5月至│2│1,894,168│94,708│││││90年3月│││││├──┼────────────┼─────┼──┼───────┼──────┼────────┤│3│威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9年5月│2│4,248,000│212,401││├──┼────────────┼─────┼──┼───────┼──────┼────────┤│4│宇騰有限公司│89年5-7月│5│2,059,725│102,987││├──┼────────────┼─────┼──┼───────┼──────┼────────┤│5│城坤實業有限公司│90年5月│1│1,275,000│63,750││├──┼────────────┼─────┼──┼───────┼──────┼────────┤│6│生商實業有限公司│89年5月至│10│21,865,231│1,093,263│││││90年8月│││││├──┼────────────┼─────┼──┼───────┼──────┼────────┤│7│林慕公司│89年5-6月│3│1,893,520│94,676│虛設行號(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第256頁至第││││││││257頁)│├──┼────────────┼─────┼──┼───────┼──────┼────────┤│8│偉誠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89年6月│1│855,150│42,758│虛設行號(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第256頁至第││││││││257頁)│├──┼────────────┼─────┼──┼───────┼──────┼────────┤│9│森林電子有限公司│89年5月│1│1,177,500│58,875│虛設行號(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第256頁至第││││││││257頁)│├──┼────────────┼─────┼──┼───────┼──────┼────────┤│10│長杶企業有限公司│90年4月│2│567,978│28,399│虛設行號(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第256頁至第││││││││257頁)│├──┼────────────┼─────┼──┼───────┼──────┼────────┤│11│鎔耀實業有限公司│90年2月│1│1,039,500│51,975│虛設行號(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第256頁至第││││││││257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21│31,785,274│1,589,265││└──┴────────────┴─────┴──┴───────┴──────┴────────┘附表三㈠生商實業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美耐爾有限公司│90年8月│2│4,947,220│247,361│├──┼────────────┼─────┼──┼───────┼──────┤│2│林慕股份有限公司│90年6月│2│3,318,800│165,940│├──┼────────────┼─────┼──┼───────┼──────┤│3│耘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0年9月│2│2,143,950│107,198│├──┼────────────┼─────┼──┼───────┼──────┤│4│長毅企業有限公司│90年6-10月│8│2,938,373│146,920│├──┼────────────┼─────┼──┼───────┼──────┤│5│鎔耀實業有限公司│90年2月│8│6,275,413│313,771│├──┼────────────┼─────┼──┼───────┼──────┤│6│久依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0年8月│2│3,434,000│171,700│├──┼────────────┼─────┼──┼───────┼──────┤│7│百永信有限公司│90年2-4月│6│5,000,000│250,000│├──┼────────────┼─────┼──┼───────┼──────┤│8│泓泰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0年7月│1│25,200│1,260│├──┼────────────┼─────┼──┼───────┼──────┤│9│上水股份有限公司│90年6月│1│37,200│1,860│├──┼────────────┼─────┼──┼───────┼──────┤│10│威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0年2月│1│838,936│41,947│├──┼────────────┼─────┼──┼───────┼──────┤│11│億昇幫浦股份有限公司│90年6月│1│37,200│1,860│├──┼────────────┼─────┼──┼───────┼──────┤││合計││34│28,996,292│1,449,817│└──┴────────────┴─────┴──┴───────┴──────┘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美耐爾有限公司│90年8月│2│4,947,220│247,361││├──┼────────────┼─────┼──┼───────┼───────┼───────┤│2│耘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0年9月│2│2,143,950│107,198││├──┼────────────┼─────┼──┼───────┼───────┼───────┤│3│長毅企業有限公司│90年6-10月│8│2,938,373│146,920││├──┼────────────┼─────┼──┼───────┼───────┼───────┤│4│威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0年2月│1│838,936│41,947││├──┼────────────┼─────┼──┼───────┼───────┼───────┤│5│久依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0年8月│2│3,434,000│171,700││├──┼────────────┼─────┼──┼───────┼───────┼───────┤│6│百永信有限公司│90年2-4月│6│5,000,000│250,000││├──┼────────────┼─────┼──┼───────┼───────┼───────┤│7│林慕股份有限公司│90年6月│2│3,318,800│165,940│虛設行號(97他││││││││2928偵卷第244││││││││頁至第246頁)│├──┼────────────┼─────┼──┼───────┼───────┼───────┤│8│鎔耀實業有限公司│90年2月│7│6,265,875│313,294│虛設行號(97他││││││││2928偵卷第244││││││││頁至第246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21│19,302,479│965,126││└──┴────────────┴─────┴──┴───────┴───────┴───────┘附表四㈠長杶企業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聿生設計事業有限公司│2│36,417│1,821│├──┼─────────────────────┼──┼───────┼──────┤│2│人間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25,714│1,286│├──┼─────────────────────┼──┼───────┼──────┤│3│電腦家庭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697,456│34,873│├──┼─────────────────────┼──┼───────┼──────┤│4│承通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6│207,850│10,394│├──┼─────────────────────┼──┼───────┼──────┤│5│兒福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447,526│22,376│├──┼─────────────────────┼──┼───────┼──────┤│6│中國時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58,400│2,920│├──┼─────────────────────┼──┼───────┼──────┤│7│大財富周刊股份有限公司│2│1,900,000│95,000│├──┼─────────────────────┼──┼───────┼──────┤│8│鈴之龍廣告設計股份有限公司│6│7,388,700│369,436│├──┼─────────────────────┼──┼───────┼──────┤│9│和平整合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58,352│2,918│├──┼─────────────────────┼──┼───────┼──────┤│10│藝術家出版社│3│293,202│14,661│├──┼─────────────────────┼──┼───────┼──────┤│11│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6│1,804,933│90,246│├──┼─────────────────────┼──┼───────┼──────┤│12│海天青旅行股份有限公司│3│208,830│10,441│├──┼─────────────────────┼──┼───────┼──────┤│13│藝術家雜誌社│1│44,100│2,205│├──┼─────────────────────┼──┼───────┼──────┤│14│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4,214,286│210,714│├──┼─────────────────────┼──┼───────┼──────┤│15│光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6│1,594,760│79,740│├──┼─────────────────────┼──┼───────┼──────┤│16│三省堂企業有限公司│5│311,055│15,554│├──┼─────────────────────┼──┼───────┼──────┤│17│財團法人耕莘文教基金會│1│14,720│736│├──┼─────────────────────┼──┼───────┼──────┤│18│兄弟象股份有限公司│1│14,762│738│├──┼─────────────────────┼──┼───────┼──────┤│19│中華民國外銷企業協進會│4│700,000│35,000│├──┼─────────────────────┼──┼───────┼──────┤│20│岑旻企業有限公司│1│150,000│7,500│├──┼─────────────────────┼──┼───────┼──────┤│21│哈佛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428,127│21,407│├──┼─────────────────────┼──┼───────┼──────┤│22│偉誠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5│3,181,510│159,076│├──┼─────────────────────┼──┼───────┼──────┤│23│崎祥科技有限公司│1│60,720│3,036│├──┼─────────────────────┼──┼───────┼──────┤│24│集沛實業有限公司│6│4,584,900│229,246│├──┼─────────────────────┼──┼───────┼──────┤│25│一六八有限公司│1│150,000│7,500│├──┼─────────────────────┼──┼───────┼──────┤│26│信旻企業社│1│100,000│5,000│├──┼─────────────────────┼──┼───────┼──────┤│27│歐佩有限公司│3│1,556,910│77,846│├──┼─────────────────────┼──┼───────┼──────┤│28│順樺企業社│6│2,540,000│127,000│├──┼─────────────────────┼──┼───────┼──────┤│29│青雲印刷月曆有限公司│2│183,086│9,155│├──┼─────────────────────┼──┼───────┼──────┤│30│森林電子有限公司│21│11,915,559│595,779│├──┼─────────────────────┼──┼───────┼──────┤│31│凱航企業社│4│1,565,950│78,298│├──┼─────────────────────┼──┼───────┼──────┤│32│競俐有限公司│3│113,990│5,700│├──┼─────────────────────┼──┼───────┼──────┤│33│晶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6│2,893,150│144,659│├──┼─────────────────────┼──┼───────┼──────┤│34│耘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4,186,940│209,347│├──┼─────────────────────┼──┼───────┼──────┤│35│吉帝國際寶石有限公司│2│74,130│3,707│├──┼─────────────────────┼──┼───────┼──────┤│36│精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577,600│28,880│├──┼─────────────────────┼──┼───────┼──────┤│37│米可國際科技有限公司│2│1,793,920│89,696│├──┼─────────────────────┼──┼───────┼──────┤│38│華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183,680│9,184│├──┼─────────────────────┼──┼───────┼──────┤│39│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700│85│├──┼─────────────────────┼──┼───────┼──────┤│40│新女性出版社│2│156,900│7,845│├──┼─────────────────────┼──┼───────┼──────┤│41│培根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3,360│168│├──┼─────────────────────┼──┼───────┼──────┤│42│逸之森國際藝術顧問有限公司│1│30,900│1,545│├──┼─────────────────────┼──┼───────┼──────┤│43│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3│10,747,250│537,366│├──┼─────────────────────┼──┼───────┼──────┤│44│大揚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0│4,747,700│237,385│├──┼─────────────────────┼──┼───────┼──────┤│45│成衛有限公司│1│56,204│2,810│├──┼─────────────────────┼──┼───────┼──────┤│46│群中實業有限公司│13│7,723,120│386,159│├──┼─────────────────────┼──┼───────┼──────┤│47│財團法人台北市科學出版事業基金會│2│71,070│3,554│├──┼─────────────────────┼──┼───────┼──────┤│48│財團法人侯政廷文教基金會│1│300,000│15,000│├──┼─────────────────────┼──┼───────┼──────┤│49│大通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7│2,207,260│110,364│├──┼─────────────────────┼──┼───────┼──────┤│50│大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450,000│22,500│├──┼─────────────────────┼──┼───────┼──────┤│51│憨憨泉設計有限公司│3│87,918│4,396│├──┼─────────────────────┼──┼───────┼──────┤│52│楊桃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357,143│17,857│├──┼─────────────────────┼──┼───────┼──────┤│53│亞細通國際有限公司│1│8,500│425│├──┼─────────────────────┼──┼───────┼──────┤│54│百見益出版事業有限公司│3│213,921│10,696│├──┼─────────────────────┼──┼───────┼──────┤│55│仲厚國際有限公司│2│2,836,661│141,833│├──┼─────────────────────┼──┼───────┼──────┤│56│凱楠股份有限公司內湖保養廠│1│24,000│1,200│├──┼─────────────────────┼──┼───────┼──────┤│57│統一發票編號00000000(查無營業人名稱)│1│6,180│309│├──┼─────────────────────┼──┼───────┼──────┤│58│暄陽實業有限公司│6│2,100,000│105,000│├──┼─────────────────────┼──┼───────┼──────┤│59│康拓股份有限公司│1│57,143│2,857│├──┼─────────────────────┼──┼───────┼──────┤│60│傳智國際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4│627,720│31,385│├──┼─────────────────────┼──┼───────┼──────┤│61│光逢電子有限公司│2│722,500│36,125│├──┼─────────────────────┼──┼───────┼──────┤│62│國豐企劃股份有限公司│2│350,000│17,500│├──┼─────────────────────┼──┼───────┼──────┤│63│富陞有限公司│2│638,300│31,915│├──┼─────────────────────┼──┼───────┼──────┤│64│源烽企業有限公司│1│209,524│10,476│├──┼─────────────────────┼──┼───────┼──────┤│65│統勝商標實業有限公司│11│4,429,750│221,489│├──┼─────────────────────┼──┼───────┼──────┤│66│英屬蓋曼群島商光和動力(股)公司台灣分公司│1│600│30│├──┼─────────────────────┼──┼───────┼──────┤│67│蝴蝶效應廣告有限公司│1│6,381│319│├──┼─────────────────────┼──┼───────┼──────┤│68│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6,500│325│├──┼─────────────────────┼──┼───────┼──────┤│69│家國興業有限公司│5│290,910│14,546│├──┼─────────────────────┼──┼───────┼──────┤│70│承鎂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9,968│1,999│├──┼─────────────────────┼──┼───────┼──────┤│71│橘橙廣告有限公司│3│139,167│6,958│├──┼─────────────────────┼──┼───────┼──────┤│72│原始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6,456│823│├──┼─────────────────────┼──┼───────┼──────┤│73│伸昌鐵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450,000│22,500│├──┼─────────────────────┼──┼───────┼──────┤│74│廣鑫興業有限公司│1│134,400│6,720│├──┼─────────────────────┼──┼───────┼──────┤│75│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9│2,862,640│143,133│├──┼─────────────────────┼──┼───────┼──────┤│76│意民企業有限公司│2│727,300│36,365│├──┼─────────────────────┼──┼───────┼──────┤│77│晃盛電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550,000│27,500│├──┼─────────────────────┼──┼───────┼──────┤│78│圓堂企業有限公司│10│14,576,600│728,830│├──┼─────────────────────┼──┼───────┼──────┤│79│生商實業有限公司│3│7,164,550│358,228│├──┼─────────────────────┼──┼───────┼──────┤│80│捷侑科技有限公司│2│398,750│19,938│├──┼─────────────────────┼──┼───────┼──────┤│81│鎔耀實業有限公司│6│3,142,452│157,123│├──┼─────────────────────┼──┼───────┼──────┤│82│亞德衛材企業社│1│155,000│7,750│├──┼─────────────────────┼──┼───────┼──────┤│83│智妤實業有限公司│1│24,000│1,200│├──┼─────────────────────┼──┼───────┼──────┤│84│高騰貿易有限公司│2│2,967,515│148,376│├──┼─────────────────────┼──┼───────┼──────┤│85│迪斯耐廣告股份有限公司│1│622,000│31,100│├──┼─────────────────────┼──┼───────┼──────┤│86│昆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25,000│├──┼─────────────────────┼──┼───────┼──────┤││合計│285│130,201,148│6,510,082│└──┴─────────────────────┴──┴───────┴──────┘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聿生設計事業有限公司│2│36,417│1,821││├──┼──────────────┼──┼───────┼──────┼───────────┤│2│人間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25,714│1,286││├──┼──────────────┼──┼───────┼──────┼───────────┤│3│電腦家庭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697,456│34,873││├──┼──────────────┼──┼───────┼──────┼───────────┤│4│承通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6│207,850│10,394││├──┼──────────────┼──┼───────┼──────┼───────────┤│5│兒福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447,526│22,376││├──┼──────────────┼──┼───────┼──────┼───────────┤│6│中國時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58,400│2,920││├──┼──────────────┼──┼───────┼──────┼───────────┤│7│鈴之龍廣告設計股份有限公司│6│7,388,700│369,436││├──┼──────────────┼──┼───────┼──────┼───────────┤│8│和平整合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58,352│2,918││├──┼──────────────┼──┼───────┼──────┼───────────┤│9│藝術家出版社│3│293,202│14,661││├──┼──────────────┼──┼───────┼──────┼───────────┤│10│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6│1,804,933│90,246││├──┼──────────────┼──┼───────┼──────┼───────────┤│11│海天青旅行股份有限公司│1│200,600│10,030││├──┼──────────────┼──┼───────┼──────┼───────────┤│12│光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5│1,585,810│79,292││├──┼──────────────┼──┼───────┼──────┼───────────┤│13│三省堂企業有限公司│5│311,055│15,554││├──┼──────────────┼──┼───────┼──────┼───────────┤│14│兄弟象股份有限公司│1│14,762│738││├──┼──────────────┼──┼───────┼──────┼───────────┤│15│中華民國外銷企業協進會│4│700,000│35,000││├──┼──────────────┼──┼───────┼──────┼───────────┤│16│岑旻企業有限公司│1│150,000│7,500││├──┼──────────────┼──┼───────┼──────┼───────────┤│17│哈佛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428,127│21,407││├──┼──────────────┼──┼───────┼──────┼───────────┤│18│一六八有限公司│1│150,000│7,500││├──┼──────────────┼──┼───────┼──────┼───────────┤│19│信旻企業社│1│100,000│5,000││├──┼──────────────┼──┼───────┼──────┼───────────┤│20│歐佩有限公司│3│1,556,910│77,846││├──┼──────────────┼──┼───────┼──────┼───────────┤│21│順樺企業社│6│2,540,000│127,000││├──┼──────────────┼──┼───────┼──────┼───────────┤│22│青雲印刷月曆有限公司│2│183,086│9,155││├──┼──────────────┼──┼───────┼──────┼───────────┤│23│凱航企業社│4│1,565,950│78,298││├──┼──────────────┼──┼───────┼──────┼───────────┤│24│競俐有限公司│1│95,870│4,794││├──┼──────────────┼──┼───────┼──────┼───────────┤│25│耘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4,186,940│209,347││├──┼──────────────┼──┼───────┼──────┼───────────┤│26│吉帝國際寶石有限公司│2│74,130│3,707││├──┼──────────────┼──┼───────┼──────┼───────────┤│27│精杰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6,400│820││├──┼──────────────┼──┼───────┼──────┼───────────┤│28│華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183,680│9,184││├──┼──────────────┼──┼───────┼──────┼───────────┤│29│新女性出版社│1│153,540│7,677││├──┼──────────────┼──┼───────┼──────┼───────────┤│30│逸之森國際藝術顧問有限公司│1│30,900│1,545││├──┼──────────────┼──┼───────┼──────┼───────────┤│31│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3│10,747,250│537,366││├──┼──────────────┼──┼───────┼──────┼───────────┤│32│大揚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4,522,700│226,135││├──┼──────────────┼──┼───────┼──────┼───────────┤│33│成衛有限公司│1│56,204│2,810││├──┼──────────────┼──┼───────┼──────┼───────────┤│34│大通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7│2,207,260│110,364││├──┼──────────────┼──┼───────┼──────┼───────────┤│35│大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450,000│22,500││├──┼──────────────┼──┼───────┼──────┼───────────┤│36│憨憨泉設計有限公司│2│47,952│2,398││├──┼──────────────┼──┼───────┼──────┼───────────┤│37│楊桃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357,143│17,857││├──┼──────────────┼──┼───────┼──────┼───────────┤│38│亞細通國際有限公司│1│8,500│425││├──┼──────────────┼──┼───────┼──────┼───────────┤│39│百見益出版事業有限公司│2│213,234│10,662││├──┼──────────────┼──┼───────┼──────┼───────────┤│40│仲厚國際有限公司│2│2,836,661│141,833││├──┼──────────────┼──┼───────┼──────┼───────────┤│41│凱楠股份有限公司內湖保養廠│1│24,000│1,200││├──┼──────────────┼──┼───────┼──────┼───────────┤│42│暄陽實業有限公司│6│2,100,000│105,000││├──┼──────────────┼──┼───────┼──────┼───────────┤│43│康拓股份有限公司│1│57,143│2,857││├──┼──────────────┼──┼───────┼──────┼───────────┤│44│傳智國際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4│627,720│31,385││├──┼──────────────┼──┼───────┼──────┼───────────┤│45│光逢電子有限公司│2│722,500│36,125││├──┼──────────────┼──┼───────┼──────┼───────────┤│46│富陞有限公司│2│638,300│31,915││├──┼──────────────┼──┼───────┼──────┼───────────┤│47│源烽企業有限公司│1│209,524│10,476││├──┼──────────────┼──┼───────┼──────┼───────────┤│48│統勝商標實業有限公司│11│4,429,750│221,489││├──┼──────────────┼──┼───────┼──────┼───────────┤│49│英屬蓋曼群島商光和動力│1│600│30││││(股)公司台灣分公司│││││├──┼──────────────┼──┼───────┼──────┼───────────┤│50│家國興業有限公司│5│290,910│14,546││├──┼──────────────┼──┼───────┼──────┼───────────┤│51│承鎂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9,968│1,999││├──┼──────────────┼──┼───────┼──────┼───────────┤│52│橘橙廣告有限公司│3│139,167│6,958││├──┼──────────────┼──┼───────┼──────┼───────────┤│53│廣鑫興業有限公司│1│134,400│6,720││├──┼──────────────┼──┼───────┼──────┼───────────┤│54│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9│2,862,640│143,133││├──┼──────────────┼──┼───────┼──────┼───────────┤│55│意民企業有限公司│2│727,300│36,365││├──┼──────────────┼──┼───────┼──────┼───────────┤│56│晃盛電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550,000│27,500││├──┼──────────────┼──┼───────┼──────┼───────────┤│57│生商實業有限公司│3│7,164,550│358,228││├──┼──────────────┼──┼───────┼──────┼───────────┤│58│亞德衛材企業社│1│155,000│7,750││├──┼──────────────┼──┼───────┼──────┼───────────┤│59│智妤實業有限公司│1│24,000│1,200││├──┼──────────────┼──┼───────┼──────┼───────────┤│60│高騰貿易有限公司│2│2,967,515│148,376││├──┼──────────────┼──┼───────┼──────┼───────────┤│61│迪斯耐廣告股份有限公司│1│622,000│31,100││├──┼──────────────┼──┼───────┼──────┼───────────┤│62│昆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25,000││├──┼──────────────┼──┼───────┼──────┼───────────┤│63│偉誠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4│3,146,510│157,326│虛設行號(96偵19656偵│││││││卷第287頁至第291頁)│├──┼──────────────┼──┼───────┼──────┼───────────┤│64│崎祥科技有限公司│1│60,720│3,036│虛設行號(96偵19656偵│││││││卷第287頁至第291頁)│├──┼──────────────┼──┼───────┼──────┼───────────┤│65│集沛實業有限公司│6│4,584,900│229,246│虛設行號(96偵19656偵│││││││卷第287頁至第291頁)│├──┼──────────────┼──┼───────┼──────┼───────────┤│66│森林電子有限公司│21│11,915,559│595,779│虛設行號(96偵19656偵│││││││卷第287頁至第291頁)│├──┼──────────────┼──┼───────┼──────┼───────────┤│67│晶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5│2,883,800│144,191│虛設行號(96偵19656偵│││││││卷第287頁至第291頁)│├──┼──────────────┼──┼───────┼──────┼───────────┤│68│米可國際科技有限公司│2│1,793,920│89,696│虛設行號(96偵19656偵│││││││卷第287頁至第291頁)│├──┼──────────────┼──┼───────┼──────┼───────────┤│69│群中實業有限公司│11│6,528,810│326,443│虛設行號(96偵19656偵│││││││卷第287頁至第291頁)│├──┼──────────────┼──┼───────┼──────┼───────────┤│70│圓堂企業有限公司│10│14,576,600│728,830│虛設行號(96偵19656偵│││││││卷第287頁至第291頁)│├──┼──────────────┼──┼───────┼──────┼───────────┤│71│捷侑科技有限公司│2│398,750│19,938│虛設行號(96偵19656偵│││││││卷第287頁至第291頁)│├──┼──────────────┼──┼───────┼──────┼───────────┤│72│鎔耀實業有限公司│4│3,129,414│156,471│虛設行號(96偵19656偵│││││││卷第287頁至第291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185│71,680,201│3,584,027││└──┴──────────────┴──┴───────┴──────┴───────────┘附表五㈠嘉德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收受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進項發票總金額│├──┼───────────────────┼───┼───────┤│1│光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91年度│16,604,560│├──┼───────────────────┼───┼───────┤│2│偉誠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0年度│2,339,200│││├───┼───────┤│││91年度│39,605,484│├──┼───────────────────┼───┼───────┤│3│中國數據股份有限公司│90年度│1,031,324│││├───┼───────┤│││91年度│5,275,980│├──┼───────────────────┼───┼───────┤│4│鈴之龍廣告設計股份有限公司│90年度│186,720│││├───┼───────┤│││91年度│13,711,957│├──┼───────────────────┼───┼───────┤│5│傑尼詩有限公司│91年度│5,828,568│├──┼───────────────────┼───┼───────┤│6│德法國際有限公司│91年度│5,552,382│├──┼───────────────────┼───┼───────┤│7│億富資產股份有限公司│92年度│29,235,857│├──┼───────────────────┼───┼───────┤│8│力崇企業有限公司│92年度│6,800,000│││├───┼───────┤│││93年度│3,800,000│├──┼───────────────────┼───┼───────┤│9│信日興業有限公司│92年度│5,000,000│├──┼───────────────────┼───┼───────┤│10│伍王福建設公司│91年度│1,420,000│├──┼───────────────────┼───┼───────┤│11│宇宙星(後變更登記宇宙鑫)實業有限公司│91年度│9,580,000│││├───┼───────┤│││92年度│29,226,381│├──┼───────────────────┼───┼───────┤│12│忍者龜股份有限公司│92年度│5,000,000│├──┼───────────────────┼───┼───────┤│13│戰連企業有限公司│92年度│5,000,000│││├───┼───────┤│││93年度│3,000,000│├──┼───────────────────┼───┼───────┤│14│宏通電信網路有限公司│92年度│3,809,525│├──┼───────────────────┼───┼───────┤│15│上春國際有限公司│92年度│2,200,000│├──┼───────────────────┼───┼───────┤│16│薪創財務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2年度│1,714,284│├──┼───────────────────┼───┼───────┤│17│瑪琦朵有限公司│93年度│4,200,000│├──┼───────────────────┼───┼───────┤│18│長杶企業有限公司│91年度│10,747,250│├──┼───────────────────┼───┼───────┤│19│龐蓽杜國際設計有限公司│91年度│11,350,282│├──┼───────────────────┼───┼───────┤│20│晶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91年度│8,211,250│├──┼───────────────────┼───┼───────┤│21│集思實業有限公司│91年度│5,000,000│├──┼───────────────────┼───┼───────┤│22│蕾艨傳播發行事業有限公司│91年度│4,800,000│││├───┼───────┤│││92年度│20,000,000│├──┼───────────────────┼───┼───────┤│23│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91年度│497,980│││├───┼───────┤│││92年度│92,858│├──┼───────────────────┼───┼───────┤│24│凱航企業社│91年度│1,683,475│││├───┼───────┤│││92年度│700,572│└──┴───────────────────┴───┴───────┘㈡匯佳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收受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進項發票總金額│├───┼───────────────────┼───┼──┼───────┤│1│德法國際有限公司│91年度│8│4,190,472│├───┼───────────────────┼───┼──┼───────┤│2│億富資產股份有限公司│91年度│31│18,141,479│├───┼───────────────────┼───┼──┼───────┤│3│信日興業有限公司│92年度│4│2,600,000│├───┼───────────────────┼───┼──┼───────┤│4│伍王福建設公司│91年度│4│2,000,000│├───┼───────────────────┼───┼──┼───────┤│5│宇宙星(變更登記為宇宙鑫)實業有限公司│92年度│18│21,142,856│├───┼───────────────────┼───┼──┼───────┤│6│忍者龜股份有限公司│92年度│11│9,761,905│├───┼───────────────────┼───┼──┼───────┤│7│上春國際有限公司│92年度│3│2,000,000│├───┼───────────────────┼───┼──┼───────┤│8│宏通電信網路有限公司│92年度│12│2,857,617│├───┼───────────────────┼───┼──┼───────┤│9│薪創財務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2年度│3│1,228,572│├───┼───────────────────┼───┼──┼───────┤│10│蕾艨傳播發行事業有限公司│91年度│4│2,040,000│├───┼───────────────────┼───┼──┼───────┤│11│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91年度│12│519,945│││├───┼──┼───────┤│││92年度│4│171,000│├───┼───────────────────┼───┼──┼───────┤│12│凱航企業社│91年度│3│303,000│││├───┼──┼───────┤│││92年度│6│587,049│├───┼───────────────────┼───┼──┼───────┤│13│光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91年度││6,190,470│├───┼───────────────────┼───┼──┼───────┤││合計│││79,924,835│└───┴───────────────────┴───┴──┴───────┘附表六㈠偉誠企業顧問有限公司填載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新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130,000│6,500│├──┼──────────────┼──┼───────┼──────┤│2│華隆運通股份有限公司│2│720│37│├──┼──────────────┼──┼───────┼──────┤│3│信成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2│580│29│├──┼──────────────┼──┼───────┼──────┤│4│聯飛股份有限公司│1│385│19│├──┼──────────────┼──┼───────┼──────┤│5│聯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85,714│4,286│├──┼──────────────┼──┼───────┼──────┤│6│鴻宇運通股份有限公司│2│9,525│476│├──┼──────────────┼──┼───────┼──────┤│7│寶榕企業有限公司│2│371,428│18,572│├──┼──────────────┼──┼───────┼──────┤│8│光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33,000│1,650│├──┼──────────────┼──┼───────┼──────┤│9│快翔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2│13,555│678│├──┼──────────────┼──┼───────┼──────┤│10│艾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72,000│3,600│├──┼──────────────┼──┼───────┼──────┤│11│聯協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2│80,410│4,021│├──┼──────────────┼──┼───────┼──────┤│12│貝瀰心有限公司│1│142,857│7,143│├──┼──────────────┼──┼───────┼──────┤│13│亨達國際運通股份有限公司│2│16,105│806│├──┼──────────────┼──┼───────┼──────┤│14│沛榮航空貨運承攬股份有限公司│2│3,370│169│├──┼──────────────┼──┼───────┼──────┤│15│聯高國際有限公司│1│1,450│73│├──┼──────────────┼──┼───────┼──────┤│16│瑞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10,833│542│├──┼──────────────┼──┼───────┼──────┤│17│聖陶沙運通股份有限公司│2│4,250│213│├──┼──────────────┼──┼───────┼──────┤│18│歐佩有限公司│5│42,050│2,103│├──┼──────────────┼──┼───────┼──────┤│19│順樺企業社│1│3,500│175│├──┼──────────────┼──┼───────┼──────┤│20│特懋實業有限公司│3│12,000│600│├──┼──────────────┼──┼───────┼──────┤│21│台速運通股份有限公司│4│4,605│231│├──┼──────────────┼──┼───────┼──────┤│22│森林電子有限公司│2│18,500│925│├──┼──────────────┼──┼───────┼──────┤│23│凱航企業社│1│3,500│175│├──┼──────────────┼──┼───────┼──────┤│24│晶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3│10,500│525│├──┼──────────────┼──┼───────┼──────┤│25│耘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51,250│2,563│├──┼──────────────┼──┼───────┼──────┤│26│眾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17,905│895│├──┼──────────────┼──┼───────┼──────┤│27│卡而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524│476│├──┼──────────────┼──┼───────┼──────┤│28│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71│39,034,984│1,951,751│├──┼──────────────┼──┼───────┼──────┤│29│瑞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27,833│1,392│├──┼──────────────┼──┼───────┼──────┤│30│龐蓽杜國際設計有限公司│1│10,834│541│├──┼──────────────┼──┼───────┼──────┤│31│大揚證券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947,700│47,386│├──┼──────────────┼──┼───────┼──────┤│32│群中實業有限公司│5│3,894,000│194,700│├──┼──────────────┼──┼───────┼──────┤│33│大通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5│2,295,650│114,783│├──┼──────────────┼──┼───────┼──────┤│34│寰雅運通股份有限公司│2│3,715│186│├──┼──────────────┼──┼───────┼──────┤│35│學人企業社│1│209,333│10,467│├──┼──────────────┼──┼───────┼──────┤│36│長文開發有限公司│1│6,667│333│├──┼──────────────┼──┼───────┼──────┤│37│銓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360,000│18,000│├──┼──────────────┼──┼───────┼──────┤│38│智傲國際貨運有限公司│1│120│6│├──┼──────────────┼──┼───────┼──────┤│39│藝彫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20,350│1,018│├──┼──────────────┼──┼───────┼──────┤│40│謙沅實業有限公司│7│56,000│2,800│├──┼──────────────┼──┼───────┼──────┤│41│鼎燁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4│62,858│3,142│├──┼──────────────┼──┼───────┼──────┤│42│瑞薪企業有限公司│2│4,210│211│├──┼──────────────┼──┼───────┼──────┤│43│長杶企業有限公司│3│56,500│2,825│├──┼──────────────┼──┼───────┼──────┤│44│宏眾資訊科技有限公司│1│4,500│225│├──┼──────────────┼──┼───────┼──────┤│45│伸昌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5│510,000│25,500│├──┼──────────────┼──┼───────┼──────┤│46│興唐實業有限公司│1│50,000│2,500│├──┼──────────────┼──┼───────┼──────┤│47│國盛電氣工程有限公司│2│330,000│16,500│├──┼──────────────┼──┼───────┼──────┤│48│德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571,429│28,571│├──┼──────────────┼──┼───────┼──────┤│49│裕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190,476│9,524│├──┼──────────────┼──┼───────┼──────┤│50│晃盛電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1,130,000│56,500│├──┼──────────────┼──┼───────┼──────┤│51│一卡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90,476│9,524│├──┼──────────────┼──┼───────┼──────┤│52│圓堂企業有限公司│1│9,100│455│├──┼──────────────┼──┼───────┼──────┤│53│捷侑科技有限公司│3│22,500│1,125│├──┼──────────────┼──┼───────┼──────┤│54│北巡實業有限公司│2│7,000│350│├──┼──────────────┼──┼───────┼──────┤│55│冠周有限公司│3│540,000│27,000│├──┼──────────────┼──┼───────┼──────┤│56│德達有限公司│2│44,952│2,248│├──┼──────────────┼──┼───────┼──────┤│57│達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90,000│4,500│├──┼──────────────┼──┼───────┼──────┤│58│昆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5│675,142│33,758│├──┼──────────────┼──┼───────┼──────┤││合計│208│52,505,845│2,625,303│└──┴──────────────┴──┴───────┴──────┘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新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8│130,000│6,500││├───┼──────────────┼──┼───────┼──────┼──────────┤│2│華隆運通股份有限公司│2│720│37││├───┼──────────────┼──┼───────┼──────┼──────────┤│3│聯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76,190│3,810││├───┼──────────────┼──┼───────┼──────┼──────────┤│4│鴻宇運股份有限公司│2│9,525│476││├───┼──────────────┼──┼───────┼──────┼──────────┤│5│寶榕企業有限公司│2│371,428│18,572││├───┼──────────────┼──┼───────┼──────┼──────────┤│6│光捷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18,000│900││├───┼──────────────┼──┼───────┼──────┼──────────┤│7│艾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72,000│3,600││├───┼──────────────┼──┼───────┼──────┼──────────┤│8│聯協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2│80,410│4,021││├───┼──────────────┼──┼───────┼──────┼──────────┤│9│貝瀰心有限公司│1│142,857│7,143││├───┼──────────────┼──┼───────┼──────┼──────────┤│10│瑞暘建股份有限公司│1│10,833│542││├───┼──────────────┼──┼───────┼──────┼──────────┤│11│歐佩有限公司│1│14,450│723││├───┼──────────────┼──┼───────┼──────┼──────────┤│12│台速運通股份有限公司│4│4,605│231││├───┼──────────────┼──┼───────┼──────┼──────────┤│13│耘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51,250│2,563││├───┼──────────────┼──┼───────┼──────┼──────────┤│14│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71│39,034,984│1,951,751││├───┼──────────────┼──┼───────┼──────┼──────────┤│15│龐蓽杜國際設計有限公司│1│10,834│541││├───┼──────────────┼──┼───────┼──────┼──────────┤│16│大揚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2│947,700│47,386││├───┼──────────────┼──┼───────┼──────┼──────────┤│17│大通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5│2,295,650│114,783││├───┼──────────────┼──┼───────┼──────┼──────────┤│18│學人企業社│1│209,333│10,467││├───┼──────────────┼──┼───────┼──────┼──────────┤│19│長文開發有限公司│1│6,667│333││├───┼──────────────┼──┼───────┼──────┼──────────┤│20│銓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360,000│18,000││├───┼──────────────┼──┼───────┼──────┼──────────┤│21│藝彫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20,350│1,018││├───┼──────────────┼──┼───────┼──────┼──────────┤│22│鼎燁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4│62,858│3,142││├───┼──────────────┼──┼───────┼──────┼──────────┤│23│長杶企業有限公司│2│53,000│2,650││├───┼──────────────┼──┼───────┼──────┼──────────┤│24│伸昌鋼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5│510,000│25,500││├───┼──────────────┼──┼───────┼──────┼──────────┤│25│興唐實業有限公司│1│50,000│2,500││├───┼──────────────┼──┼───────┼──────┼──────────┤│26│國盛電氣工程有限公司│2│330,000│16,500││├───┼──────────────┼──┼───────┼──────┼──────────┤│27│德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571,429│28,571││├───┼──────────────┼──┼───────┼──────┼──────────┤│28│裕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190,476│9,524││├───┼──────────────┼──┼───────┼──────┼──────────┤│29│晃盛電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1,130,000│56,500││├───┼──────────────┼──┼───────┼──────┼──────────┤│30│一卡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90,476│9,524││├───┼──────────────┼──┼───────┼──────┼──────────┤│31│冠周有限公司│3│540,000│27,000││├───┼──────────────┼──┼───────┼──────┼──────────┤│32│達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90,000│4,500││├───┼──────────────┼──┼───────┼──────┼──────────┤│33│昆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5│675,142│33,758││├───┼──────────────┼──┼───────┼──────┼──────────┤│34│森林電子有限公司│1│15,000│750│虛設行號(96他3575偵│││││││卷第19頁至第21頁)│├───┼──────────────┼──┼───────┼──────┼──────────┤│35│群中實業有限公司│1│3,875,000│193,750│虛設行號(96他3575偵│││││││卷第19頁至第21頁)│├───┼──────────────┼──┼───────┼──────┼──────────┤││合計│148│48,261,167│2,413,066││└───┴──────────────┴──┴───────┴──────┴──────────┘附表七㈠雅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填載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瀚寬寶業有限公司│91年6月│12│8,310,000│415,500│├──┼──────────────┼─────┼──┼───────┼──────┤│2│萬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7月│2│1,302,000│65,100│├──┼──────────────┼─────┼──┼───────┼──────┤│3│詩唯特有限公司│91年7月│1│76,180│3,809│├──┼──────────────┼─────┼──┼───────┼──────┤│4│銘汍有限公司│91年6月│1│500,000│25,000│├──┼──────────────┼─────┼──┼───────┼──────┤│5│旭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6月│8│600,000│30,000│├──┼──────────────┼─────┼──┼───────┼──────┤│6│贏華有限公司│91年4-8月│34│28,468,565│1,423,429│├──┼──────────────┼─────┼──┼───────┼──────┤│7│易糶企業有限公司│91年9-10月│10│8,438,500│421,925│├──┼──────────────┼─────┼──┼───────┼──────┤│8│星和電子有限公司│91年7-8月│12│9,448,800│472,440│├──┼──────────────┼─────┼──┼───────┼──────┤│9│中金股份有限公司│91年9-10月│10│9,296,000│464,800│├──┼──────────────┼─────┼──┼───────┼──────┤│10│新中央股份有限公司│91年6月│12│11,455,615│572,782│├──┼──────────────┼─────┼──┼───────┼──────┤│11│又瑋有限公司│91年9-10月│10│8,540,000│427,000│├──┼──────────────┼─────┼──┼───────┼──────┤│12│統嶺股份有限公司│91年9月│1│111,500│5,575│├──┼──────────────┼─────┼──┼───────┼──────┤│13│松田興業有限公司│91年6月│3│1,831,500│91,575│├──┼──────────────┼─────┼──┼───────┼──────┤│14│勁慶股份有限公司│91年9-10月│10│9,296,000│464,800│├──┼──────────────┼─────┼──┼───────┼──────┤│15│真實世界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9-10月│5│4,600,000│230,000│├──┼──────────────┼─────┼──┼───────┼──────┤│16│崎祥科技有限公司│91年7月│9│7,660,500│383,025│├──┼──────────────┼─────┼──┼───────┼──────┤│17│集沛實業有限公司│91年7-8月│26│21,991,500│1,099,581│├──┼──────────────┼─────┼──┼───────┼──────┤│18│米禾興業有限公司│91年6月│2│316,200│15,810│├──┼──────────────┼─────┼──┼───────┼──────┤│19│森林電子有限公司│91年8月│2│1,940,550│97,027│├──┼──────────────┼─────┼──┼───────┼──────┤│20│得睿文化事業有限公司│91年9月│1│100,000│5,000│├──┼──────────────┼─────┼──┼───────┼──────┤│21│哈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1年6月│5│3,377,224│168,861│├──┼──────────────┼─────┼──┼───────┼──────┤│22│金佳盈企業有限公司│91年9-10月│10│7,140,000│357,000│├──┼──────────────┼─────┼──┼───────┼──────┤│23│凱鉉科技實業有限公司│91年6-8月│6│3,430,000│171,500│├──┼──────────────┼─────┼──┼───────┼──────┤│24│皇巢實業有限公司│91年10月│10│8,785,000│439,250│├──┼──────────────┼─────┼──┼───────┼──────┤│25│大衛營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1年7-8月│3│1,449,000│72,450│├──┼──────────────┼─────┼──┼───────┼──────┤│26│鴻京有限公司│91年6月│4│3,000,000│150,000│├──┼──────────────┼─────┼──┼───────┼──────┤│27│鈞麟國際有限公司│91年6月│1│304,000│15,200│├──┼──────────────┼─────┼──┼───────┼──────┤│28│家瑜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1年4月│7│6,021,000│301,050│├──┼──────────────┼─────┼──┼───────┼──────┤│29│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91年9-10月│3│1,328,760│66,438│├──┼──────────────┼─────┼──┼───────┼──────┤│30│全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1年9-10月│5│2,138,050│106,903│├──┼──────────────┼─────┼──┼───────┼──────┤│31│東方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4月│1│389,741│19,487│├──┼──────────────┼─────┼──┼───────┼──────┤│32│迪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年7-8月│8│1,000,000│50,000│├──┼──────────────┼─────┼──┼───────┼──────┤│33│世嘉科技有限公司│91年6-7月│29│18,542,000│927,100│├──┼──────────────┼─────┼──┼───────┼──────┤│34│逵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9-10月│9│9,023,250│451,163│├──┼──────────────┼─────┼──┼───────┼──────┤│35│介質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6月│3│1,913,970│95,699│├──┼──────────────┼─────┼──┼───────┼──────┤│36│德信州實業有限公司│91年4月│10│6,542,000│327,100│├──┼──────────────┼─────┼──┼───────┼──────┤│37│智妤實業有限公司│91年9月│1│260,000│13,000│├──┼──────────────┼─────┼──┼───────┼──────┤││合計││286│214,327,405│10,716,379│└──┴──────────────┴─────┴──┴───────┴──────┘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瀚寬寶業有限公司│91年6月│12│8,310,000│415,500│├──┼──────────────┼─────┼──┼───────┼──────┤│2│萬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7月│2│1,302,000│65,100│├──┼──────────────┼─────┼──┼───────┼──────┤│3│詩唯特有限公司│91年7月│1│76,180│3,809│├──┼──────────────┼─────┼──┼───────┼──────┤│4│銘汛有限公司│91年6月│1│500,000│25,000│├──┼──────────────┼─────┼──┼───────┼──────┤│5│旭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6月│8│6,000,000│300,000│├──┼──────────────┼─────┼──┼───────┼──────┤│6│贏華有限公司│91年7-8月│3│1,946,000│97,300│├──┼──────────────┼─────┼──┼───────┼──────┤│7│易糶企業有限公司│91年9-10月│10│8,438,500│421,925│├──┼──────────────┼─────┼──┼───────┼──────┤│8│星和電子有限公司│91年7-8月│12│9,448,800│472,440│├──┼──────────────┼─────┼──┼───────┼──────┤│9│中金股份有限公司│91年9-10月│10│9,296,000│464,800│├──┼──────────────┼─────┼──┼───────┼──────┤│10│新中央股份有限公司│91年6月│2│1,131,865│56,594│├──┼──────────────┼─────┼──┼───────┼──────┤│11│又瑋有限公司│91年9-10月│10│8,540,000│427,000│├──┼──────────────┼─────┼──┼───────┼──────┤│12│統嶺股份有限公司│91年9月│1│111,500│5,575│├──┼──────────────┼─────┼──┼───────┼──────┤│13│松田興業有限公司│91年6月│3│1,831,500│91,575│├──┼──────────────┼─────┼──┼───────┼──────┤│14│勁慶股份有限公司│91年9-10月│10│9,296,000│464,800│├──┼──────────────┼─────┼──┼───────┼──────┤│15│真實世界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9-10月│5│4,600,000│230,000│├──┼──────────────┼─────┼──┼───────┼──────┤│16│崎祥科技有限公司│91年7月│9│7,660,500│383,025│├──┼──────────────┼─────┼──┼───────┼──────┤│17│集沛實業有限公司│91年7-8月│26│21,991,500│1,099,581│├──┼──────────────┼─────┼──┼───────┼──────┤│18│米禾興業有限公司│91年6月│2│316,200│15,810│├──┼──────────────┼─────┼──┼───────┼──────┤│19│森林電子有限公司│91年8月│2│1,940,550│97,027│├──┼──────────────┼─────┼──┼───────┼──────┤│20│得睿文化事業有限公司│91年9月│1│100,000│5,000│├──┼──────────────┼─────┼──┼───────┼──────┤│21│哈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91年6月│5│3,377,224│168,861│├──┼──────────────┼─────┼──┼───────┼──────┤│22│金佳盈企業有限公司│91年9-10月│10│7,140,000│357,000│├──┼──────────────┼─────┼──┼───────┼──────┤│23│凱鉉科技實業有限公司│91年6-8月│6│3,430,000│171,500│├──┼──────────────┼─────┼──┼───────┼──────┤│24│皇巢實業有限公司│91年10月│10│8,785,000│439,250│├──┼──────────────┼─────┼──┼───────┼──────┤│25│大衛營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1年7-8月│3│1,449,000│72,450│├──┼──────────────┼─────┼──┼───────┼──────┤│26│鴻京有限公司│91年6月│4│3,000,000│150,000│├──┼──────────────┼─────┼──┼───────┼──────┤│27│鈞麟國際有限公司│91年6月│1│304,000│15,200│├──┼──────────────┼─────┼──┼───────┼──────┤│28│家瑜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1年4月│7│6,021,000│301,050│├──┼──────────────┼─────┼──┼───────┼──────┤│29│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91年9-10月│3│1,328,760│66,438│├──┼──────────────┼─────┼──┼───────┼──────┤│30│全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1年9-10月│5│2,138,050│106,903│├──┼──────────────┼─────┼──┼───────┼──────┤│31│東方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4月│1│389,741│19,487│├──┼──────────────┼─────┼──┼───────┼──────┤│32│迪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91年7-8月│8│1,000,000│50,000│├──┼──────────────┼─────┼──┼───────┼──────┤│33│世嘉科技有限公司│91年6-7月│29│18,542,000│927,100│├──┼──────────────┼─────┼──┼───────┼──────┤│34│逵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9-10月│9│9,023,250│451,163│├──┼──────────────┼─────┼──┼───────┼──────┤│35│介質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6月│3│1,913,970│95,699│├──┼──────────────┼─────┼──┼───────┼──────┤│36│德信州實業有限公司│91年4月│10│6,542,000│327,100│├──┼──────────────┼─────┼──┼───────┼──────┤│37│智妤實業有限公司│91年9月│1│260,000│13,000│├──┼──────────────┼─────┼──┼───────┼──────┤││合計││245│213,195,540│10,659,785│└──┴──────────────┴─────┴──┴───────┴──────┘附表八㈠圓堂公司填載不實之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進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2年6月│21│11,004,000│550,200│├──┼───────────────┼─────────┼──┼───────┼──────┤│2│宏通電信網路有限公司│92年4月│4│3,499,700│174,986│├──┼───────────────┼─────────┼──┼───────┼──────┤│3│大吉慶水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92年4月│3│1,810,000│90,500│├──┼───────────────┼─────────┼──┼───────┼──────┤│4│大瑋國際有限公司│92年4月│1│200,000│10,000│├──┼───────────────┼─────────┼──┼───────┼──────┤│5│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桃縣龍潭│92年6月│1│560,000│28,000│││第二分公司│││││├──┼───────────────┼─────────┼──┼───────┼──────┤│6│摩德廣告有限公司│91年12月│1│200,000│10,000│├──┼───────────────┼─────────┼──┼───────┼──────┤│7│金洋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2年6月│4│1,904,760│95,240│├──┼───────────────┼─────────┼──┼───────┼──────┤│8│酒與玫瑰食坊│91年12月│2│291,665│14,583│├──┼───────────────┼─────────┼──┼───────┼──────┤│9│音達國際多媒體錄音事業有限公司│91年12月│2│300,000│15,000│├──┼───────────────┼─────────┼──┼───────┼──────┤│10│金藏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91年12至92年4月│14│12,223,260│611,163│├──┼───────────────┼─────────┼──┼───────┼──────┤│11│浩達傳播事業有限公司│91年12月│5│1,500,000│75,000│├──┼───────────────┼─────────┼──┼───────┼──────┤│12│浩大喜功製作有限公司│91年12月│6│1,665,000│83,250│├──┼───────────────┼─────────┼──┼───────┼──────┤│13│謙沅實業有限公司│91年12月│1│114,285│5,715│├──┼───────────────┼─────────┼──┼───────┼──────┤│14│國豐企劃股份有限公司│91年12月至92年6月│17│11,800,000│590,000│├──┼───────────────┼─────────┼──┼───────┼──────┤│15│長毅企業有限公司│91年12月│5│2,500,000│125,001│├──┼───────────────┼─────────┼──┼───────┼──────┤│16│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91年12月│8│2,500,000│125,001│├──┼───────────────┼─────────┼──┼───────┼──────┤│17│奈米超晶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2月│6│3,134,300│156,715│├──┼───────────────┼─────────┼──┼───────┼──────┤│18│順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2月至92年4月│15│7,909,400│395,471│├──┼───────────────┼─────────┼──┼───────┼──────┤││合計││116│63,116,370│6,302,047│└──┴───────────────┴─────────┴──┴───────┴──────┘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國豐企劃股份有限公司│91年12月-92年6月│17│11,800,000│590,000││├──┼──────────┼────────┼──┼───────┼────┼─────────┤│2│順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2月-92年4月│15│7,909,400│395,471││├──┼──────────┼────────┼──┼───────┼────┼─────────┤│3│宏通電信網路有限公司│91年4月│4│3,499,700│174,986│虛設行號(95偵1467││││││││7卷一第225頁)│├──┼──────────┼────────┼──┼───────┼────┼─────────┤│4│大瑋國際有限公司│92年4月│1│200,000│10,000│虛設行號(95偵1467││││││││7卷一第225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32│19,709,400│985,471││└──┴──────────┴────────┴──┴───────┴────┴─────────┘附表九㈠天利洋酒有限公司填載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久飴企業有限公司│91年10月│9│4,281,150│214,057│├───┼────────────┼───────┼──┼───────┼──────┤│2│長和樂有限公司│91年9月-10月│13│8,872,810│443,643│├───┼────────────┼───────┼──┼───────┼──────┤│3│金藏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91年11月│4│704,390│35,221│├───┼────────────┼───────┼──┼───────┼──────┤│4│森林電子有限公司│91年12月│3│1,931,200│96,560│├───┼────────────┼───────┼──┼───────┼──────┤│5│佳儷坊│91年11月-12月│4│387,280│19,365│├───┼────────────┼───────┼──┼───────┼──────┤│6│長期有限公司│91年9月-10月│10│7,207,500│360,375│├───┼────────────┼───────┼──┼───────┼──────┤│7│長賀興業股份有限公司│91年9月-10月│16│10,498,978│524,949│├───┼────────────┼───────┼──┼───────┼──────┤│8│皇朝酒店│91年8月-10月│5│2,512,500│125,624│├───┼────────────┼───────┼──┼───────┼──────┤│9│界大小吃店│91年10月│1│200,000│10,000│├───┼────────────┼───────┼──┼───────┼──────┤│10│宏和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1年10月-11月│30│21,176,300│1,058,815│├───┼────────────┼───────┼──┼───────┼──────┤││合計││95│57,772,108│2,888,609│└───┴────────────┴───────┴──┴───────┴──────┘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久飴企業有限公司│91年10月│9│4,281,150│214,057│├──┼────────────┼───────┼──┼───────┼──────┤│2│長和樂有限公司│91年9月-10月│13│8,872,810│443,643│├──┼────────────┼───────┼──┼───────┼──────┤│3│金藏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91年11月│4│704,390│35,221│├──┼────────────┼───────┼──┼───────┼──────┤│4│森林電子有限公司│91年12月│3│1,931,200│96,560│├──┼────────────┼───────┼──┼───────┼──────┤│5│佳儷坊│91年11月-12月│4│387,280│19,365│├──┼────────────┼───────┼──┼───────┼──────┤│6│長期有限公司│91年9月-10月│10│7,207,500│360,375│├──┼────────────┼───────┼──┼───────┼──────┤│7│長賀興業股份有限公司│91年9月-10月│16│10,498,978│524,949│├──┼────────────┼───────┼──┼───────┼──────┤│8│皇朝酒店│91年8月-9月│3│1,520,250│76,012│├──┼────────────┼───────┼──┼───────┼──────┤│9│界大小吃店│91年10月│1│200,000│10,000│├──┼────────────┼───────┼──┼───────┼──────┤│10│宏和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1年9月-11月│30│21,176,300│1,058,815│├──┼────────────┼───────┼──┼───────┼──────┤││合計││93│56,779,858│2,838,997│└──┴────────────┴───────┴──┴───────┴──────┘附表十㈠惠特國際有限公司填製不實之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千源實業有限公司│91年11月-12月│4│1,401,710│70,086│├──┼───────────┼───────┼──┼───────┼──────┤│2│摩尼特電腦科技有限公司│92年2月│2│1,104,000│55,200│├──┼───────────┼───────┼──┼───────┼──────┤│3│森林電子有限公司│92年1月│2│930,000│46,500│├──┼───────────┼───────┼──┼───────┼──────┤││合計││8│3,435,710│171,786│└──┴───────────┴───────┴──┴───────┴──────┘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千源實業有限公司│91年11月-12月│4│1,401,710│70,086│├──┼───────────┼───────┼──┼───────┼──────┤│2│摩尼特電腦科技有限公司│92年2月│2│1,104,000│55,200│├──┼───────────┼───────┼──┼───────┼──────┤│3│森林電子有限公司│92年1月│2│930,000│46,500│├──┼───────────┼───────┼──┼───────┼──────┤││合計││8│3,435,710│171,786│└──┴───────────┴───────┴──┴───────┴──────┘附表十一㈠程硯科技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時間、張數、銷項發
票發票總金額及稅額欄括號內表示者為至94年6月份之部分)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94年8月│59│206,207│13,013│││││(53)│(212,826)│(10,644)│├───┼──────────────┼────────┼────┼───────┼───────┤│2│穎曜工程有限公司│93年8月-94年6月│11│8,385│420│├───┼──────────────┼────────┼────┼───────┼───────┤│3│群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4年5月-94年8月│10│3,528,570│176,430│││││(5)│(1,376,190)│(68,810)│├───┼──────────────┼────────┼────┼───────┼───────┤│4│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3年4月-94年6月│59│4,301,157│215,061│├───┼──────────────┼────────┼────┼───────┼───────┤│5│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3年9月-94年8月│19│63,446│3,174│││││(15)│(49,827)│(2,493)│├───┼──────────────┼────────┼────┼───────┼───────┤│6│萬達榮工程有限公司│93年10月│7│35,238│1,762│├───┼──────────────┼────────┼────┼───────┼───────┤│7│豐欣懋開發有限公司│93年10月│6│36,666│1,834│├───┼──────────────┼────────┼────┼───────┼───────┤│8│緯星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4年5月-8月│11│25,427│1,273│││││(7)│(21,999)│(1,101)│├───┼──────────────┼────────┼────┼───────┼───────┤│9│昌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93年10月-94年7月│12│21,714│1,086│││││(11)│(9,809)│(491)│├───┼──────────────┼────────┼────┼───────┼───────┤│10│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3年8月-94年6月│16│40,673│2,035│├───┼──────────────┼────────┼────┼───────┼───────┤│11│硯曄實業有限公司│93年2月至94年1月│20│911,362│45,569│├───┼──────────────┼────────┼────┼───────┼───────┤│12│梵棋廣告有限公司│93年3月-94年8月│40│164,330│8,222│││││(38)│(143,717)│(7,191)│├───┼──────────────┼────────┼────┼───────┼───────┤│13│玖岱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3年10月-94年2月│14│249,480│12,476│├───┼──────────────┼────────┼────┼───────┼───────┤│14│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8月-94年7月│16│136,315│6,819│││││(15)│(125,839)│(6,295)│├───┼──────────────┼────────┼────┼───────┼───────┤│15│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4年4月-7月│9│3,900,000│195,000│││││(6)│(3,000,000)│(150,000)│├───┼──────────────┼────────┼────┼───────┼───────┤│16│匯佳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3年4月-94年3月│10│2,857,140│142,860│├───┼──────────────┼────────┼────┼───────┼───────┤│17│浥樺有限公司│93年4月-94年2月│15│39,626│1,984│├───┼──────────────┼────────┼────┼───────┼───────┤│18│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2月│31│140,905│7,047│├───┼──────────────┼────────┼────┼───────┼───────┤│19│新德實業有限公司│94年5月-8月│7│62,905│3,145│││││(5)│(23,715)│(1,185)│├───┼──────────────┼────────┼────┼───────┼───────┤│20│億富工程有限公司│93年3月│5│133,459│6,672│├───┼──────────────┼────────┼────┼───────┼───────┤│21│得晟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94年5月-8月│8│34,761│1,739│││││(3)│(1,809)│(91)│├───┼──────────────┼────────┼────┼───────┼───────┤│22│奐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94年4月│45│2,811,535│140,576│├───┼──────────────┼────────┼────┼───────┼───────┤│23│翔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3年9月-94年7月│14│229,740│11,488│││││(13)│(218,788)│(10,940)│├───┼──────────────┼────────┼────┼───────┼───────┤│24│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3年9月-94年8月│13│56,847│2,843│││││(8)│(29,800)│(1,490)│├───┼──────────────┼────────┼────┼───────┼───────┤│25│長毅企業有限公司│94年2月-5月│19│2,521,571│126,079│├───┼──────────────┼────────┼────┼───────┼───────┤│26│威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10月│4│378,200│18,910│├───┼──────────────┼────────┼────┼───────┼───────┤│27│統勝商標實業有限公司│94年2月-8月│16│1,059,762│52,988│││││(12)│(1,056,428)│(52,822)│├───┼──────────────┼────────┼────┼───────┼───────┤│28│茂淂企業有限公司│93年8月-94年8月│33│5,188,605│259,430│││││(31)│(5,158,462)│(257,923)│├───┼──────────────┼────────┼────┼───────┼───────┤│29│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94年4月-8月│9│330,096│16,504│││││(5)│(326,763)│(16,337)│├───┼──────────────┼────────┼────┼───────┼───────┤│30│聯晉興業有限公司│94年5月-8月│6│17,761│889│││││(2)│(14,762)│(738)│├───┼──────────────┼────────┼────┼───────┼───────┤│31│僑楷廣告有限公司│93年9月-94年7月│10│24,778│1,239│││││(9)│(11,921)│(596)│├───┼──────────────┼────────┼────┼───────┼───────┤│32│環昕企業有限公司│94年2月-7月│9│63,428│3,172│││││(8)│(52,190)│(2,610)│├───┼──────────────┼────────┼────┼───────┼───────┤│33│浥得企業有限公司│93年1月-94年8月│117│10,465,265│523,269│││││(109)│(1,071,030)│(508,557)│├───┼──────────────┼────────┼────┼───────┼───────┤│34│筌茂興業有限公司│93年8月-94年8月│24│999,999│50,001│││││(20)│(973,475)│(48,675)│├───┼──────────────┼────────┼────┼───────┼───────┤│35│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3年10月-94年8月│15│37,190│1,860│││││(11)│(21,047)│(1,053)│├───┼──────────────┼────────┼────┼───────┼───────┤│36│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2月-94年8月│17│939,810│46,990│││││(13)│(914,000)│(45,700)│├───┼──────────────┼────────┼────┼───────┼───────┤│37│益昉有限公司│94年5月-8月│9│18,810│940│││││(5)│(15,810)│(790)│├───┼──────────────┼────────┼────┼───────┼───────┤│38│台亞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0月-94年8月│12│187,952│9,398│││││(8)│(168,239)│(8,411)│├───┼──────────────┼────────┼────┼───────┼───────┤│39│薪元建業有限公司│94年5月-8月│4│22,380│1,120│││││(3)│(2,380)│(120)│├───┼──────────────┼────────┼────┼───────┼───────┤│40│德安清潔工程有限公司│94年2月-6月│8│20,381│1,019│├───┼──────────────┼────────┼────┼───────┼───────┤│41│文晟印刷有限公司│94年2月-6月│8│7,095│355│├───┼──────────────┼────────┼────┼───────┼───────┤│42│篁統實業有限公司│94年2月-8月│9│45,049│2,251│││││(6)│(6,001)│(299)│├───┼──────────────┼────────┼────┼───────┼───────┤│43│文化心有限公司│94年4月│1│762│38│├───┼──────────────┼────────┼────┼───────┼───────┤│44│不詳│94年5月│1│18,095│905│├───┼──────────────┼────────┼────┼───────┼───────┤││合計││788│42,396,878│2,119,885│││││(701)│(38,618,554)│(1,930,964)│└───┴──────────────┴────────┴────┴───────┴───────┘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發票總金額及
稅額欄括號內表示者為至94年6月份之部分)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7│126,238│6,312│││││-94年8月│(3)│(80,952)│(4,048)││├───┼──────────────┼─────┼───┼───────┼──────┼──────┤│2│群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4年5月│10│3,528,570│176,430│││││-94年8月│(5)│(1,376,190)│(68,810)││├───┼──────────────┼─────┼───┼───────┼──────┼──────┤│3│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3年4月│25│4,204,776│210,239│││││-94年6月│││││├───┼──────────────┼─────┼───┼───────┼──────┼──────┤│4│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3年9月│2│40,476│2,024│││││-94年8月│(1)│(28,571)│(1,429)││├───┼──────────────┼─────┼───┼───────┼──────┼──────┤│5│緯星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4年5月│1│18,095│905││├───┼──────────────┼─────┼───┼───────┼──────┼──────┤│6│昌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94年7月│1│11,905│595││├───┼──────────────┼─────┼───┼───────┼──────┼──────┤│7│梵棋廣告有限公司│93年3月│5│96,524│4,826│││││-94年8月│(3)│(75,905)│(3,795)││├───┼──────────────┼─────┼───┼───────┼──────┼──────┤│8│玖岱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3年10月│11│222,380│11,121│││││-94年2月│││││├───┼──────────────┼─────┼───┼───────┼──────┼──────┤│9│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8月│5│125,237│6,263│││││-94年7月│││││├───┼──────────────┼─────┼───┼───────┼──────┼──────┤│10│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4年4-7月│9│3,900,000│195,000││││││(6)│3,000,000)│(150,000)││├───┼──────────────┼─────┼───┼───────┼──────┼──────┤│11│匯佳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3年4月│10│2,857,140│142,860│││││-94年3月│││││├───┼──────────────┼─────┼───┼───────┼──────┼──────┤│12│新德實業有限公司│94年5-8月│3│58,238│2,912││├───┼──────────────┼─────┼───┼───────┼──────┼──────┤│13│得晟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94年7-8月│2│28,095│1,405││││││(1)│(19,048)│(952)││├───┼──────────────┼─────┼───┼───────┼──────┼──────┤│14│奐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45│2,811,535│140,576│││││-94年4月│││││├───┼──────────────┼─────┼───┼───────┼──────┼──────┤│15│翔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3年10月│2│201,428│10,072│││││-94年7月│(1)│(190,476)│(9,524)││├───┼──────────────┼─────┼───┼───────┼──────┼──────┤│16│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4年5-7月│3│48,477│2,423││││││(1)│(23,810)│(1,190)││├───┼──────────────┼─────┼───┼───────┼──────┼──────┤│17│長毅企業有限公司│94年1-4月│17│2,500,714│125,036││├───┼──────────────┼─────┼───┼───────┼──────┼──────┤│18│威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10月│2│178,200│8,910││├───┼──────────────┼─────┼───┼───────┼──────┼──────┤│19│統勝商標實業有限公司│94年1-4月│10│1,040,428│52,022││├───┼──────────────┼─────┼───┼───────┼──────┼──────┤│20│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94年4月│3│303,334│15,166││├───┼──────────────┼─────┼───┼───────┼──────┼──────┤│21│聯晉興業有限公司│94年5月│1│14,286│714││├───┼──────────────┼─────┼───┼───────┼──────┼──────┤│22│僑楷廣告有限公司│94年7月│1│12,857│643││├───┼──────────────┼─────┼───┼───────┼──────┼──────┤│23│環昕企業有限公司│94年2-7月│2│58,857│2,943││├───┼──────────────┼─────┼───┼───────┼──────┼──────┤│24│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4年7月│1│12,381│619││││││(0)│(0)│(0)││├───┼──────────────┼─────┼───┼───────┼──────┼──────┤│25│益昉有限公司│94年5月│1│12,381│619││├───┼──────────────┼─────┼───┼───────┼──────┼──────┤│26│台亞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0月│7│173,477│8,673│││││-94年8月│(6)│(155,382)│(7,768)││├───┼──────────────┼─────┼───┼───────┼──────┼──────┤│27│薪元建業有限公司│94年8月│1│20,000│1,000││││││(0)│(0)│(0)││├───┼──────────────┼─────┼───┼───────┼──────┼──────┤│28│篁統實業有限公司│94年7-8月│3│39,048│1,952││││││(0)│(0)│(0)││├───┼──────────────┼─────┼───┼───────┼──────┼──────┤│29│硯曄實業有限公司│93年2月│12│885,810│44,291│虛設行號(││││││││99偵23127卷││││││││第114頁至第││││││││117頁)│├───┼──────────────┼─────┼───┼───────┼──────┼──────┤│30│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3年4-7月│3│42,858│2,142│虛設行號(││││││││99偵23127卷││││││││第114頁至第││││││││117頁)│├───┼──────────────┼─────┼───┼───────┼──────┼──────┤│31│億富工程有限公司│93年3月│2│68,734│3,437│虛設行號(││││││││99偵23127卷││││││││第114頁至第││││││││117頁)│├───┼──────────────┼─────┼───┼───────┼──────┼──────┤│32│筌茂興業有限公司│93年10月│8│924,761│46,239│虛設行號(││││-94年8月│(6)│(902,380)│(45,120)│99偵23127卷││││││││第114頁至第││││││││117頁)│├───┼──────────────┼─────┼───┼───────┼──────┼──────┤│33│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2月│4│927,429│46,371│虛設行號(││││-94年8月│(2)│(904,762)│(45,238)│99偵23127卷││││││││第114頁至第││││││││117頁)│├───┼──────────────┼─────┼───┼───────┼──────┼──────┤│34│茂淂企業有限公司│93年11月│20│5,169,696│258,484│(併辦意旨認││││-94年8月│(18)│(5,139,553)│(256,977)│係虛設行號)│├───┼──────────────┼─────┼───┼───────┼──────┼──────┤│35│浥淂企業有限公司│93年1月│89│10,115,294│505,770│(併辦意旨認││││-94年8月│(83)│(9,823,059)│(491,158)│係虛設行號)│├───┼──────────────┼─────┼───┼───────┼──────┼──────┤││合計(扣除虛設行號)││190│22,645,077│1,132,260││││││(158│(20,073,283)│(963,804)││└───┴──────────────┴─────┴───┴───────┴──────┴──────┘附表十二㈠浥得企業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時間、張數、銷項發
票發票總金額及稅額欄括號內表示者為至94年6月份之部分)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3年3月-94年6月│38│738,426│36,977│├───┼─────────────────┼────────┼───┼───────┼───────┤│2│程硯科技有限司│92年12月-94年8月│30│1,145,680│57,286│││││(26)│(1,128,729)│(56,437)│├───┼─────────────────┼────────┼───┼───────┼───────┤│3│穎曜工程有限公司│93年4月-94年6月│18│166,998│8,352│├───┼─────────────────┼────────┼───┼───────┼───────┤│4│群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12月│3│1,714,287│85,713│├───┼─────────────────┼────────┼───┼───────┼───────┤│5│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3年6月-94年8月│31│696,620│34,830│││││(28)│(199,476)│(9,974)│├───┼─────────────────┼────────┼───┼───────┼───────┤│6│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3年7月-94年8月│25│1,630,000│81,500│││││(22)│(1,296,190)│(64,810)│├───┼─────────────────┼────────┼───┼───────┼───────┤│7│洽瑋欣業有限公司│93年12月│1│762│38│├───┼─────────────────┼────────┼───┼───────┼───────┤│8│萬達榮工程有限公司│93年12月│1│762│38│├───┼─────────────────┼────────┼───┼───────┼───────┤│9│豐欣懋開發有限公司│93年12月│1│762│38│├───┼─────────────────┼────────┼───┼───────┼───────┤│10│緯星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4年6月│3│2,095│105│├───┼─────────────────┼────────┼───┼───────┼───────┤│11│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4-6月│2│4,285,714│214,286│├───┼─────────────────┼────────┼───┼───────┼───────┤│12│昌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93年10月-94年6月│15│39,531│1,979│├───┼─────────────────┼────────┼───┼───────┼───────┤│13│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3年3月-94年6月│37│545,048│27,253│├───┼─────────────────┼────────┼───┼───────┼───────┤│14│硯曄實業有限公司│93年10月-94年8月│12│41,000│2,050│││││(8)│(26,952)│(1,348)│├───┼─────────────────┼────────┼───┼───────┼───────┤│15│梵棋廣告有限公司│93年8月-94年8月│22│100,512│5,034│││││(18)│(88,322)│(4,421)│├───┼─────────────────┼────────┼───┼───────┼───────┤│16│玖岱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3年10月-94年2月│13│462,095│23,105│├───┼─────────────────┼────────┼───┼───────┼───────┤│17│高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4年6月│1│114,286│5,714│├───┼─────────────────┼────────┼───┼───────┼───────┤│18│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1│186,667│9,333│├───┼─────────────────┼────────┼───┼───────┼───────┤│19│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6月-94年6月│19│161,121│8,054│├───┼─────────────────┼────────┼───┼───────┼───────┤│20│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4-12月│21│22,666,668│1,133,332│├───┼─────────────────┼────────┼───┼───────┼───────┤│21│浥樺有限公司│93年8月-94年2月│6│30,535│1,528│├───┼─────────────────┼────────┼───┼───────┼───────┤│22│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3年3月-94年2月│8│30,999│1,551│├───┼─────────────────┼────────┼───┼───────┼───────┤│23│新德實業有限公司│94年6-8月│6│19,571│979│││││(2)│(6,857)│(343)│├───┼─────────────────┼────────┼───┼───────┼───────┤│24│海嘉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4年4-8月│6│2,885,716│144,284│││││(4)│(2,285,716)│(114,284)│├───┼─────────────────┼────────┼───┼───────┼───────┤│25│豪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4年4月│1│1,905│95│├───┼─────────────────┼────────┼───┼───────┼───────┤│26│得晟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94年6月│3│2,191│109│├───┼─────────────────┼────────┼───┼───────┼───────┤│27│奐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4月│4│90,572│4,528│├───┼─────────────────┼────────┼───┼───────┼───────┤│28│統一發票編號00000000│94年6月│1│762│38│││(查無營業人名稱)│││││├───┼─────────────────┼────────┼───┼───────┼───────┤│29│翔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3年8月-94年6月│20│576,336│28,819│├───┼─────────────────┼────────┼───┼───────┼───────┤│30│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3年8月-94年6月│9│113,866│5,694│├───┼─────────────────┼────────┼───┼───────┼───────┤│31│長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2月│13│832,190│41,610│├───┼─────────────────┼────────┼───┼───────┼───────┤│32│茂淂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94年4月│17│61,966│3,102│├───┼─────────────────┼────────┼───┼───────┼───────┤│33│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94年2月│7│737,143│36,857│├───┼─────────────────┼────────┼───┼───────┼───────┤│34│僑楷廣告有限公司│93年6月-94年8月│17│448,845│22,445│││││(13)│(432,083)│(21,607)│├───┼─────────────────┼────────┼───┼───────┼───────┤│35│環昕企業有限公司│94年2-8月│11│33,047│1,653│││││(7)│(18,285)│(915)│├───┼─────────────────┼────────┼───┼───────┼───────┤│36│筌茂興業有限公司│93年8月-94年8月│22│327,334│16,366│││││(20)│(78525)│(3,925)│├───┼─────────────────┼────────┼───┼───────┼───────┤│37│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3年8月-94年8月│34│1,805,498│90,278│││││(30)│(805,498)│(40,278)│├───┼─────────────────┼────────┼───┼───────┼───────┤│38│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94年8月│51│1,240,774│62,037│││││(47)│(765,679)│(38,282)│├───┼─────────────────┼────────┼───┼───────┼───────┤│39│台亞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0月│11│2,628,571│131,429│├───┼─────────────────┼────────┼───┼───────┼───────┤│40│薪元建業有限公司│94年6-8月│6│26,333│1,317│││││(2)│(5,381)│(269)│├───┼─────────────────┼────────┼───┼───────┼───────┤│41│仲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7│2,015,034│100,747│├───┼─────────────────┼────────┼───┼───────┼───────┤│42│德安清潔工程有限公司│94年2-8月│10│22,285│1,115│││││(6)│(3,524)│(176)│├───┼─────────────────┼────────┼───┼───────┼───────┤│43│文晟印刷有限公司│94年2-8月│8│27,001│1,349│││││(4)│(12,238)│(612)│├───┼─────────────────┼────────┼───┼───────┼───────┤│44│篁統實業有限公司│94年2-8月│8│22,904│1,146│││││(4)│(10,476)│(524)│├───┼─────────────────┼────────┼───┼───────┼───────┤│45│聯鑫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94年4月│1│190│10│├───┼─────────────────┼────────┼───┼───────┼───────┤││合計││591│48,680,602│2,434,103│││││(533│(39,727,773)│(2,264,405)│└───┴─────────────────┴────────┴───┴───────┴───────┘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發票總金額及稅額
欄括號內表示者為至94年6月份之部分)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3月3月│5│615,333│30,767│││││-94年5月│││││├──┼────────────┼─────┼───┼───────┼──────┼───────┤│2│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94年2月│7│737,143│36,857││├──┼────────────┼─────┼───┼───────┼──────┼───────┤│3│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1│186,667│9,333││├──┼────────────┼─────┼───┼───────┼──────┼───────┤│4│高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4年6月│1│114,286│5,714││├──┼────────────┼─────┼───┼───────┼──────┼───────┤│5│玖岱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3年10月│13│462,095│23,105│││││-94年2月│││││├──┼────────────┼─────┼───┼───────┼──────┼───────┤│6│台亞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0月│11│2,628,571│131,429││├──┼────────────┼─────┼───┼───────┼──────┼───────┤│7│奐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4月│4│90,572│4,528││├──┼────────────┼─────┼───┼───────┼──────┼───────┤│8│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3年7月│8│1,568,858│78,442│││││-94年8月│(5)│(1,235,048)│(61,752)││├──┼────────────┼─────┼───┼───────┼──────┼───────┤│9│群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12月│3│1,714,287│85,713││├──┼────────────┼─────┼───┼───────┼──────┼───────┤│10│海嘉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4年4-8月│6│2,885,716│144,284││││││(4)│(2,285,716)│(114,284)││├──┼────────────┼─────┼───┼───────┼──────┼───────┤│11│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6-10月│2│116,191│5,809││├──┼────────────┼─────┼───┼───────┼──────┼───────┤│12│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3年8月│11│1,705,619│85,281│││││-94年8月│(7)│(705,619)│(35,281)││├──┼────────────┼─────┼───┼───────┼──────┼───────┤│13│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3年8月│2│105,952│5,298│││││-94年6月│││││├──┼────────────┼─────┼───┼───────┼──────┼───────┤│14│翔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3年8月│6│537,548│26,877│││││-94年3月│││││├──┼────────────┼─────┼───┼───────┼──────┼───────┤│15│德安清潔工程有限公司│94年7月│1│171,43│857││││││(0)│(0)│(0)││├──┼────────────┼─────┼───┼───────┼──────┼───────┤│16│文晟印刷有限公司│94年5-7月│2│22,857│1,143││││││(1)│(10,476)│(524)││├──┼────────────┼─────┼───┼───────┼──────┼───────┤│17│篁統實業有限公司│94年7月│1│10,381│519││││││(0)│(0)│(0)││├──┼────────────┼─────┼───┼───────┼──────┼───────┤│18│環昕企業有限公司│94年7月│1│11,905│595││││││(0)│(0)│(0)││├──┼────────────┼─────┼───┼───────┼──────┼───────┤│19│新德實業有限公司│94年7月│1│10,476│524││││││(0)│(0)│(0)││├──┼────────────┼─────┼───┼───────┼──────┼───────┤│20│仲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5│2,006,354│100,313││├──┼────────────┼─────┼───┼───────┼──────┼───────┤│21│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4月│2│4,285,714│214,286│││││-93年6月│││││├──┼────────────┼─────┼───┼───────┼──────┼───────┤│22│僑楷廣告有限公司│93年8月│3│410,000│20,500│││││-94年7月│(2)│(398,095)│(19,905)││├──┼────────────┼─────┼───┼───────┼──────┼───────┤│23│梵棋廣告有限公司│94年6-7月│2│43,809│2,191││││││(1)│(33,333)│(1,667)││├──┼────────────┼─────┼───┼───────┼──────┼───────┤│24│程硯科技有限公司│93年4月│5│1,043,289│52,164│││││-94年7月│(4)│(1,028,718)│(51,435)││├──┼────────────┼─────┼───┼───────┼──────┼───────┤│25│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3年8月│5│400,000│20,000││││花蓮分公司│-94年6月│││││├──┼────────────┼─────┼───┼───────┼──────┼───────┤│26│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3年8月│7│642,383│32,117│││││-94年8月│(4)│(145,239)│(7,261)││├──┼────────────┼─────┼───┼───────┼──────┼───────┤│27│薪元建業有限公司│94年7月│1│18,095│905││││││(0)│(0)│(0)││├──┼────────────┼─────┼───┼───────┼──────┼───────┤│28│長毅企業有限公司│94年2月│13│832,190│41,610││├──┼────────────┼─────┼───┼───────┼──────┼───────┤│29│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4-12月│20│21,857,144│1,092,856││├──┼────────────┼─────┼───┼───────┼──────┼───────┤│30│穎曜工程有限公司│93年4月│1│95,238│4,762│虛設行號(99偵││││││││26642卷第429頁││││││││至432頁)│├──┼────────────┼─────┼───┼───────┼──────┼───────┤│31│硯曄實業有限公司│94年7月│1│10,286│514│虛設行號(99偵│││││(0)│(0)│(0)│26642卷第429頁││││││││至432頁)│├──┼────────────┼─────┼───┼───────┼──────┼───────┤│32│浥樺有限公司│93年8月│1│25,000│1,250│虛設行號(99偵││││││││26642卷第429頁││││││││至432頁)│├──┼────────────┼─────┼───┼───────┼──────┼───────┤│33│筌茂興業有限公司│94年5-8月│3│258,809│12,941│虛設行號(99偵│││││(1)│(10,000)│(500)│26642卷第429頁││││││││至432頁)│├──┼────────────┼─────┼───┼───────┼──────┼───────┤│34│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17│1,121,120│56,055│虛設行號(99偵││││-94年7月│(13)│(646,385)│(32,300)│26642卷第429頁││││││││至432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159(│44,926,248│2,249,783(││││││138)│(36,734,321)│2,122,370)││└──┴────────────┴─────┴───┴───────┴──────┴───────┘附表十三㈠翔愉資訊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統一發票編號00000000(查無營業人名稱)│92年12月│1│10,900│545│├──┼───────────────────┼─────────┼──┼───────┼──────┤│2│和光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59,047│2,953│├──┼───────────────────┼─────────┼──┼───────┼──────┤│3│盈和國際有限公司│92年12月│2│16,148,000│807,400│├──┼───────────────────┼─────────┼──┼───────┼──────┤│4│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3│4,381│219│├──┼───────────────────┼─────────┼──┼───────┼──────┤│5│凌越資訊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9,429│471│├──┼───────────────────┼─────────┼──┼───────┼──────┤│6│巨力雄觀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571│29│├──┼───────────────────┼─────────┼──┼───────┼──────┤│7│真豪資訊有限公司│93年2月│3│10,975,000│548,750│├──┼───────────────────┼─────────┼──┼───────┼──────┤│8│健瑞實業有限公司│93年2-4月│3│6,829,500│341,475│├──┼───────────────────┼─────────┼──┼───────┼──────┤│9│上春國際有限公司│92年11-12月│2│5,660,000│283,000│├──┼───────────────────┼─────────┼──┼───────┼──────┤│10│禾麥科技工作室│92年12月│4│68,800│3,441│├──┼───────────────────┼─────────┼──┼───────┼──────┤│11│錦興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6,570,000│328,500│├──┼───────────────────┼─────────┼──┼───────┼──────┤│12│東益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92年11月│1│400│20│├──┼───────────────────┼─────────┼──┼───────┼──────┤│13│榮勝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92年11月│1│31,422│1,571│├──┼───────────────────┼─────────┼──┼───────┼──────┤│14│優兒教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19,524│976│├──┼───────────────────┼─────────┼──┼───────┼──────┤│15│宏兒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5,500│275│├──┼───────────────────┼─────────┼──┼───────┼──────┤│16│澳商聯盛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92年11-12月│3│15,400│770│├──┼───────────────────┼─────────┼──┼───────┼──────┤│17│同立達股份有限公司│93年3-4月│5│11,399,500│569,975│├──┼───────────────────┼─────────┼──┼───────┼──────┤│18│浩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1,600│80│├──┼───────────────────┼─────────┼──┼───────┼──────┤│19│江新有限公司│92年11月│1│2,600│130│├──┼───────────────────┼─────────┼──┼───────┼──────┤│20│名苑設計工程有限公司│92年11月│1│238│12│├──┼───────────────────┼─────────┼──┼───────┼──────┤│21│億立通有限公司│92年12月-93年4月│21│85,113,000│4,255,650│├──┼───────────────────┼─────────┼──┼───────┼──────┤│22│環擎企業有限公司│93年2月-93年4月│5│17,983,900│899,195│├──┼───────────────────┼─────────┼──┼───────┼──────┤│23│文琪有限公司│93年2-4月│11│27,946,000│1,397,300│├──┼───────────────────┼─────────┼──┼───────┼──────┤│24│荃鑫有限公司│93年2月│2│2,128,300│106,415│├──┼───────────────────┼─────────┼──┼───────┼──────┤│25│優廣角有限公司│93年2-4月│9│26,192,000│1,309,600│├──┼───────────────────┼─────────┼──┼───────┼──────┤│26│御祺實業有限公司│93年3月│1│1,120,000│56,000│├──┼───────────────────┼─────────┼──┼───────┼──────┤│27│力崇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至93年2月│7│25,998,000│1,299,900│├──┼───────────────────┼─────────┼──┼───────┼──────┤│28│台灣金明室內裝修設計國際有限公司│92年11月│1│1,171│59│├──┼───────────────────┼─────────┼──┼───────┼──────┤│29│熙懷行有限公司│92年12月│1│80,000│4,000│├──┼───────────────────┼─────────┼──┼───────┼──────┤│30│祥綸企業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2│2,330│117│├──┼───────────────────┼─────────┼──┼───────┼──────┤│31│瑪琦朵有限公司│92年12月-93年4月│9│28,507,100│1,425,355│├──┼───────────────────┼─────────┼──┼───────┼──────┤│32│信日興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93年4月│18│67,527,000│3,376,350│├──┼───────────────────┼─────────┼──┼───────┼──────┤│33│華納亞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6│20,760,000│1,038,000│├──┼───────────────────┼─────────┼──┼───────┼──────┤│34│丁芝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3,690,000│184,500│├──┼───────────────────┼─────────┼──┼───────┼──────┤│35│榮觀室內設計有限公司│92年11-12月│2│3,000│150│├──┼───────────────────┼─────────┼──┼───────┼──────┤│36│熹本水電有限公司│92年12月│1│571│29│├──┼───────────────────┼─────────┼──┼───────┼──────┤│37│達明國際有限公司│92年12月│2│11,120,000│556,000│├──┼───────────────────┼─────────┼──┼───────┼──────┤│38│辰懋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12月│3│3,390│169│├──┼───────────────────┼─────────┼──┼───────┼──────┤│39│祺御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8│40,406,000│2,020,300│├──┼───────────────────┼─────────┼──┼───────┼──────┤│40│金達泰企業有限公司│93年2-4月│17│51,603,400│2,580,170│├──┼───────────────────┼─────────┼──┼───────┼──────┤│41│中大電信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600│30│├──┼───────────────────┼─────────┼──┼───────┼──────┤│42│亞典資訊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2,400│120│├──┼───────────────────┼─────────┼──┼───────┼──────┤│43│立華科技有限公司│93年2月│7│29,067,000│1,453,350│├──┼───────────────────┼─────────┼──┼───────┼──────┤│44│傑昇營造有限公司│92年11-12月│3│19,953│997│├──┼───────────────────┼─────────┼──┼───────┼──────┤│45│美之采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429│21│├──┼───────────────────┼─────────┼──┼───────┼──────┤│46│新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12月│2│1,324│66│├──┼───────────────────┼─────────┼──┼───────┼──────┤│47│正基圖書教育用品社│92年12月│2│10,990│550│├──┼───────────────────┼─────────┼──┼───────┼──────┤│48│雅姿女子美容院│92年11月│1│40,476│2,024│├──┼───────────────────┼─────────┼──┼───────┼──────┤│49│好采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2│115,750│5,788│├──┼───────────────────┼─────────┼──┼───────┼──────┤│50│懋傑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2│18,480│924│├──┼───────────────────┼─────────┼──┼───────┼──────┤│51│里光測量有限公司│92年11-12月│5│7,428│372│├──┼───────────────────┼─────────┼──┼───────┼──────┤│52│雅奇貿易有限公司│92年11月│2│1,250│63│├──┼───────────────────┼─────────┼──┼───────┼──────┤│53│私立中山音樂短期補習班│92年12月│1│810│40│├──┼───────────────────┼─────────┼──┼───────┼──────┤│54│怡安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92年12月│1│695│35│├──┼───────────────────┼─────────┼──┼───────┼──────┤│55│雅姿美容有限公司│92年11-12月│2│2,562│128│├──┼───────────────────┼─────────┼──┼───────┼──────┤│56│三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571│29│├──┼───────────────────┼─────────┼──┼───────┼──────┤│57│永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12月│5│48,189│2,409│├──┼───────────────────┼─────────┼──┼───────┼──────┤│5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南區營業處│92年11月│1│9,000│450│├──┼───────────────────┼─────────┼──┼───────┼──────┤│59│湯臣眼鏡行│92年12月│1│2,000│100│├──┼───────────────────┼─────────┼──┼───────┼──────┤│60│伯昌興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95│5│├──┼───────────────────┼─────────┼──┼───────┼──────┤│61│寰機實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819│41│├──┼───────────────────┼─────────┼──┼───────┼──────┤│62│國祐眼鏡行│92年12月│2│514│26│├──┼───────────────────┼─────────┼──┼───────┼──────┤│63│上鳴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12月│3│2,666│134│├──┼───────────────────┼─────────┼──┼───────┼──────┤│64│良亞塑膠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26,857│1,343│├──┼───────────────────┼─────────┼──┼───────┼──────┤│65│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95│5│├──┼───────────────────┼─────────┼──┼───────┼──────┤│66│振港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10,900│545│├──┼───────────────────┼─────────┼──┼───────┼──────┤│67│盛愛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2│11,700│585│├──┼───────────────────┼─────────┼──┼───────┼──────┤│68│瑋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12月│7│138,024│6,901│├──┼───────────────────┼─────────┼──┼───────┼──────┤│69│卓鑫企業社│92年11-12月│2│429│21│├──┼───────────────────┼─────────┼──┼───────┼──────┤│70│兆綸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12月│2│904│46│├──┼───────────────────┼─────────┼──┼───────┼──────┤│71│洋昇製衣事業有限公司│92年11-12月│5│5,915│295│├──┼───────────────────┼─────────┼──┼───────┼──────┤│72│亞德客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12月│7│93,330│4,667│├──┼───────────────────┼─────────┼──┼───────┼──────┤│73│彩群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3│1,100│55│├──┼───────────────────┼─────────┼──┼───────┼──────┤│74│松鴻冷氣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229│11│├──┼───────────────────┼─────────┼──┼───────┼──────┤│75│頡宇電器有限公司│92年11-12月│5│7,753│387│├──┼───────────────────┼─────────┼──┼───────┼──────┤│76│世偉有限公司│92年11月│1│2,000│100│├──┼───────────────────┼─────────┼──┼───────┼──────┤│77│榮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2│457│23│├──┼───────────────────┼─────────┼──┼───────┼──────┤│78│友歆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3│87,000│4,350│├──┼───────────────────┼─────────┼──┼───────┼──────┤│79│百承有限公司│92年11-12月│2│800│40│├──┼───────────────────┼─────────┼──┼───────┼──────┤│80│崇厚有限公司│92年11月│2│4,200│210│├──┼───────────────────┼─────────┼──┼───────┼──────┤│81│文太企業社│92年11-12月│2│5,809│291│├──┼───────────────────┼─────────┼──┼───────┼──────┤│82│先勁企業社│92年11月│1│190│10│├──┼───────────────────┼─────────┼──┼───────┼──────┤│83│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2│3,500│175│├──┼───────────────────┼─────────┼──┼───────┼──────┤│84│鉦昌有限公司│92年12月│1│22,762│1,138│├──┼───────────────────┼─────────┼──┼───────┼──────┤│85│台華塑膠工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523│27│├──┼───────────────────┼─────────┼──┼───────┼──────┤│86│千峮國際有限公司│92年11月│1│630│32│├──┼───────────────────┼─────────┼──┼───────┼──────┤│87│臻福寶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3│1,494│76│├──┼───────────────────┼─────────┼──┼───────┼──────┤│88│得億珠寶銀樓│92年12月│2│1,067│53│├──┼───────────────────┼─────────┼──┼───────┼──────┤│89│云昇有限公司│92年11-12月│3│790│40│├──┼───────────────────┼─────────┼──┼───────┼──────┤│90│嘉億國際有限公司│92年12月│1│9,050│453│├──┼───────────────────┼─────────┼──┼───────┼──────┤│91│北盛銅模企業社│92年11月│1│14,000│700│├──┼───────────────────┼─────────┼──┼───────┼──────┤│9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國慶郵局│92年12月│1│848│42│├──┼───────────────────┼─────────┼──┼───────┼──────┤│93│普洛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686│34│├──┼───────────────────┼─────────┼──┼───────┼──────┤│94│典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12月│4│6,100│305│├──┼───────────────────┼─────────┼──┼───────┼──────┤│95│詠冠文具有限公司│92年11-12月│3│6,670│334│├──┼───────────────────┼─────────┼──┼───────┼──────┤│96│豋龍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2│838│42│├──┼───────────────────┼─────────┼──┼───────┼──────┤│97│佳樺有限公司│92年11月│1│257│13│├──┼───────────────────┼─────────┼──┼───────┼──────┤│98│合群有限公司│92年12月│1│1,048│52│├──┼───────────────────┼─────────┼──┼───────┼──────┤│99│皓鑫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2│1,680│84│├──┼───────────────────┼─────────┼──┼───────┼──────┤│100│楊特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3,100│155│├──┼───────────────────┼─────────┼──┼───────┼──────┤│101│上懋土木包工業│92年11月│1│762│38│├──┼───────────────────┼─────────┼──┼───────┼──────┤│102│台北縣板橋市農會│92年11月│2│7,100│355│├──┼───────────────────┼─────────┼──┼───────┼──────┤│103│永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2年12月│2│1,380│69│├──┼───────────────────┼─────────┼──┼───────┼──────┤│104│豐謙環保有限公司│92年11月│1│9,200│460│├──┼───────────────────┼─────────┼──┼───────┼──────┤│105│新鼎家具有限公司│92年11月│1│18,100│905│├──┼───────────────────┼─────────┼──┼───────┼──────┤│106│強康科技有限公司│92年11月│1│524│26│├──┼───────────────────┼─────────┼──┼───────┼──────┤│107│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板橋營運處│92年11月│1│24,381│1,219│├──┼───────────────────┼─────────┼──┼───────┼──────┤│108│拱立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600│30│├──┼───────────────────┼─────────┼──┼───────┼──────┤│109│利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2,762│138│├──┼───────────────────┼─────────┼──┼───────┼──────┤│110│倡隆有限公司│92年12月│2│4,314│216│├──┼───────────────────┼─────────┼──┼───────┼──────┤│111│全豹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1,128│56│├──┼───────────────────┼─────────┼──┼───────┼──────┤│112│豐喜堂年畫有限公司│92年12月│1│1,429│71│├──┼───────────────────┼─────────┼──┼───────┼──────┤│113│佑得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92年11月│1│1,790│90│├──┼───────────────────┼─────────┼──┼───────┼──────┤│114│寶銓水電工程有限公司│92年11-12月│4│3,150│158│├──┼───────────────────┼─────────┼──┼───────┼──────┤│115│同一印刷裝訂企業社│92年12月│1│400│20│├──┼───────────────────┼─────────┼──┼───────┼──────┤│116│裕竺工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6,300│315│├──┼───────────────────┼─────────┼──┼───────┼──────┤│117│寶積電子有限公司│92年11月│1│2,048│102│├──┼───────────────────┼─────────┼──┼───────┼──────┤│118│鉦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5,000│250│├──┼───────────────────┼─────────┼──┼───────┼──────┤│119│良樺精機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286│14│├──┼───────────────────┼─────────┼──┼───────┼──────┤│120│友孛環保工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32,400│1,620│├──┼───────────────────┼─────────┼──┼───────┼──────┤│121│今鑫國際有限公司│92年12月│1│2,085,000│104,250│├──┼───────────────────┼─────────┼──┼───────┼──────┤│122│永茗有限公司│92年11月│1│20,953│1,047│├──┼───────────────────┼─────────┼──┼───────┼──────┤│123│向豪實業有限公司│92年11-12月│4│7,329│366│├──┼───────────────────┼─────────┼──┼───────┼──────┤│124│欣瑞祥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8,400│420│├──┼───────────────────┼─────────┼──┼───────┼──────┤│125│太古華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12月│2│11,300│565│├──┼───────────────────┼─────────┼──┼───────┼──────┤│126│台翔塑膠有限公司│92年12月│1│18,500│925│├──┼───────────────────┼─────────┼──┼───────┼──────┤│127│元群貨運有限公司│92年11月│3│2,409│121│├──┼───────────────────┼─────────┼──┼───────┼──────┤│128│王正偉建築師事務所│92年11-12月│2│7,905│395│├──┼───────────────────┼─────────┼──┼───────┼──────┤│129│同一書籍裝訂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56,000│2,800│├──┼───────────────────┼─────────┼──┼───────┼──────┤│130│久鎰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12月│2│3,400│170│├──┼───────────────────┼─────────┼──┼───────┼──────┤│131│志虹水電工程有限公司│92年12月│1│848│42│├──┼───────────────────┼─────────┼──┼───────┼──────┤│132│寬濱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12月│3│1,990│100│├──┼───────────────────┼─────────┼──┼───────┼──────┤│133│嘉元食品有限公司│92年11-12月│1│3,990│200│├──┼───────────────────┼─────────┼──┼───────┼──────┤│134│啟展汔車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2│5,480│274│├──┼───────────────────┼─────────┼──┼───────┼──────┤│135│家家藥粧有限公司│92年11-12月│4│29,829│1,491│├──┼───────────────────┼─────────┼──┼───────┼──────┤│136│六鵬貿易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1,667│83│├──┼───────────────────┼─────────┼──┼───────┼──────┤│137│東彥鋼品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12月│2│1,657│83│├──┼───────────────────┼─────────┼──┼───────┼──────┤│138│茂源國際有限公司│92年11-12月│2│1,000│50│├──┼───────────────────┼─────────┼──┼───────┼──────┤│139│朝日設計工程有限公司│92年12月│2│1,610│80│├──┼───────────────────┼─────────┼──┼───────┼──────┤│140│大元洲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1,048│52│├──┼───────────────────┼─────────┼──┼───────┼──────┤│141│凱毅工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2│1,800│90│├──┼───────────────────┼─────────┼──┼───────┼──────┤│142│佳泓工程有限公司│92年12月│3│1,552│78│├──┼───────────────────┼─────────┼──┼───────┼──────┤│143│俊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12月│3│34,760│1,738│├──┼───────────────────┼─────────┼──┼───────┼──────┤│144│冠文潔品有限公司│92年12月│1│2,571│129│├──┼───────────────────┼─────────┼──┼───────┼──────┤│145│谷英資訊有限公司│92年12月│1│2,800,000│140,000│├──┼───────────────────┼─────────┼──┼───────┼──────┤│146│新城生化科技顧問有限公司│92年12月│1│180,000│9,000│├──┼───────────────────┼─────────┼──┼───────┼──────┤│147│日帝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8│65,000,000│3,250,000│├──┼───────────────────┼─────────┼──┼───────┼──────┤│148│寶格有限公司│93年2月│1│4,494,018│224,701│├──┼───────────────────┼─────────┼──┼───────┼──────┤│149│中租貿易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2│83,000│4,150│├──┼───────────────────┼─────────┼──┼───────┼──────┤││合計││378│572,814,780│28,640,745│└──┴───────────────────┴─────────┴──┴───────┴──────┘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和光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59,047│2,953│├──┼─────────────────┼────────┼──┼───────┼──────┤│2│盈和國際有限公司│92年12月│2│16,148,000│807,400│├──┼─────────────────┼────────┼──┼───────┼──────┤│3│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3│4,381│219│├──┼─────────────────┼────────┼──┼───────┼──────┤│4│凌越資訊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9,429│471│├──┼─────────────────┼────────┼──┼───────┼──────┤│5│巨力雄觀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571│29│├──┼─────────────────┼────────┼──┼───────┼──────┤│6│真豪資訊有限公司│93年2月│3│10,975,000│548,750│├──┼─────────────────┼────────┼──┼───────┼──────┤│7│健瑞實業有限公司│93年2月-4月│3│6,829,500│341,475│├──┼─────────────────┼────────┼──┼───────┼──────┤│8│上春國際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2│5,660,000│283,000│├──┼─────────────────┼────────┼──┼───────┼──────┤│9│禾麥科技工作室│92年12月│4│68,800│3,441│├──┼─────────────────┼────────┼──┼───────┼──────┤│10│榮勝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92年11月│1│31,422│1,571│├──┼─────────────────┼────────┼──┼───────┼──────┤│11│優兒教育資訊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19,524│976│├──┼─────────────────┼────────┼──┼───────┼──────┤│12│同立達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4月│5│11,399,500│569,975│├──┼─────────────────┼────────┼──┼───────┼──────┤│13│億立通有限公司│92年12月-93年4月│21│85,113,000│4,255,650│├──┼─────────────────┼────────┼──┼───────┼──────┤│14│環擎企業有限公司│93年2月-93年4月│5│17,983,900│899,195│├──┼─────────────────┼────────┼──┼───────┼──────┤│15│文琪有限公司│93年2月-4月│11│27,946,000│1,397,300│├──┼─────────────────┼────────┼──┼───────┼──────┤│16│荃鑫有限公司│93年2月│2│2,128,300│106,415│├──┼─────────────────┼────────┼──┼───────┼──────┤│17│優廣角有限公司│93年2月-4月│9│26,192,000│1,309,600│├──┼─────────────────┼────────┼──┼───────┼──────┤│18│御祺實業有限公司│93年3月│1│1,120,000│56,000│├──┼─────────────────┼────────┼──┼───────┼──────┤│19│力崇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93年2月│7│25,998,000│1,299,900│├──┼─────────────────┼────────┼──┼───────┼──────┤│20│熙懷行有限公司│92年12月│1│80,000│4,000│├──┼─────────────────┼────────┼──┼───────┼──────┤│21│瑪琦朵有限公司│92年12月-93年4月│9│28,507,100│1,425,355│├──┼─────────────────┼────────┼──┼───────┼──────┤│22│信日興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93年4月│18│67,527,000│3,376,350│├──┼─────────────────┼────────┼──┼───────┼──────┤│23│華納亞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6│20,760,000│1,038,000│├──┼─────────────────┼────────┼──┼───────┼──────┤│24│丁芝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3,690,000│184,500│├──┼─────────────────┼────────┼──┼───────┼──────┤│25│榮觀室內設計有限公司│92年11月│1│800│40│├──┼─────────────────┼────────┼──┼───────┼──────┤│26│達明國際有限公司│92年12月│2│11,120,000│556,000│├──┼─────────────────┼────────┼──┼───────┼──────┤│27│祺御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8│40,406,000│2,020,300│├──┼─────────────────┼────────┼──┼───────┼──────┤│28│金達泰企業有限公司│93年2月-4月│17│51,603,400│2,580,170│├──┼─────────────────┼────────┼──┼───────┼──────┤│29│立華科技有限公司│93年2月│7│29,067,000│1,453,350│├──┼─────────────────┼────────┼──┼───────┼──────┤│30│傑昇營造有限公司│92年12月│1│18,095│905│├──┼─────────────────┼────────┼──┼───────┼──────┤│31│正基圖書教育用品社│92年12月│1│10,038│502│├──┼─────────────────┼────────┼──┼───────┼──────┤│32│雅姿女子美容院│92年11月│1│40,476│2,024│├──┼─────────────────┼────────┼──┼───────┼──────┤│33│好采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2│115,750│5,788│├──┼─────────────────┼────────┼──┼───────┼──────┤│34│懋傑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15,000│750│├──┼─────────────────┼────────┼──┼───────┼──────┤│35│永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33,429│1,671│├──┼─────────────────┼────────┼──┼───────┼──────┤│36│上鳴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2│1,047│53│├──┼─────────────────┼────────┼──┼───────┼──────┤│37│良亞塑膠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26,857│1,343│├──┼─────────────────┼────────┼──┼───────┼──────┤│38│振港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10,900│545│├──┼─────────────────┼────────┼──┼───────┼──────┤│39│盛愛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10,500│525│├──┼─────────────────┼────────┼──┼───────┼──────┤│40│瑋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123,238│6,162│├──┼─────────────────┼────────┼──┼───────┼──────┤│41│洋昇製衣事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5│5,915│295│├──┼─────────────────┼────────┼──┼───────┼──────┤│42│亞德客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7│93,330│4,667│├──┼─────────────────┼────────┼──┼───────┼──────┤│43│頡宇電器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5│7,753│387│├──┼─────────────────┼────────┼──┼───────┼──────┤│44│世偉有限公司│92年11月│1│2,000│100│├──┼─────────────────┼────────┼──┼───────┼──────┤│45│友歆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2│59,000│2,950│├──┼─────────────────┼────────┼──┼───────┼──────┤│46│百承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2│800│40│├──┼─────────────────┼────────┼──┼───────┼──────┤│47│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2│3,500│175│├──┼─────────────────┼────────┼──┼───────┼──────┤│48│鉦昌有限公司│92年12月│1│22,762│1,138│├──┼─────────────────┼────────┼──┼───────┼──────┤│49│千峮國際有限公司│92年11月│1│630│32│├──┼─────────────────┼────────┼──┼───────┼──────┤│50│得億珠寶銀樓│92年12月│2│1,067│53│├──┼─────────────────┼────────┼──┼───────┼──────┤│51│云昇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3│790│40│├──┼─────────────────┼────────┼──┼───────┼──────┤│52│嘉億國際有限公司│92年12月│1│9,050│453│├──┼─────────────────┼────────┼──┼───────┼──────┤│5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國慶郵局│92年12月│1│848│42│├──┼─────────────────┼────────┼──┼───────┼──────┤│54│合群有限公司│92年12月│1│1,048│52│├──┼─────────────────┼────────┼──┼───────┼──────┤│55│上懋土木包工業│92年11月│1│762│38│├──┼─────────────────┼────────┼──┼───────┼──────┤│56│新鼎家具有限公司│92年11月│1│18,100│905│├──┼─────────────────┼────────┼──┼───────┼──────┤│57│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板橋營運處│92年11月│1│24,381│1,219│├──┼─────────────────┼────────┼──┼───────┼──────┤│58│倡隆有限公司│92年12月│2│4,314│216│├──┼─────────────────┼────────┼──┼───────┼──────┤│59│全豹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1,128│56│├──┼─────────────────┼────────┼──┼───────┼──────┤│60│豐喜堂年畫有限公司│92年12月│1│1,429│71│├──┼─────────────────┼────────┼──┼───────┼──────┤│61│友孛環保工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1│32,400│1,620│├──┼─────────────────┼────────┼──┼───────┼──────┤│62│今鑫國際有限公司│92年12月│1│2,085,000│104,250│├──┼─────────────────┼────────┼──┼───────┼──────┤│63│永茗有限公司│92年11月│1│20,953│1,047│├──┼─────────────────┼────────┼──┼───────┼──────┤│64│台翔塑膠有限公司│92年12月│1│18,500│925│├──┼─────────────────┼────────┼──┼───────┼──────┤│65│元群貨運有限公司│92年11月│3│2,409│121│├──┼─────────────────┼────────┼──┼───────┼──────┤│66│同一書籍裝訂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56,000│2,800│├──┼─────────────────┼────────┼──┼───────┼──────┤│67│志虹水電工程有限公司│92年12月│1│848│42│├──┼─────────────────┼────────┼──┼───────┼──────┤│68│家家藥粧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4│29,829│1,491│├──┼─────────────────┼────────┼──┼───────┼──────┤│69│六鵬貿易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1,667│83│├──┼─────────────────┼────────┼──┼───────┼──────┤│70│東彥鋼品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2│1,657│83│├──┼─────────────────┼────────┼──┼───────┼──────┤│71│大元洲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1,048│52│├──┼─────────────────┼────────┼──┼───────┼──────┤│72│凱毅工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2│1,800│90│├──┼─────────────────┼────────┼──┼───────┼──────┤│73│俊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3│34,760│1,738│├──┼─────────────────┼────────┼──┼───────┼──────┤│74│谷英資訊有限公司│92年12月│1│2,800,000│140,000│├──┼─────────────────┼────────┼──┼───────┼──────┤│75│新城生化科技顧問有限公司│92年12月│1│180,000│9,000│├──┼─────────────────┼────────┼──┼───────┼──────┤│76│寶格有限公司│93年1月│1│4,494,018│224,701│├──┼─────────────────┼────────┼──┼───────┼──────┤││合計││232│500,872,500│25,043,625│└──┴─────────────────┴────────┴──┴───────┴──────┘附表十四㈠淂程實業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00000000│93年4月│2│39,200│1,960│├──┼────────────────┼───────┼──┼───────┼──────┤│2│富亞國際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1│20,000│1,000│├──┼────────────────┼───────┼──┼───────┼──────┤│3│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4│739,690│36,986│├──┼────────────────┼───────┼──┼───────┼──────┤│4│承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4月│2│400,000│20,000│├──┼────────────────┼───────┼──┼───────┼──────┤│5│永昌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1│150,000│7,500│├──┼────────────────┼───────┼──┼───────┼──────┤│6│超世紀廣告有限公司│93年3月│1│120,000│6,000│├──┼────────────────┼───────┼──┼───────┼──────┤│7│硯曄實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10│3,049,192│152,460│├──┼────────────────┼───────┼──┼───────┼──────┤│8│易修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38,500│1,925│├──┼────────────────┼───────┼──┼───────┼──────┤│9│陳與林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3年4月│1│39,500│1,975│├──┼────────────────┼───────┼──┼───────┼──────┤│10│中研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42,800│2,140│├──┼────────────────┼───────┼──┼───────┼──────┤│11│建鑫興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36,300│1,815│├──┼────────────────┼───────┼──┼───────┼──────┤│12│華里實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39,700│1,985│├──┼────────────────┼───────┼──┼───────┼──────┤│13│茂矽有限公司│93年4月│1│37,900│1,895│├──┼────────────────┼───────┼──┼───────┼──────┤│14│德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4月│1│42,000│2,100│├──┼────────────────┼───────┼──┼───────┼──────┤│15│雅比詩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4月│2│780,000│39,000│├──┼────────────────┼───────┼──┼───────┼──────┤│16│怡品國際有限公司│93年8月│1│31,000│1,550│├──┼────────────────┼───────┼──┼───────┼──────┤│17│嘉德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6│2,600,000│130,000│├──┼────────────────┼───────┼──┼───────┼──────┤│18│盤香國際有限公司│93年8月│2│38,000│1,900│├──┼────────────────┼───────┼──┼───────┼──────┤│19│利達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3年6月│1│40,300│2,015│├──┼────────────────┼───────┼──┼───────┼──────┤│20│京甫興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67,000│3,350│├──┼────────────────┼───────┼──┼───────┼──────┤│21│紘琦科技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10│812,000│40,600│├──┼────────────────┼───────┼──┼───────┼──────┤│22│頤合製作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4│201,290│10,065│├──┼────────────────┼───────┼──┼───────┼──────┤│23│翼遠製作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4│201,290│10,065│├──┼────────────────┼───────┼──┼───────┼──────┤│24│新源開發工程有限公司│93年3月-4月│2│124,800│6,240│├──┼────────────────┼───────┼──┼───────┼──────┤│25│世紀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4│1,400,000│70,000│├──┼────────────────┼───────┼──┼───────┼──────┤│26│久德工程有限公司│93年5月│1│38,970│1,949│├──┼────────────────┼───────┼──┼───────┼──────┤│27│宜鎂企有限公司│93年7月-8月│21│6,438,000│321,900│├──┼────────────────┼───────┼──┼───────┼──────┤│28│亨偉股份有限公司│93年6月│7│5,800,000│290,000│├──┼────────────────┼───────┼──┼───────┼──────┤│29│凱利宏企業有限公司│93年8月│1│31,000│1,550│├──┼────────────────┼───────┼──┼───────┼──────┤│30│捷新通運有限公司│93年7月│1│55,700│2,785│├──┼────────────────┼───────┼──┼───────┼──────┤│31│戰連企業有限公司│93年5月│1│30,000│1,500│├──┼────────────────┼───────┼──┼───────┼──────┤│32│鼎祺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42,500│2,125│├──┼────────────────┼───────┼──┼───────┼──────┤│33│京文科技有限公司│93年8月│2│2,518,726│125,936│├──┼────────────────┼───────┼──┼───────┼──────┤│34│承軒視覺設計有限公司│93年5月│1│48,000│2,400│├──┼────────────────┼───────┼──┼───────┼──────┤│35│新晶點生活科技有限公司│93年4月│1│41,000│2,050│├──┼────────────────┼───────┼──┼───────┼──────┤│36│浥淂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8│1,895,970│94,802│├──┼────────────────┼───────┼──┼───────┼──────┤│37│兌京實業有限公司│93年4月│2│136,900│6,845│├──┼────────────────┼───────┼──┼───────┼──────┤│38│聯管貿易有限公司│93年8月│2│38,000│1,900│├──┼────────────────┼───────┼──┼───────┼──────┤│39│增祥國際有限公司│93年6月-8月│3│78,300│3,915│├──┼────────────────┼───────┼──┼───────┼──────┤│40│天柜實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13,333│667│├──┼────────────────┼───────┼──┼───────┼──────┤│41│戴姆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1│89,210│4,461│├──┼────────────────┼───────┼──┼───────┼──────┤││合計││119│28,386,071│1,419,311│└──┴────────────────┴───────┴──┴───────┴──────┘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額│稅額│備註│├──┼────────────────┼───────┼──┼──────┼─────┼──────┤│1│富亞國際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1│20,000│1,000││├──┼────────────────┼───────┼──┼──────┼─────┼──────┤│2│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4│739,690│36,986││├──┼────────────────┼───────┼──┼──────┼─────┼──────┤│3│承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4月│2│400,000│20,000││├──┼────────────────┼───────┼──┼──────┼─────┼──────┤│4│永昌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1│150,000│7,500││├──┼────────────────┼───────┼──┼──────┼─────┼──────┤│5│超世紀廣告有限公司│93年3月│1│120,000│6,000││├──┼────────────────┼───────┼──┼──────┼─────┼──────┤│6│硯曄實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10│3,049,192│152,460││├──┼────────────────┼───────┼──┼──────┼─────┼──────┤│7│華里實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39,700│1,985││├──┼────────────────┼───────┼──┼──────┼─────┼──────┤│8│雅比詩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4月│2│780,000│39,000││├──┼────────────────┼───────┼──┼──────┼─────┼──────┤│9│怡品國際有限公司│93年8月│1│31,000│1,550││├──┼────────────────┼───────┼──┼──────┼─────┼──────┤│10│嘉德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6│2,600,000│130,000││├──┼────────────────┼───────┼──┼──────┼─────┼──────┤│11│盤香國際有限公司│93年8月│1│31,000│1,550││├──┼────────────────┼───────┼──┼──────┼─────┼──────┤│12│紘琦科技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10│812,000│40,600││├──┼────────────────┼───────┼──┼──────┼─────┼──────┤│13│頤合製作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2│106,000│5,300││├──┼────────────────┼───────┼──┼──────┼─────┼──────┤│14│翼遠製作有限公司│93年2月│2│95,290│4,765││├──┼────────────────┼───────┼──┼──────┼─────┼──────┤│15│新源開發工程有限公司│93年3月-4月│2│124,800│6,240││├──┼────────────────┼───────┼──┼──────┼─────┼──────┤│16│世紀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4│1,400,000│70,000││├──┼────────────────┼───────┼──┼──────┼─────┼──────┤│17│久德工程有限公司│93年5月│1│38,970│1,949││├──┼────────────────┼───────┼──┼──────┼─────┼──────┤│18│宜鎂企有限公司│93年7月-8月│20│6,124,800│306,240││├──┼────────────────┼───────┼──┼──────┼─────┼──────┤│19│亨偉股份有限公司│93年5月-6月│7│5,800,000│290,000││├──┼────────────────┼───────┼──┼──────┼─────┼──────┤│20│凱利宏企業有限公司│93年8月│1│31,000│1,550││├──┼────────────────┼───────┼──┼──────┼─────┼──────┤│21│捷新通運有限公司│93年7月│1│55,700│2,785││├──┼────────────────┼───────┼──┼──────┼─────┼──────┤│22│戰連企業有限公司│93年5月│1│30,000│1,500││├──┼────────────────┼───────┼──┼──────┼─────┼──────┤│23│鼎祺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42,500│2,125││├──┼────────────────┼───────┼──┼──────┼─────┼──────┤│24│京文科技有限公司│93年8月│2│2,518,726│125,936││├──┼────────────────┼───────┼──┼──────┼─────┼──────┤│25│承軒視覺設計有限公司│93年5月│1│48,000│2,400││├──┼────────────────┼───────┼──┼──────┼─────┼──────┤│26│新晶點生活科技有限公司│93年4月│1│41,000│2,050││├──┼────────────────┼───────┼──┼──────┼─────┼──────┤│27│浥淂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8│1,895,970│94,802││├──┼────────────────┼───────┼──┼──────┼─────┼──────┤│28│兌京實業有限公司│93年4月│2│136,900│6,845││├──┼────────────────┼───────┼──┼──────┼─────┼──────┤│30│聯管貿易有限公司│93年8月│2│38,000│1,900││├──┼────────────────┼───────┼──┼──────┼─────┼──────┤│31│天柜實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13,333│667││├──┼────────────────┼───────┼──┼──────┼─────┼──────┤│32│戴姆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1│89,210│4,461││├──┼────────────────┼───────┼──┼──────┼─────┼──────┤│33│易修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38,500│1,925│虛設行號(96││││││││偵10784偵卷││││││││第117頁至第││││││││124頁)│├──┼────────────────┼───────┼──┼──────┼─────┼──────┤│34│陳與林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3年4月│1│39,500│1,975│虛設行號(96││││││││偵10784偵卷││││││││第117頁至第││││││││124頁)│├──┼────────────────┼───────┼──┼──────┼─────┼──────┤│35│中研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42,800│2,140│虛設行號(96││││││││偵10784偵卷││││││││第117頁至第││││││││124頁)│├──┼────────────────┼───────┼──┼──────┼─────┼──────┤│36│建鑫興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36,300│1,815│虛設行號(96││││││││偵10784偵卷││││││││第117頁至第││││││││124頁)│├──┼────────────────┼───────┼──┼──────┼─────┼──────┤│37│茂矽有限公司│93年4月│1│37,900│1,895│虛設行號(96││││││││偵10784偵卷││││││││第117頁至第││││││││124頁)│├──┼────────────────┼───────┼──┼──────┼─────┼──────┤│38│德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4月│1│42,000│2,100│虛設行號(96││││││││偵10784偵卷││││││││第117頁至第││││││││124頁)│├──┼────────────────┼───────┼──┼──────┼─────┼──────┤│39│利達國際企業有限公司│93年6月│1│40,300│2,015│虛設行號(96││││││││偵10784偵卷││││││││第117頁至第││││││││124頁)│├──┼────────────────┼───────┼──┼──────┼─────┼──────┤│40│京甫興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67,000│3,350│虛設行號(96││││││││偵10784偵卷││││││││第117頁至第││││││││124頁)│├──┼────────────────┼───────┼──┼──────┼─────┼──────┤│41│增祥國際有限公司│93年6月-8月│3│78,300│3,915│虛設行號(96││││││││偵10784偵卷││││││││第117頁至第││││││││124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100│27,402,781│1,370,146││└──┴────────────────┴───────┴──┴──────┴─────┴──────┘附表十五㈠鼎祺企業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立大金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4│1,502,900│75,145│├──┼───────────────┼─────────┼──┼───────┼──────┤│2│昱忠建材有限公司│92年12月│1│250,000│12,500│├──┼───────────────┼─────────┼──┼───────┼──────┤│3│仁大興業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2│450,000│22,500│├──┼───────────────┼─────────┼──┼───────┼──────┤│4│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5月-6月│2│550,000│27,500│├──┼───────────────┼─────────┼──┼───────┼──────┤│5│世盛電機工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93年2月│17│4,019,240│200,964│├──┼───────────────┼─────────┼──┼───────┼──────┤│6│路百達企業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3│800,000│40,000│├──┼───────────────┼─────────┼──┼───────┼──────┤│7│泰慶工程行│93年5月│2│250,000│12,500│├──┼───────────────┼─────────┼──┼───────┼──────┤│8│史汨企業有限公司│93年3月-10月│8│538,000│26,900│├──┼───────────────┼─────────┼──┼───────┼──────┤│9│廣疊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發票編號│93年2月-10月│11│3,736,865│186,845│││00000000)│││││├──┼───────────────┼─────────┼──┼───────┼──────┤│10│廣疊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發票編號│93年2月-6月│3│768,086│38,405│││00000000)│││││├──┼───────────────┼─────────┼──┼───────┼──────┤│11│鐿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5月-6月│2│450,000│22,500│├──┼───────────────┼─────────┼──┼───────┼──────┤│12│建隆航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6月-10月│5│3,650,000│182,500│├──┼───────────────┼─────────┼──┼───────┼──────┤│13│基耀工程行│92年12月│1│300,000│15,000│├──┼───────────────┼─────────┼──┼───────┼──────┤│14│益傳重機械有限公司│93年6月-7月│3│1,550,000│77,500│├──┼───────────────┼─────────┼──┼───────┼──────┤│15│松和工程行│92年11月-12月│2│600,000│30,000│├──┼───────────────┼─────────┼──┼───────┼──────┤│16│廣盛金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0月│2│140,300│7,015│├──┼───────────────┼─────────┼──┼───────┼──────┤│17│振太開發有限公司│92年11月-93年10月│7│3,045,000│152,250│├──┼───────────────┼─────────┼──┼───────┼──────┤│18│ 王寶輝 企業有限公司│93年10月│1│104,160│5,208│├──┼───────────────┼─────────┼──┼───────┼──────┤│19│祥皓工程有限公司│93年5月-8月│5│1,053,000│52,650│├──┼───────────────┼─────────┼──┼───────┼──────┤│20│昶勝企業社│93年1月-8月│2│182,500│9,126│├──┼───────────────┼─────────┼──┼───────┼──────┤│21│廣有金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10月│6│991,800│49,590│├──┼───────────────┼─────────┼──┼───────┼──────┤│22│東群五金防火門股份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12│3,829,000│191,450│├──┼───────────────┼─────────┼──┼───────┼──────┤│23│戰連企業有限公司│93年5月-8月│6│3,170,975│158,549│├──┼───────────────┼─────────┼──┼───────┼──────┤│24│齊氏工程行│93年2月-4月│5│520,000│26,000│├──┼───────────────┼─────────┼──┼───────┼──────┤│25│運寶國際科技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7│1,190,500│59,525│├──┼───────────────┼─────────┼──┼───────┼──────┤│26│通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3│2,267,500│113,375│├──┼───────────────┼─────────┼──┼───────┼──────┤│27│兌京實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93年7月│5│420,105│21,005│├──┼───────────────┼─────────┼──┼───────┼──────┤│28│進元工程行│93年2月│1│102,486│5,124│├──┼───────────────┼─────────┼──┼───────┼──────┤│29│高鋒金屬有限公司│92年12月│3│870,150│43,508│├──┼───────────────┼─────────┼──┼───────┼──────┤│30│冠譽金屬有限公司│93年3月-4月│6│2,597,140│129,858│├──┼───────────────┼─────────┼──┼───────┼──────┤│31│欣鴻瓦斯有限公司│93年3月│5│493,900│24,695│├──┼───────────────┼─────────┼──┼───────┼──────┤│32│鋅泰企業有限公司│93年9月-10月│2│626,400│31,320│├──┼───────────────┼─────────┼──┼───────┼──────┤│33│良岳營造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2│487,000│24,350│├──┼───────────────┼─────────┼──┼───────┼──────┤│34│靖佳工程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250,000│12,500│├──┼───────────────┼─────────┼──┼───────┼──────┤│35│集發廢棄物資源回收│93年5月│1│250,000│12,500│├──┼───────────────┼─────────┼──┼───────┼──────┤│36│欣宏瓦斯有限公司│92年12月│1│740,000│37,000│├──┼───────────────┼─────────┼──┼───────┼──────┤│37│曜誠水電工程有限公司│93年9月-10月│13│2,444,912│122,248│├──┼───────────────┼─────────┼──┼───────┼──────┤│38│典彰工程有限公司│93年9月-10月│5│1,075,936│53,797│├──┼───────────────┼─────────┼──┼───────┼──────┤│39│台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93年6月│8│4,073,550│203,678│├──┼───────────────┼─────────┼──┼───────┼──────┤│40│榮諒工程有限公司│93年6月│1│190,476│9,524│├──┼───────────────┼─────────┼──┼───────┼──────┤│41│靖倫不銹鋼容器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3│531,640│26,582│├──┼───────────────┼─────────┼──┼───────┼──────┤│42│帝恩工程有限公司│93年5月-6月│2│589,650│29,483│├──┼───────────────┼─────────┼──┼───────┼──────┤│43│奕緯機械有限公司│93年4月│1│219,999│11,000│├──┼───────────────┼─────────┼──┼───────┼──────┤││合計││182│51,873,170│2,593,669│└──┴───────────────┴─────────┴──┴───────┴──────┘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立大金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4│1,502,900│75,145│├──┼─────────────────┼─────────┼──┼───────┼──────┤│2│昱忠建材有限公司│92年12月│1│250,000│12,500│├──┼─────────────────┼─────────┼──┼───────┼──────┤│3│仁大興業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2│450,000│22,500│├──┼─────────────────┼─────────┼──┼───────┼──────┤│4│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5月-6月│2│550,000│27,500│├──┼─────────────────┼─────────┼──┼───────┼──────┤│5│世盛電機工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93年2月│17│4,019,240│200,964│├──┼─────────────────┼─────────┼──┼───────┼──────┤│6│路百達企業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3│800,000│40,000│├──┼─────────────────┼─────────┼──┼───────┼──────┤│7│泰慶工程行│93年5月│1│120,000│6,000│├──┼─────────────────┼─────────┼──┼───────┼──────┤│8│史汨企業有限公司│93年3月-4月│6│400,000│20,000│├──┼─────────────────┼─────────┼──┼───────┼──────┤│9│廣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發票編號│93年1月-6月│14│4,504,951│225,250│││00000000、00000000)│││││├──┼─────────────────┼─────────┼──┼───────┼──────┤│10│鐿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5月-6月│2│450,000│22,500│├──┼─────────────────┼─────────┼──┼───────┼──────┤│11│建隆航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6月-10月│5│3,650,000│182,500│├──┼─────────────────┼─────────┼──┼───────┼──────┤│12│益傳重機械有限公司│93年6月-7月│3│1,550,000│77,500│├──┼─────────────────┼─────────┼──┼───────┼──────┤│13│松和工程行│92年11月-12月│2│600,000│30,000│├──┼─────────────────┼─────────┼──┼───────┼──────┤│14│廣盛金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0月│2│140,300│7,015│├──┼─────────────────┼─────────┼──┼───────┼──────┤│15│振太開發有限公司│92年11月-93年10月│7│3,045,000│152,250│├──┼─────────────────┼─────────┼──┼───────┼──────┤│16│王寶輝企業有限公司│93年10月│1│104,160│5,208│├──┼─────────────────┼─────────┼──┼───────┼──────┤│17│祥皓工程有限公司│93年5月-8月│5│1,053,000│52,650│├──┼─────────────────┼─────────┼──┼───────┼──────┤│18│昶勝企業社│93年2月│2│182,500│9,126│├──┼─────────────────┼─────────┼──┼───────┼──────┤│19│廣有金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10月│6│991,800│49,590│├──┼─────────────────┼─────────┼──┼───────┼──────┤│20│東群五金防火門股份有限公司│93年1月-2月│12│3,829,000│191,450│├──┼─────────────────┼─────────┼──┼───────┼──────┤│21│戰連企業有限公司│93年5月-8月│6│3,170,975│158,549│├──┼─────────────────┼─────────┼──┼───────┼──────┤│22│齊氏工程行│93年2月-4月│5│520,000│26,000│├──┼─────────────────┼─────────┼──┼───────┼──────┤│23│運寶國際科技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7│1,190,500│59,525│├──┼─────────────────┼─────────┼──┼───────┼──────┤│24│通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3│2,267,500│113,375│├──┼─────────────────┼─────────┼──┼───────┼──────┤│25│兌京實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93年7月│5│420,105│21,005│├──┼─────────────────┼─────────┼──┼───────┼──────┤│26│進元工程行│93年2月│1│102,486│5,124│├──┼─────────────────┼─────────┼──┼───────┼──────┤│27│高鋒金屬有限公司│92年12月│3│870,150│43,508│├──┼─────────────────┼─────────┼──┼───────┼──────┤│28│冠譽金屬有限公司│93年3月-4月│6│2,597,140│129,858│├──┼─────────────────┼─────────┼──┼───────┼──────┤│29│欣鴻瓦斯有限公司│93年3月│4│419,200│20,960│├──┼─────────────────┼─────────┼──┼───────┼──────┤│30│鋅泰企業有限公司│93年9月-10月│2│626,400│31,320│├──┼─────────────────┼─────────┼──┼───────┼──────┤│31│良岳營造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2│487,000│24,350│├──┼─────────────────┼─────────┼──┼───────┼──────┤│32│靖佳工程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1│250,000│12,500│├──┼─────────────────┼─────────┼──┼───────┼──────┤│33│集發廢棄物資源回收│93年5月│1│250,000│12,500│├──┼─────────────────┼─────────┼──┼───────┼──────┤│34│曜誠水電工程有限公司│93年9月-10月│12│2,184,638│109,234│├──┼─────────────────┼─────────┼──┼───────┼──────┤│35│典彰工程有限公司│93年9月-10月│5│1,075,936│53,797│├──┼─────────────────┼─────────┼──┼───────┼──────┤│36│台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93年6月│8│4,073,550│203,678│├──┼─────────────────┼─────────┼──┼───────┼──────┤│37│榮諒工程有限公司│93年6月│1│190,476│9,524│├──┼─────────────────┼─────────┼──┼───────┼──────┤│38│靖倫不銹鋼容器有限公司│92年11月-12月│3│531,640│26,582│├──┼─────────────────┼─────────┼──┼───────┼──────┤│39│帝恩工程有限公司│93年5月-6月│2│589,650│29,483│├──┼─────────────────┼─────────┼──┼───────┼──────┤│40│奕緯機械有限公司│93年4月│1│219,999│11,000│├──┼─────────────────┼─────────┼──┼───────┼──────┤││合計││175│50,230,196│2,511,520│└──┴─────────────────┴─────────┴──┴───────┴──────┘附表十六㈠天曜科技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3,500│175│├──┼──────────────┼─────────┼──┼───────┼──────┤│2│富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11,950│598│├──┼──────────────┼─────────┼──┼───────┼──────┤│3│創意家股份有限公司│93年1-6月│17│63,850,475│2,251,465│├──┼──────────────┼─────────┼──┼───────┼──────┤│4│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至93年2月│6│5,619,048│280,952│├──┼──────────────┼─────────┼──┼───────┼──────┤│5│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3年2月│8│4,529,500│226,475│├──┼──────────────┼─────────┼──┼───────┼──────┤│6│德烽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12月│2│19,200│960│├──┼──────────────┼─────────┼──┼───────┼──────┤│7│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至94年6月│38│4,845,388│353,112│├──┼──────────────┼─────────┼──┼───────┼──────┤│8│特懋實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至93年6月│4│16,000│800│├──┼──────────────┼─────────┼──┼───────┼──────┤│9│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1月至93年12月│33│32,380,951│1,619,049│├──┼──────────────┼─────────┼──┼───────┼──────┤│10│東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2│54,300│2,716│├──┼──────────────┼─────────┼──┼───────┼──────┤│11│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3年3-4月│25│29,999,995│1,500,005│├──┼──────────────┼─────────┼──┼───────┼──────┤│12│浥樺有限公司│93年4-9月│7│50,357│2,518│├──┼──────────────┼─────────┼──┼───────┼──────┤│13│億富工程有限公司│93年2月│7│79,867│3,993│├──┼──────────────┼─────────┼──┼───────┼──────┤│14│天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3年3-4月│4│4,190,476│209,524│├──┼──────────────┼─────────┼──┼───────┼──────┤│15│創意家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2-6月│4│17,674,047│883,703│├──┼──────────────┼─────────┼──┼───────┼──────┤│16│謙沅實業有限公司│92年11-12月│7│3,032,000│151,600│├──┼──────────────┼─────────┼──┼───────┼──────┤│17│同發順工程有限公司│93年1月│1│9,524│476│├──┼──────────────┼─────────┼──┼───────┼──────┤│18│浥淂企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至93年12月│8│71,452│3,573│├──┼──────────────┼─────────┼──┼───────┼──────┤│19│筌茂興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至93年8月│1│12,118│607│├──┼──────────────┼─────────┼──┼───────┼──────┤│20│台灣吉而耐工業有限公司│93年2月│1│8,571│429│├──┼──────────────┼─────────┼──┼───────┼──────┤│21│洋美清潔事業有限公司│94年1-4月│3│133,334│6,666│├──┼──────────────┼─────────┼──┼───────┼──────┤│22│程硯科技有限公司│93年5月至94年1月│19│57,810│2,890│├──┼──────────────┼─────────┼──┼───────┼──────┤│23│穎曜工程有限公司│93年7月至94年6月│16│4,376,619│218,831│├──┼──────────────┼─────────┼──┼───────┼──────┤│24│群悅廣告有限公司│93年11-12月│3│1,714,287│85,713│├──┼──────────────┼─────────┼──┼───────┼──────┤│25│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3年7月至94年4月│10│1,727,141│86,359│├──┼──────────────┼─────────┼──┼───────┼──────┤│26│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3年8月至94年4月│13│719,047│35,953│├──┼──────────────┼─────────┼──┼───────┼──────┤│27│緯星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4年5月│1│19,000│950│├──┼──────────────┼─────────┼──┼───────┼──────┤│28│保捷企管顧問有限公司│94年5月│1│11,950│598│├──┼──────────────┼─────────┼──┼───────┼──────┤│29│昌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94年1月│1│1,429│71│├──┼──────────────┼─────────┼──┼───────┼──────┤│30│硯曄實業有限公司│93年5月至94年1月│14│48,620│2,430│├──┼──────────────┼─────────┼──┼───────┼──────┤│31│梵棋廣告有限公司│93年11-12月│9│104,764│5,236│├──┼──────────────┼─────────┼──┼───────┼──────┤│32│玖岱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3年9月至94年1月│8│400,000│20,000│├──┼──────────────┼─────────┼──┼───────┼──────┤│33│高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4年5月│1│76,190│3,810│├──┼──────────────┼─────────┼──┼───────┼──────┤│34│三祿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4年1月│1│600,000│30,000│├──┼──────────────┼─────────┼──┼───────┼──────┤│35│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9月至94年1月│7│79,048│3,952│├──┼──────────────┼─────────┼──┼───────┼──────┤│36│世紀羅浮大樓管理委員會│94年1-2月│2│123,810│6,190│├──┼──────────────┼─────────┼──┼───────┼──────┤│37│眾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93年6月│1│52,857│2,643│├──┼──────────────┼─────────┼──┼───────┼──────┤│38│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3年10月│4│43,334│2,166│├──┼──────────────┼─────────┼──┼───────┼──────┤│39│卓侖有限公司│94年2月│1│12,700│635│├──┼──────────────┼─────────┼──┼───────┼──────┤│40│詩悅時代有限公司│94年2月│1│4,200│210│├──┼──────────────┼─────────┼──┼───────┼──────┤│41│炬曄營造有限公司│94年3-5月│3│1,623,810│81,190│├──┼──────────────┼─────────┼──┼───────┼──────┤│42│奐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至94年4月│5│3,142,857│157,143│├──┼──────────────┼─────────┼──┼───────┼──────┤│43│翔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4年1月│1│952│48│├──┼──────────────┼─────────┼──┼───────┼──────┤│44│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4年1-6月│6│1,255,096│62,754│├──┼──────────────┼─────────┼──┼───────┼──────┤│45│茂淂企業有限公司│93年9月至94年1月│5│202,193│10,107│├──┼──────────────┼─────────┼──┼───────┼──────┤│46│克萊普創意影音製作有限公司│94年3月│2│15,000│750│├──┼──────────────┼─────────┼──┼───────┼──────┤│47│僑楷廣告有限公司│93年5月至94年6月│10│59,334│2,967│├──┼──────────────┼─────────┼──┼───────┼──────┤│48│環昕企業有限公司│94年6月│2│19,191│959│├──┼──────────────┼─────────┼──┼───────┼──────┤│49│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4年1-2月│2│40,000│2,000│├──┼──────────────┼─────────┼──┼───────┼──────┤│50│薪元建業有限公司│94年3-4月│3│295,238│14,762│├──┼──────────────┼─────────┼──┼───────┼──────┤│51│德安清潔工程有限公司│94年1-6月│4│393,810│19,690│├──┼──────────────┼─────────┼──┼───────┼──────┤│52│文晟印刷有限公司│94年1-6月│3│11,428│573│├──┼──────────────┼─────────┼──┼───────┼──────┤│53│簧統實業有限公司│94年5月│2│11,905│595│├──┼──────────────┼─────────┼──┼───────┼──────┤││合計││347│183,835,700│9,193,635│└──┴──────────────┴─────────┴──┴───────┴──────┘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富記興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11,950│598││├──┼──────────────┼──────┼──┼───────┼──────┼───────┤│2│創意家股份有限公司│93年1-4月│5│18,848,858│942,442││├──┼──────────────┼──────┼──┼───────┼──────┼───────┤│3│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2年11月至│6│5,619,048│280,952│││││93年2月│││││├──┼──────────────┼──────┼──┼───────┼──────┼───────┤│4│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3年2月│7│4,521,000│226,050││├──┼──────────────┼──────┼──┼───────┼──────┼───────┤│5│德烽企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1│15,200│760││├──┼──────────────┼──────┼──┼───────┼──────┼───────┤│6│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至│37│4,823,340│241,160│││││94年6月│││││├──┼──────────────┼──────┼──┼───────┼──────┼───────┤│7│特懋實業有限公司│92年11月至│4│16,000│800│││││93年6月│││││├──┼──────────────┼──────┼──┼───────┼──────┼───────┤│8│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1月至│33│31,619,046│1,580,954│││││94年6月│││││├──┼──────────────┼──────┼──┼───────┼──────┼───────┤│9│東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2年12月│1│44,850│2,243││├──┼──────────────┼──────┼──┼───────┼──────┼───────┤│10│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3年3-4月│25│29,999,995│1,500,005││├──┼──────────────┼──────┼──┼───────┼──────┼───────┤│11│浥樺有限公司│93年4月│2│17,500│875││├──┼──────────────┼──────┼──┼───────┼──────┼───────┤│12│天富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3年3-4月│4│4,190,476│209,524││├──┼──────────────┼──────┼──┼───────┼──────┼───────┤│13│創意家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2-6月│4│17,674,047│883,703││├──┼──────────────┼──────┼──┼───────┼──────┼───────┤│14│謙沅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3│3,000,000│150,000││├──┼──────────────┼──────┼──┼───────┼──────┼───────┤│15│同發順工程有限公司│93年1月│1│9,524│476││├──┼──────────────┼──────┼──┼───────┼──────┼───────┤│16│洋美清潔事業有限公司│94年1-4月│3│133,334│6,666││├──┼──────────────┼──────┼──┼───────┼──────┼───────┤│17│群悅廣告有限公司│93年11-12月│3│1,714,287│85,713││├──┼──────────────┼──────┼──┼───────┼──────┼───────┤│18│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4年3-4月│4│1,714,284│85,716││├──┼──────────────┼──────┼──┼───────┼──────┼───────┤│19│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3年11月至│9│703,333│35,167│││││94年4月│││││├──┼──────────────┼──────┼──┼───────┼──────┼───────┤│20│緯星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4年5月│1│19,000│950││├──┼──────────────┼──────┼──┼───────┼──────┼───────┤│21│保捷企管顧問有限公司│94年5月│1│11,950│598││├──┼──────────────┼──────┼──┼───────┼──────┼───────┤│22│創意家股份有限公司│93年5月至│11│43,569,087│2,186,292│││││94年6月│││││├──┼──────────────┼──────┼──┼───────┼──────┼───────┤│23│玖岱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3年9月至│8│400,000│20,000│││││94年1月│││││├──┼──────────────┼──────┼──┼───────┼──────┼───────┤│24│高照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4年5月│1│76,190│3,810││├──┼──────────────┼──────┼──┼───────┼──────┼───────┤│25│三祿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4年1月│1│600,000│30,000││├──┼──────────────┼──────┼──┼───────┼──────┼───────┤│26│卓侖有限公司│94年2月│1│12,700│635││├──┼──────────────┼──────┼──┼───────┼──────┼───────┤│27│炬曄營造有限公司│94年3-5月│3│1,623,810│81,190││├──┼──────────────┼──────┼──┼───────┼──────┼───────┤│28│奐志實業股份有限│93年9月至│5│3,142,857│157,143│││││94年4月│││││├──┼──────────────┼──────┼──┼───────┼──────┼───────┤│29│克萊普創意影音製作有限公司│94年3月│1│12,000│600││├──┼──────────────┼──────┼──┼───────┼──────┼───────┤│30│環昕企業有限公司│94年6月│1│19,048│952││├──┼──────────────┼──────┼──┼───────┼──────┼───────┤│31│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4年1-2月│2│40,000│2,000││├──┼──────────────┼──────┼──┼───────┼──────┼───────┤│32│薪元建業有限公司│94年3-4月│3│295,238│14,762││├──┼──────────────┼──────┼──┼───────┼──────┼───────┤│33│德安清潔工程有限公司│94年5-6月│2│392,381│19,619││├──┼──────────────┼──────┼──┼───────┼──────┼───────┤│34│文晟印刷有限公司│94年5月│1│10,476│524││├──┼──────────────┼──────┼──┼───────┼──────┼───────┤│35│簧統實業有限公司│94年5月│1│11,429│571││├──┼──────────────┼──────┼──┼───────┼──────┼───────┤│36│億富工程有限公司│93年2月│2│57,000│2,850│虛設行號(99偵││││││││17296偵卷第221││││││││頁至第226頁)│├──┼──────────────┼──────┼──┼───────┼──────┼───────┤│37│穎曜工程有限公司│93年9月至│4│4,311,619│215,581│虛設行號(100││││94年6月││││偵8777偵卷二第││││││││83頁至第97頁)│├──┼──────────────┼──────┼──┼───────┼──────┼───────┤│38│梵棋廣告有限公司│93年11月│3│54,763│2,737│虛設行號(100││││││││偵8777偵卷二第││││││││83頁至第97頁)│├──┼──────────────┼──────┼──┼───────┼──────┼───────┤│39│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9月│2│57,143│2,857│虛設行號(100││││││││偵8777偵卷二第││││││││83頁至第97頁)│├──┼──────────────┼──────┼──┼───────┼──────┼───────┤│40│浥樺有限公司│93年9月│1│17,143│857│虛設行號(100││││││││偵8777偵卷二第││││││││83頁至第97頁)│├──┼──────────────┼──────┼──┼───────┼──────┼───────┤│41│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3年10月│1│19,048│952│虛設行號(100││││││││偵8777偵卷二第││││││││83頁至第97頁)│├──┼──────────────┼──────┼──┼───────┼──────┼───────┤│42│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4年5-6月│3│1,252,382│62,618│虛設行號(100││││││││偵8777偵卷二第││││││││83頁至第97頁)│├──┼──────────────┼──────┼──┼───────┼──────┼───────┤│43│茂淂企業有限公司│93年11-12月│4│128,572│6,428│虛設行號(100││││││││偵8777偵卷二第││││││││83頁至第97頁)│├──┼──────────────┼──────┼──┼───────┼──────┼───────┤│44│僑楷廣告有限公司│93年12月│1│11,429│571│虛設行號(100││││││││偵8777偵卷二第││││││││83頁至第97頁)│├──┼──────────────┼──────┼──┼───────┼──────┼───────┤│45│浥得企業有限公司│93年11月│2│45,238│2,262│虛設行號(100││││││││偵8777偵卷二第││││││││83頁至第97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192│173,793,221│8,679,661││└──┴──────────────┴──────┴──┴───────┴──────┴───────┘附表十七㈠筌茂興業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煦煬企業有限公司│12│95,809│4,791│├──┼────────────┼──┼───────┼──────┤│2│程硯科技有限公司│29│10,532,926│526,646│├──┼────────────┼──┼───────┼──────┤│3│穎曜工程有限公司│4│35,715│1,785│├──┼────────────┼──┼───────┼──────┤│4│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12│8,195,128│409,756│├──┼────────────┼──┼───────┼──────┤│5│創意家股份有限公司│3│2,871,428│143,572│├──┼────────────┼──┼───────┼──────┤│6│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4│113,811│5,689│├──┼────────────┼──┼───────┼──────┤│7│硯曄實業有限公司│32│4,844,109│242,206│├──┼────────────┼──┼───────┼──────┤│8│梵棋廣告有限公司│15│112,859│5,642│├──┼────────────┼──┼───────┼──────┤│9│宇紳實業有限公司│12│178,105│8,906│├──┼────────────┼──┼───────┼──────┤│10│億富工程有限公司│12│525,429│26,273│├──┼────────────┼──┼───────┼──────┤│11│創意家廣告股份有限公司│4│5,699,999│285,001│├──┼────────────┼──┼───────┼──────┤│12│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2│96,766│4,839│├──┼────────────┼──┼───────┼──────┤││合計│161│33,302,084│1,665,106│└──┴────────────┴──┴───────┴──────┘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程硯科技有限公司│20│10,471,325│523,567│├──┼───────────┼──┼───────┼──────┤│2│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3│8,143,700│407,184│├──┼───────────┼──┼───────┼──────┤│3│創意家股份有限公司│3│2,871,428│143,572│├──┼───────────┼──┼───────┼──────┤│4│硯曄實業有限公司│22│4,769,604│238,481│├──┼───────────┼──┼───────┼──────┤│5│宇紳實業有限公司│1│90,571│4,529│├──┼───────────┼──┼───────┼──────┤│6│億富工程有限公司│4│473,810│23,692│├──┼───────────┼──┼───────┼──────┤│7│創意家廣告股份有限公司│4│5,699,999│285,001│├──┼───────────┼──┼───────┼──────┤││合計│57│32,520,437│1,626,026│└──┴───────────┴──┴───────┴──────┘附表十八㈠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金豐泰實業有限公司│93年3月│1│98,580│4,929│├──┼────────────┼─────┼──┼───────┼──────┤│2│華里實業有限公司│93年3月│2│754,000│37,700│├──┼────────────┼─────┼──┼───────┼──────┤│3│華弘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6月│1│833,333│41,667│├──┼────────────┼─────┼──┼───────┼──────┤│4│淂程實業有限公司│93年6月│1│1,188,620│59,431│├──┼────────────┼─────┼──┼───────┼──────┤│5│荃鑫有限公司│93年1-2月│5│2,035,000│101,750│├──┼────────────┼─────┼──┼───────┼──────┤│6│亨偉股份有限公司│93年5-10月│12│12,681,000│634,050│├──┼────────────┼─────┼──┼───────┼──────┤│7│鴻逸實業有限公司│93年8月│1│28,800│1,440│├──┼────────────┼─────┼──┼───────┼──────┤│8│皇冠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1-6月│3│2,857,500│142,875│├──┼────────────┼─────┼──┼───────┼──────┤│9│廣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5-6月│6│4,911,300│245,565│├──┼────────────┼─────┼──┼───────┼──────┤│10│凱利宏企業有限公司│93年7-8月│8│3,016,800│150,840│├──┼────────────┼─────┼──┼───────┼──────┤│11│尚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3│4,052,600│202,631│├──┼────────────┼─────┼──┼───────┼──────┤│12│京文科技有限公司│93年8月│2│6,668,324│333,416│├──┼────────────┼─────┼──┼───────┼──────┤│13│佺宇科技有限公司│93年3-4月│4│657,094│32,854│├──┼────────────┼─────┼──┼───────┼──────┤│14│統亦有限公司│93年4月│2│162,570│8,129│├──┼────────────┼─────┼──┼───────┼──────┤│15│承軒視覺設計有限公司│93年5月│1│150,000│7,500│├──┼────────────┼─────┼──┼───────┼──────┤│16│新東輝金屬工廠有限公司│93年9-10月│13│627,613│31,381│├──┼────────────┼─────┼──┼───────┼──────┤│17│高碳特殊鋼鐵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3│405,206│20,261│├──┼────────────┼─────┼──┼───────┼──────┤││合計││74│45,868,340│2,293,419│└──┴────────────┴─────┴──┴───────┴──────┘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金豐泰實業有限公司│93年3月│1│98,580│4,929││├──┼────────────┼─────┼──┼───────┼──────┼─────────┤│2│華里實業有限公司│93年3月│2│754,000│37,700││├──┼────────────┼─────┼──┼───────┼──────┼─────────┤│3│華弘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6月│1│833,333│41,667││├──┼────────────┼─────┼──┼───────┼──────┼─────────┤│4│亨偉股份有限公司│93年5-12月│6│4,740,000│237,000││├──┼────────────┼─────┼──┼───────┼──────┼─────────┤│5│皇冠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1-6月│3│2,857,500│142,875││├──┼────────────┼─────┼──┼───────┼──────┼─────────┤│6│廣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5-6月│6│4,911,300│245,565││├──┼────────────┼─────┼──┼───────┼──────┼─────────┤│7│凱利宏企業有限公司│93年7-8月│8│3,016,800│150,840││├──┼────────────┼─────┼──┼───────┼──────┼─────────┤│8│京文科技有限公司│93年8月│2│6,668,324│333,416││├──┼────────────┼─────┼──┼───────┼──────┼─────────┤│9│佺宇科技有限公司│93年3-4月│4│657,094│32,854││├──┼────────────┼─────┼──┼───────┼──────┼─────────┤│10│統亦有限公司│93年4月│2│162,570│8,129││├──┼────────────┼─────┼──┼───────┼──────┼─────────┤│11│承軒視覺設計有限公司│93年5月│1│150,000│7,500││├──┼────────────┼─────┼──┼───────┼──────┼─────────┤│12│淂程實業有限公司│93年6月│1│1,188,620│59,431│虛設行號(97偵2925││││││││0偵卷第18頁至第30││││││││頁、98偵28082偵卷││││││││第204頁)│├──┼────────────┼─────┼──┼───────┼──────┼─────────┤│13│荃鑫有限公司│93年1-2月│5│2,035,000│101,750│虛設行號(97偵2925││││││││0偵卷第18頁至第30││││││││頁、98偵28082偵卷││││││││第204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30│24,849,501│1,242,475││└──┴────────────┴─────┴──┴───────┴──────┴─────────┘附表十九㈠穎曜工程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至94年6月│30│47,098,571│2,354,929│├───┼────────────┼────────┼──┼───────┼──────┤│2│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3年7-11月│8│2,716,666│135,834│├───┼────────────┼────────┼──┼───────┼──────┤│3│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3年7月至94年6月│21│18,400,000│920,000│├───┼────────────┼────────┼──┼───────┼──────┤│4│洽瑋欣業有限公司│93年9-12月│9│7,405,716│370,284│├───┼────────────┼────────┼──┼───────┼──────┤│5│萬達榮工程有限公司│93年10-12月│14│15,438,095│771,905│├───┼────────────┼────────┼──┼───────┼──────┤│6│豐欣懋開發有限公司│93年9-12月│8│6,271,429│313,571│├───┼────────────┼────────┼──┼───────┼──────┤│7│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3-10月│17│8,271,429│413,573│├───┼────────────┼────────┼──┼───────┼──────┤│8│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3-7月│10│5,257,145│262,855│├───┼────────────┼────────┼──┼───────┼──────┤│9│群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9-10月│4│3,857,142│192,856│├───┼────────────┼────────┼──┼───────┼──────┤│10│梵棋廣告有限公司│93年5-9月│12│5,401,428│270,072│├───┼────────────┼────────┼──┼───────┼──────┤│11│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9-10月│9│11,923,809│596,190│├───┼────────────┼────────┼──┼───────┼──────┤│12│浥樺有限公司│93年9-10月│10│24,787,293│1,239,366│├───┼────────────┼────────┼──┼───────┼──────┤│13│得晟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94年5-6月│4│3,047,620│152,380│├───┼────────────┼────────┼──┼───────┼──────┤│14│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1│60,000│3,000│├───┼────────────┼────────┼──┼───────┼──────┤│15│僑楷廣告有限公司│93年7月至94年6月│5│209,522│10,478│├───┼────────────┼────────┼──┼───────┼──────┤│16│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3年7月至94年6月│22│23,190,476│1,159,524│├───┼────────────┼────────┼──┼───────┼──────┤│17│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4-6月│13│7,571,430│378,570│├───┼────────────┼────────┼──┼───────┼──────┤│18│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3年9-10月│11│21,876,942│1,093,849│├───┼────────────┼────────┼──┼───────┼──────┤││合計││208│191,704,531│1,0679,074│└───┴────────────┴────────┴──┴───────┴──────┘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3年4月至94年6月│30│47,098,571│2,354,929│├──┼────────────┼────────┼──┼───────┼──────┤│2│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3年7-11月│8│2,716,666│135,834│├──┼────────────┼────────┼──┼───────┼──────┤│3│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3年7月至94年6月│21│18,400,000│920,000│├──┼────────────┼────────┼──┼───────┼──────┤│4│洽瑋欣業有限公司│93年9-12月│9│7,405,716│370,284│├──┼────────────┼────────┼──┼───────┼──────┤│5│萬達榮工程有限公司│93年10-12月│7│10,309,523│515,477│├──┼────────────┼────────┼──┼───────┼──────┤│6│豐欣懋開發有限公司│93年9-12月│8│6,271,429│313,571│├──┼────────────┼────────┼──┼───────┼──────┤│7│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3-10月│15│7,223,809│361,191│├──┼────────────┼────────┼──┼───────┼──────┤│8│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3-7月│10│5,257,145│262,855│├──┼────────────┼────────┼──┼───────┼──────┤│9│群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9-10月│3│1,714,287│85,713│├──┼────────────┼────────┼──┼───────┼──────┤│10│梵棋廣告有限公司│93年5-9月│12│5,401,428│270,072│├──┼────────────┼────────┼──┼───────┼──────┤│11│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9-10月│8│10,971,428│548,571│├──┼────────────┼────────┼──┼───────┼──────┤│12│浥樺有限公司│93年9-10月│10│24,787,293│1,239,366│├──┼────────────┼────────┼──┼───────┼──────┤│13│得晟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94年5-6月│4│3,047,620│152,380│├──┼────────────┼────────┼──┼───────┼──────┤│14│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1│60,000│3,000│├──┼────────────┼────────┼──┼───────┼──────┤│15│僑楷廣告有限公司│93年7月至94年6月│4│114,284│5,716│├──┼────────────┼────────┼──┼───────┼──────┤│16│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3年7月至94年6月│22│23,190,476│1,159,524│├──┼────────────┼────────┼──┼───────┼──────┤│17│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4-6月│13│7,571,430│378,570│├──┼────────────┼────────┼──┼───────┼──────┤│18│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3年9-10月│11│21,876,942│1,093,849│││(虛設行號99偵2527偵卷第│││││││137頁至第148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183│181,541,106│9,080,053│└──┴────────────┴────────┴──┴───────┴──────┘附表二十㈠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3年7月至│9│2,158,095│107,905││││94年2月││││├──┼────────────┼──────┼──┼───────┼──────────┤│2│程硯科技有限公司│93年11-12月│5│76,191│3,809│├──┼────────────┼──────┼──┼───────┼──────────┤│3│穎曜工程有限公司│93年3-8月│10│1,144,624│57,231│├──┼────────────┼──────┼──┼───────┼──────────┤│4│群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10月│2│1,523,810│76,190│├──┼────────────┼──────┼──┼───────┼──────────┤│5│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3年4月至│21│5,869,047│293,453││││94年4月││││├──┼────────────┼──────┼──┼───────┼──────────┤│6│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3年9-12月│10│90,476│4,523│├──┼────────────┼──────┼──┼───────┼──────────┤│7│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2-5月│6│3,619,050│180,950│├──┼────────────┼──────┼──┼───────┼──────────┤│8│昌盛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4年2-4月│3│25,524│1,276│├──┼────────────┼──────┼──┼───────┼──────────┤│9│玖岱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3年9月至│8│560,000│28,000││││94年2月││││├──┼────────────┼──────┼──┼───────┼──────────┤│10│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5-6月│7│1,795,046│89,754│├──┼────────────┼──────┼──┼───────┼──────────┤│11│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2月至│37│28,714,290│1,435,710││││94年6月││││├──┼────────────┼──────┼──┼───────┼──────────┤│12│浥樺有限公司│93年5-6月│3│999,999│50,001│├──┼────────────┼──────┼──┼───────┼──────────┤│13│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3年3-11月│7│362,829│18,142│├──┼────────────┼──────┼──┼───────┼──────────┤│14│億富工程有限公司│93年2月│6│16,600│830│├──┼────────────┼──────┼──┼───────┼──────────┤│15│海嘉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4年3-4月│4│2,095,240│104,762│├──┼────────────┼──────┼──┼───────┼──────────┤│16│炬曄營告有限公司│94年3-6月│5│729,525│36,475│├──┼────────────┼──────┼──┼───────┼──────────┤│17│奐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3-4月│3│71,430│3,571│├──┼────────────┼──────┼──┼───────┼──────────┤│18│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3年9月│7│85,714│4,286│├──┼────────────┼──────┼──┼───────┼──────────┤│19│長毅企業有限公司│94年1-2月│5│871,428│43,572│├──┼────────────┼──────┼──┼───────┼──────────┤│20│僑楷廣告有限公司│93年6-10月│13│1,786,954│89,346│├──┼────────────┼──────┼──┼───────┼──────────┤│21│浥淂企業有限公司│93年5月至│12│313,190│15,657││││94年1月││││├──┼────────────┼──────┼──┼───────┼──────────┤│22│筌茂興業有限公司│94年1月│1│4,762│238│├──┼────────────┼──────┼──┼───────┼──────────┤│23│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4年1月│1│1,905│95│├──┼────────────┼──────┼──┼───────┼──────────┤│24│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至│37│27,354,956│1,367,746││││94年4月││││├──┼────────────┼──────┼──┼───────┼──────────┤│25│台亞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0月│8│1,257,144│62,856│├──┼────────────┼──────┼──┼───────┼──────────┤│26│文晟印刷有限公司│94年1月│1│7,619│381│├──┼────────────┼──────┼──┼───────┼──────────┤│27│篁統實業有限公司│94年1月│1│1,905│95│├──┼────────────┼──────┼──┼───────┼──────────┤││合計││235│81,551,162│4,077,545│├──┴────────────┴──────┴──┴───────┴──────────┤│被告楊智堯於93年2月2日起至93年4月19日擔任標達公司負責人期間,從被告楊智堯有利之認定,僅││計算93年2月至3月份填載不實統一發票如下:││⑴93年3月開立統一發票3張予穎曜工程有限公司,發票金額分別為18萬5,100元、19萬元、25萬元。││⑵93年2月份開立統一發票1張予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發票金額為76萬1905元。││⑶93年3月份開立統一發票2張予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發票金額各為57萬1429元。││⑷93年2月份開立統一發票1張予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發票金額為80萬9524元。││⑸93年3月份開立統一發票5張予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發票金額各為95萬2381元。││⑹93年3月份開立統一發票2張予宇紳實業有限公司,發票金額分別為11萬3,500元、8萬5,910元。││⑺93年2月份開立統一發票6張予億富工程有限公司,發票金額共計1萬6,600元。││⑻93年3月份開立統一發票7張予天曜科技開發股份公司,發票金額各為36萬6,667元。││⑼總計共27張,發票金額合計1088萬3971元。│└────────────────────────────────────────────┘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群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9-10月│2│1,523,810│76,190││├──┼────────────┼─────┼──┼───────┼──────┼───────┤│2│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3年4月至│16│5,849,523│292,477│││││94年4月│││││├──┼────────────┼─────┼──┼───────┼──────┼───────┤│3│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2-5月│6│3,619,050│180,950││├──┼────────────┼─────┼──┼───────┼──────┼───────┤│4│昌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94年4月│1│23,810│1,190││├──┼────────────┼─────┼──┼───────┼──────┼───────┤│5│玖岱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3年9月至│8│560,000│28,000│││││94年2月│││││├──┼────────────┼─────┼──┼───────┼──────┼───────┤│6│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3年2月至│37│28,714,290│1,435,710│││││94年6月│││││├──┼────────────┼─────┼──┼───────┼──────┼───────┤│7│海嘉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4年3-4月│2│1,047,620│52,380││├──┼────────────┼─────┼──┼───────┼──────┼───────┤│8│炬曄營造有限公司│94年3月至│5│729,525│36,475│││││94年6月│││││├──┼────────────┼─────┼──┼───────┼──────┼───────┤│9│奐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3-4月│2│47,620│2,380││├──┼────────────┼─────┼──┼───────┼──────┼───────┤│10│長毅企業有限公司│94年1-2月│5│871,428│43,572││├──┼────────────┼─────┼──┼───────┼──────┼───────┤│11│台亞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10月│8│1,257,144│62,856││├──┼────────────┼─────┼──┼───────┼──────┼───────┤│12│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3年7月至│6│2,142,857│107,143│虛設行號(100││││94年2月││││偵14372偵卷第││││││││69頁至第79頁)│├──┼────────────┼─────┼──┼───────┼──────┼───────┤│13│程硯科技有限公司│93年11月│1│49,524│2,476│虛設行號(100││││││││偵14372偵卷第││││││││69頁至第79頁)│├──┼────────────┼─────┼──┼───────┼──────┼───────┤│14│穎曜工程有限公司│93年3-7月│7│1,133,196│56,659│虛設行號(100││││││││偵14372偵卷第││││││││69頁至第79頁)│├──┼────────────┼─────┼──┼───────┼──────┼───────┤│15│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3年5-6月│6│1,785,713│89,287│虛設行號(100││││││││偵14372偵卷第││││││││69頁至第79頁)│├──┼────────────┼─────┼──┼───────┼──────┼───────┤│16│浥樺有限公司│93年5月│3│999,999│50,001│虛設行號(100││││││││偵14372偵卷第││││││││69頁至第79頁)│├──┼────────────┼─────┼──┼───────┼──────┼───────┤│17│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3年3-4月│3│255,210│12,761│虛設行號(100││││││││偵14372偵卷第││││││││69頁至第79頁)│├──┼────────────┼─────┼──┼───────┼──────┼───────┤│18│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3年9月│2│61,905│3,095│虛設行號(100││││││││偵14372偵卷第││││││││69頁至第79頁)│├──┼────────────┼─────┼──┼───────┼──────┼───────┤│19│僑楷廣告有限公司│93年6-10月│4│1,714,286│85,714│虛設行號(100││││││││偵14372偵卷第││││││││69頁至第79頁)│├──┼────────────┼─────┼──┼───────┼──────┼───────┤│20│浥淂企業有限公司│93年5-12月│3│162,855│8,142│虛設行號(100││││││││偵14372偵卷第││││││││69頁至第79頁)│├──┼────────────┼─────┼──┼───────┼──────┼───────┤│21│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3月至│30│27,284,003│1,364,197│虛設行號(100││││94年4月││││偵14372偵卷第││││││││69頁至第79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95│44,556,868│2,221,662││├──┴────────────┴─────┴──┴───────┴──────┴───────┤│被告楊智堯於93年2月2日起至93年4月19日擔任標達公司負責人期間,幫助逃漏稅額如下:││⑴93年2月份開立統一發票1張予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發票金額為76萬1905元,稅額為3萬8,095元。││⑵93年3月份開立統一發票2張予希華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發票金額各為57萬1429元,稅額各為5萬7,142元。││⑶93年2月份開立統一發票1張予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發票金額為80萬9,524元稅額為4萬476元。││⑷93年3月份開立統一發票5張予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發票金額各為95萬2381元,稅額各為4萬7,619元。││⑸93年2月份開立統一發票6張予億富工程有限公司,發票金額共計1萬6,600元,稅額共計830元。││⑹穎曜工程有限公司、宇紳實業有限公司、天曜科技開發股份公司均為虛設行號,故不生逃漏稅捐之結果,││總計共21張,逃漏營業稅額合計37萬4,638元。│└───────────────────────────────────────────────┘附表二十一㈠豐泰通訊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驊霖國際開發有限公司│93年7-8月│4│21,625,800│1,081,290│├──┼───────────┼─────┼──┼───────┼──────┤│2│風人苑有限公司│93年8月│1│7,343,250│367,163│├──┼───────────┼─────┼──┼───────┼──────┤│3│樸舍財信管理有限公司│93年8月│1│5,360,000│268,000│├──┼───────────┼─────┼──┼───────┼──────┤│4│同立達股份有限公司│93年7-10月│16│83,174,600│4,158,730│├──┼───────────┼─────┼──┼───────┼──────┤│5│陳與林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3年8-10月│13│37,556,200│1,877,810│├──┼───────────┼─────┼──┼───────┼──────┤│6│荃鑫有限公司│93年7-8月│2│10,260,000│513,000│├──┼───────────┼─────┼──┼───────┼──────┤│7│擎薪有限公司│93年7-10月│12│52,189,000│2,609,450│├──┼───────────┼─────┼──┼───────┼──────┤│8│陸力興工程有限公司│93年7月│2│10,295,600│514,780│├──┼───────────┼─────┼──┼───────┼──────┤│9│赫北國際開發有限公司│93年7-10月│5│29,367,735│1,468,387│├──┼───────────┼─────┼──┼───────┼──────┤│10│優廣角有限公司│93年7-10月│12│51,383,600│2,569,180│├──┼───────────┼─────┼──┼───────┼──────┤│11│御碩工程有限公司│93年7-10月│8│23,107,500│1,155,375│├──┼───────────┼─────┼──┼───────┼──────┤│12│僑倫工程有限公司│93年7-10月│13│37,556,200│1,877,810│├──┼───────────┼─────┼──┼───────┼──────┤│13│俊明交通限公司│93年7-8月│5│31,541,900│1,577,095│├──┼───────────┼─────┼──┼───────┼──────┤│14│菱飛企業有限公司│93年8月│5│29,500,100│1,475,005│├──┼───────────┼─────┼──┼───────┼──────┤│15│瑪琦朵有限公司│93年9月│1│1,510,000│75,500│├──┼───────────┼─────┼──┼───────┼──────┤│16│金達泰企業有限公司│93年7-8月│5│23,453,300│1,172,665│├──┼───────────┼─────┼──┼───────┼──────┤│17│斌億股份有限公司│93年9-10月│6│23,022,500│1,151,127│├──┼───────────┼─────┼──┼───────┼──────┤││合計││111│478,247,285│23,912,367│└──┴───────────┴─────┴──┴───────┴──────┘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風人苑有限公司│93年8月│1│7,343,250│367,163││├──┼──────────┼─────┼──┼───────┼──────┼────────┤│2│樸舍財信管理有限公司│93年8月│1│5,360,000│268,000││├──┼──────────┼─────┼──┼───────┼──────┼────────┤│3│同立達股份有限公司│93年7-10月│16│83,174,600│4,158,730││├──┼──────────┼─────┼──┼───────┼──────┼────────┤│4│擎薪有限公司│93年7-10月│12│52,189,000│2,609,450││├──┼──────────┼─────┼──┼───────┼──────┼────────┤│5│陸力興工程有限公司│93年7月│2│10,295,600│514,780││├──┼──────────┼─────┼──┼───────┼──────┼────────┤│6│赫北國際開發有限公司│93年7-10月│5│29,367,735│1,468,387││├──┼──────────┼─────┼──┼───────┼──────┼────────┤│7│優廣角有限公司│93年7-10月│12│51,383,600│2,569,180││├──┼──────────┼─────┼──┼───────┼──────┼────────┤│8│御碩工程有限公司│93年7-10月│8│23,107,500│1,155,375││├──┼──────────┼─────┼──┼───────┼──────┼────────┤│9│僑倫工程有限公司│93年7-10月│13│37,556,200│1,877,810││├──┼──────────┼─────┼──┼───────┼──────┼────────┤│10│俊明交通限公司│93年7-8月│5│31,541,900│1,577,095││├──┼──────────┼─────┼──┼───────┼──────┼────────┤│11│菱飛企業有限公司│93年8月│2│11,752,400│587,620││├──┼──────────┼─────┼──┼───────┼──────┼────────┤│12│金達泰企業有限公司│93年7-8月│5│23,453,300│1,172,665││├──┼──────────┼─────┼──┼───────┼──────┼────────┤│13│斌億股份有限公司│93年9-10月│6│23,022,500│1,151,127││├──┼──────────┼─────┼──┼───────┼──────┼────────┤│14│驊霖國際開發有限公司│93年7-8月│4│21,625,800│1,081,290│虛設行號(94偵18││││││││171偵卷二第78頁││││││││至82頁)│├──┼──────────┼─────┼──┼───────┼──────┼────────┤│15│荃鑫有限公司│93年7-8月│2│10,260,000│513,000│虛設行號(94偵18││││││││171偵卷二第78頁││││││││至82頁)│├──┼──────────┼─────┼──┼───────┼──────┼────────┤│16│瑪琦朵有限公司│93年9月│1│1,510,000│75,500│虛設行號(94偵18││││││││171偵卷二第78頁││││││││至82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88│389,547,585│19,477,382││└──┴──────────┴─────┴──┴───────┴──────┴────────┘附表二十二㈠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3年7月至94年5月│17│10,199,966│510,004│├───┼────────────┼────────┼──┼───────┼──────┤│2│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3年7月至94年5月│11│5,999,997│300,003│├───┼────────────┼────────┼──┼───────┼──────┤│3│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3年9月至94年4月│15│3,514,283│175,717│├───┼────────────┼────────┼──┼───────┼──────┤│4│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4年1月│1│19,048│952│├───┼────────────┼────────┼──┼───────┼──────┤│5│國賓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1月│2│2,569,880│128,494│├───┼────────────┼────────┼──┼───────┼──────┤│6│美都麗影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1月│3│1,212,100│60,605│├───┼────────────┼────────┼──┼───────┼──────┤│7│硯曄實業有限公司│94年6月│1│19,048│952│├───┼────────────┼────────┼──┼───────┼──────┤│8│三祿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2│607,619│30,381│├───┼────────────┼────────┼──┼───────┼──────┤│9│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3年9月│2│28,572│1,428│├───┼────────────┼────────┼──┼───────┼──────┤│10│炬曄營造有限公司│94年3月│2│1,000,000│50,000│├───┼────────────┼────────┼──┼───────┼──────┤│11│奐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1│42,857│2,143│├───┼────────────┼────────┼──┼───────┼──────┤│12│翔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3年10月│1│14,284│714│├───┼────────────┼────────┼──┼───────┼──────┤│13│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3年8月│1│11,905│595│├───┼────────────┼────────┼──┼───────┼──────┤│14│威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1│47,619│2,381│├───┼────────────┼────────┼──┼───────┼──────┤│15│茂淂企業有限公司│93年9月至94年6月│1│12,857│643│├───┼────────────┼────────┼──┼───────┼──────┤│16│環昕企業公司│94年1月│1│23,810│1,190│├───┼────────────┼────────┼──┼───────┼──────┤│17│筌茂興業有限公司│93年11-12月│5│523,810│26,190│├───┼────────────┼────────┼──┼───────┼──────┤│18│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4年1月│1│23,810│1,190│├───┼────────────┼────────┼──┼───────┼──────┤││合計││68│25,871,497│1,293,582│└───┴────────────┴────────┴──┴───────┴──────┘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3年7月至│11│5,999,997│300,003│││││94年5月│││││├──┼────────────┼──────┼──┼───────┼──────┼──────┤│2│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3年9月至│15│3,514,283│175,717│││││94年4月│││││├──┼────────────┼──────┼──┼───────┼──────┼──────┤│3│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4年1月│1│19,048│952││├──┼────────────┼──────┼──┼───────┼──────┼──────┤│4│國賓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1月│2│2,569,880│128,494││├──┼────────────┼──────┼──┼───────┼──────┼──────┤│5│美都麗影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11月│3│1,212,100│60,605││├──┼────────────┼──────┼──┼───────┼──────┼──────┤│6│三祿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2│607,619│30,381││├──┼────────────┼──────┼──┼───────┼──────┼──────┤│7│炬曄營造有限公司│94年3月│2│1,000,000│50,000││├──┼────────────┼──────┼──┼───────┼──────┼──────┤│8│奐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1│42,857│2,143││├──┼────────────┼──────┼──┼───────┼──────┼──────┤│9│翔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3年10月│1│14,286│714││├──┼────────────┼──────┼──┼───────┼──────┼──────┤│10│威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9月│1│47,619│2,381││├──┼────────────┼──────┼──┼───────┼──────┼──────┤│11│環昕企業公司│94年1月│1│23,810│1,190││├──┼────────────┼──────┼──┼───────┼──────┼──────┤│12│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3年7月至│17│10,199,966│510,004│虛設行號(││││94年5月││││100偵23628偵││││││││卷第188頁至││││││││第193頁)│├──┼────────────┼──────┼──┼───────┼──────┼──────┤│13│硯曄實業有限公司│94年6月│1│19,048│952│虛設行號(││││││││100偵23628偵││││││││卷第188頁至││││││││第193頁)│├──┼────────────┼──────┼──┼───────┼──────┼──────┤│14│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3年9月│2│28,572│1,428│虛設行號(││││││││100偵23628偵││││││││卷第188頁至││││││││第193頁)│├──┼────────────┼──────┼──┼───────┼──────┼──────┤│15│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3年8月│1│11,905│595│虛設行號(││││││││100偵23628偵││││││││卷第188頁至││││││││第193頁)│├──┼────────────┼──────┼──┼───────┼──────┼──────┤│16│茂淂企業有限公司│93年9月至│1│12,857│643│虛設行號(││││94年6月││││100偵23628偵││││││││卷第188頁至││││││││第193頁)│├──┼────────────┼──────┼──┼───────┼──────┼──────┤│17│筌茂興業有限公司│93年11-12月│5│523,810│26,190│虛設行號(││││││││100偵23628偵││││││││卷第188頁至││││││││第193頁)│├──┼────────────┼──────┼──┼───────┼──────┼──────┤│18│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4年1月│1│23,810│1,190│虛設行號(││││││││100偵23628偵││││││││卷第188頁至││││││││第193頁)│├──┼────────────┼──────┼──┼───────┼──────┼──────┤││合計(扣除虛設行號)││40│15,051,499│752,580││└──┴────────────┴──────┴──┴───────┴──────┴──────┘附表二十三㈠僑楷廣告有限公司填載之不實統一發票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煦煬企業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年4月份│94年4-6月│3│271,999│13,601│││,金額238,095元,稅額11,905元,應更正如右)│││││├──┼───────────────────────┼─────┼──┼───────┼────┤│2│程硯科技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年4月份│94年4-5月│2│10,476│524│││,金額952元,稅額48元,應更正如右)│││││├──┼───────────────────────┼─────┼──┼───────┼────┤│3│穎曜科技有限公司(起訴書附表似漏載94年4月2筆,│94年4-6月│4│48,856│2,444│││金額各571元,稅額各29元)│││││├──┼───────────────────────┼─────┼──┼───────┼────┤│4│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年4│94年4-6月│4│44,761│2,239│││月2筆,金額各190元、762元,稅額各10元、38元,│││││││應更正如右)│││││├──┼───────────────────────┼─────┼──┼───────┼────┤│5│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4年5-6月│3│96,000│4,800│├──┼───────────────────────┼─────┼──┼───────┼────┤│6│緯星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4年5月│1│10,476│524│├──┼───────────────────────┼─────┼──┼───────┼────┤│7│昌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94年5-6月│2│62,667│3,133│├──┼───────────────────────┼─────┼──┼───────┼────┤│8│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94年4-6月│3│20,286│1,014│││年4月1筆,金額1,905,稅額95元,應更正如右)│││││├──┼───────────────────────┼─────┼──┼───────┼────┤│9│梵棋廣告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年4月2筆│94年4-6月│4│27,144│1,356│││,金額各1,429元、1,143元,稅額各71元、57元,應│││││││更正如右)│││││├──┼───────────────────────┼─────┼──┼───────┼────┤│10│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年4│94年4-6月│3│24,667│1,233│││月1筆,金額762,稅額38元,應更正如右)│││││├──┼───────────────────────┼─────┼──┼───────┼────┤│11│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年4│94年4-6月│6│2,738,095│136,905│││月2筆,金額各238,095元、800,000元,稅額各│││││││11,905元,應更正如右)│││││├──┼───────────────────────┼─────┼──┼───────┼────┤│12│新德實業有限公司│94年5-6月│2│24,762│1,238│├──┼───────────────────────┼─────┼──┼───────┼────┤│13│海嘉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4年5-6月│3│999,999│50,001│├──┼───────────────────────┼─────┼──┼───────┼────┤│14│得晟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94年5月│1│47,619│2,381│├──┼───────────────────────┼─────┼──┼───────┼────┤│15│奐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4月│2│54,762│2,738│├──┼───────────────────────┼─────┼──┼───────┼────┤│16│翔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4年5月│1│80,952│4,048│├──┼───────────────────────┼─────┼──┼───────┼────┤│17│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4年5-6月│2│35,238│1,762│├──┼───────────────────────┼─────┼──┼───────┼────┤│18│環昕企業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年4月1筆│94年5月│2│40,095│2,005│││,金額2,000,稅額100元,應更正如右)│││││├──┼───────────────────────┼─────┼──┼───────┼────┤│19│浥淂企業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年4月1筆│94年4-5月│2│21,238│1,062│││,金額1,714,稅額86元,應更正如右)│││││├──┼───────────────────────┼─────┼──┼───────┼────┤│20│筌茂興業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年4月2筆│94年4-6月│6│69,713│3,487│││,金額各952元、1,429元,稅額各48元、71元,應更│││││││正如右)│││││├──┼───────────────────────┼─────┼──┼───────┼────┤│21│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4年5月│1│100,000│5,000│├──┼───────────────────────┼─────┼──┼───────┼────┤│22│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94年4-5月│2│20,953│1,047│││年4月1筆、5月1筆,金額各1,905元、19,048元,稅│││││││額各95元、952元,應更正如右)│││││├──┼───────────────────────┼─────┼──┼───────┼────┤│23│薪元建業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年4月1筆│94年4-6月│3│64,381│3,219│││,金額2,381,稅額119元,應更正如右)│││││├──┼───────────────────────┼─────┼──┼───────┼────┤│24│德安清潔工程有限公司(併辦意旨書附表漏載94年4│94年4-6月│4│28,096│1,404│││月2筆,金額各952元、1,429元,稅額各48元、71元│││││││,應更正如右)│││││├──┼───────────────────────┼─────┼──┼───────┼────┤│25│文晟印刷有限公司│94年5-6月│2│16,191│809│├──┼───────────────────────┼─────┼──┼───────┼────┤│26│篁統實業有限公司│94年5-6月│2│25,715│1,285│├──┼───────────────────────┼─────┼──┼───────┼────┤││合計││70│5,923,428│302,083│└──┴───────────────────────┴─────┴──┴───────┴────┘㈡幫助他人逃漏稅捐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銷項發票總金額│稅額│備註│├──┼────────────┼─────┼──┼───────┼──────┼──────┤│1│基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94年5月│1│42,857│2,143││├──┼────────────┼─────┼──┼───────┼──────┼──────┤│2│崴鑫工程有限公司│94年5月│2│95,238│4,762││├──┼────────────┼─────┼──┼───────┼──────┼──────┤│3│緯星合金開發有限公司│94年5月│1│10,476│524││├──┼────────────┼─────┼──┼───────┼──────┼──────┤│4│昌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94年5月│1│61,905│3,095││├──┼────────────┼─────┼──┼───────┼──────┼──────┤│5│標達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4年5月│1│17,619│881││├──┼────────────┼─────┼──┼───────┼──────┼──────┤│6│海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4年4-6月│6│2,738,095│136,905││├──┼────────────┼─────┼──┼───────┼──────┼──────┤│7│新德實業有限公司│94年5月│1│23,810│1,190││├──┼────────────┼─────┼──┼───────┼──────┼──────┤│8│海嘉廣告股份有限公司│94年5-6月│3│999,999│50,001││├──┼────────────┼─────┼──┼───────┼──────┼──────┤│9│得晟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94年5月│1│47,619│2,381││├──┼────────────┼─────┼──┼───────┼──────┼──────┤│10│奐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94年4月│2│54,762│2,738││├──┼────────────┼─────┼──┼───────┼──────┼──────┤│11│翔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94年5月│1│80,952│4,048││├──┼────────────┼─────┼──┼───────┼──────┼──────┤│12│環昕企業有限公司│94年5月│1│38,095│1,905││├──┼────────────┼─────┼──┼───────┼──────┼──────┤│13│得藝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4年5月│1│100,000│5,000││├──┼────────────┼─────┼──┼───────┼──────┼──────┤│14│薪元建業有限公司│94年5-6月│1│61,905│3,095││├──┼────────────┼─────┼──┼───────┼──────┼──────┤│15│德安清潔工程有限公司│94年5-6月│1│23,810│1,190││├──┼────────────┼─────┼──┼───────┼──────┼──────┤│16│文晟印刷有限公司│94年5-6月│3│61,906│3,095││├──┼────────────┼─────┼──┼───────┼──────┼──────┤│17│篁統實業有限公司│94年5-6月│1│23,810│1,190││├──┼────────────┼─────┼──┼───────┼──────┼──────┤│18│煦煬企業有限公司│94年4-5月│2│271,428│13,572│虛設行號(99││││││││偵31435偵卷││││││││第132頁至第││││││││138頁反面)│├──┼────────────┼─────┼──┼───────┼──────┼──────┤│19│穎曜工程有限公司│94年5-6月│1│47,619│2,381│虛設行號(99││││││││偵31435偵卷││││││││第132頁至第││││││││138頁反面)│├──┼────────────┼─────┼──┼───────┼──────┼──────┤│20│梵棋廣告有限公司│94年5-6月│1│23,810│1,190│虛設行號(99││││││││偵31435偵卷││││││││第132頁至第││││││││138頁反面)│├──┼────────────┼─────┼──┼───────┼──────┼──────┤│21│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94年5月│1│23,810│1,190│虛設行號(99││││││││偵31435偵卷││││││││第132頁至第││││││││138頁反面)│├──┼────────────┼─────┼──┼───────┼──────┼──────┤│22│偉樺廣告有限公司│94年5月│1│34,286│1,714│虛設行號(99││││││││偵31435偵卷││││││││第132頁至第││││││││138頁反面)│├──┼────────────┼─────┼──┼───────┼──────┼──────┤│23│浥得企業有限公司│94年5月│1│19,524│976│虛設行號(99││││││││偵31435偵卷││││││││第132頁至第││││││││138頁反面)│├──┼────────────┼─────┼──┼───────┼──────┼──────┤│24│筌茂興業有限公司│94年5月│2│66,666│3,334│虛設行號(99││││││││偵31435偵卷││││││││第132頁至第││││││││138頁反面)│├──┼────────────┼─────┼──┼───────┼──────┼──────┤│25│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4年5月│1│19,048│952│虛設行號(99││││││││偵31435偵卷││││││││第132頁至第││││││││138頁反面)│├──┼────────────┼─────┼──┼───────┼──────┼──────┤││合計(扣除虛設行號)││27│4,444,381│222,220││└──┴────────────┴─────┴──┴───────┴──────┴──────┘附表二十四九七公司收受不實統一發票詐取退稅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進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林慕公司│90年6月│4│7,199,140│359,958│├──┼────────────┼────────┼──┼────────┼──────┤│2│生商實業有限公司│89年6月│3│483,515│24,176│├──┼────────────┼────────┼──┼────────┼──────┤│3│鎔耀實業有限公司│90年6月│1│68,093│3,405│├──┼────────────┼────────┼──┼────────┼──────┤│4│聯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89年8月│2│1,187,547│59,380│├──┼────────────┼────────┼──┼────────┼──────┤│5│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年6月至90年8月│8│30,755,465│1,537,774│├──┼────────────┼────────┼──┼────────┼──────┤│6│巨環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年4月│2│3,022,200│151,110│├──┼────────────┼────────┼──┼────────┼──────┤│7│宏旭通信股份有限公司│90年4月│3│12,277,500│613,875│├──┼────────────┼────────┼──┼────────┼──────┤│8│展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89年6月至90年6月│3│5,619,765│280,989│├──┼────────────┼────────┼──┼────────┼──────┤│9│強棒眼鏡有限公司│90年2月│5│19,770,500│988,525│├──┼────────────┼────────┼──┼────────┼──────┤││合計││31│80,383,725│4,019,192│└──┴────────────┴────────┴──┴────────┴──────┘附表二十五聯迪公司收受不實統一發票詐取退稅部份
┌──┬──────────────┬────┬──┬───────┬──────┐│編號│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進項發票總金額│稅額│├──┼──────────────┼────┼──┼───────┼──────┤│1│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0年11月│2│827,660│41,384│├──┼──────────────┼────┼──┼───────┼──────┤│2│長杶企業有限公司│90年12月│9│5,806,708│290,335│├──┼──────────────┼────┼──┼───────┼──────┤│3│日帝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年12月│2│13,500│675│├──┼──────────────┼────┼──┼───────┼──────┤││合計││13│6,647,868│332,394│└──┴──────────────┴────┴──┴───────┴──────┘附表二十六圓堂企業有限公司收受不實統一發票詐取退稅部份
┌──┬──────────────┬─────────┬─────┬────────┐│編號│虛設行號(賣方)│期間│申報扣抵營│發票金額/申報扣│││││業稅張數│抵營業稅發票金額│├──┼──────────────┼─────────┼─────┼────────┤│1│群中實業有限公司│91年10月以前│12│8,166,095│├──┼──────────────┼─────────┼─────┼────────┤│2│千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1年11月│2│2,100,000│├──┼──────────────┼─────────┼─────┼────────┤│3│迪鉅實業有限公司│92年2月│3│9,463,600│├──┼──────────────┼─────────┼─────┼────────┤│4│森林電子有限公司│91年10月以前│6│4,629,850│├──┼──────────────┼─────────┼─────┼────────┤│5│凱航企業社│91年10月│4│16,720│││├─────────┼─────┼────────┤│││91年11月│1│5,000│├──┼──────────────┼─────────┼─────┼────────┤│6│晶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91年10月以前│1│200,000│├──┼──────────────┼─────────┼─────┼────────┤│7│冠智傳播事業有限公司│91年11月至91年12月│4│8,215,000│├──┼──────────────┼─────────┼─────┼────────┤│8│硒旺長生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2月│7│414,761│├──┼──────────────┼─────────┼─────┼────────┤│9│鼎富牙材有限公司│92年1月至92年2月│23│16,740,000│├──┼──────────────┼─────────┼─────┼────────┤│10│榮晟金屬工業有限公司│91年11月至91年12月│10│7,957,720│├──┼──────────────┼─────────┼─────┼────────┤│11│長杶企業有限公司│91年10月以前│10│14,576,600│├──┼──────────────┼─────────┼─────┼────────┤│12│捷侑科技有限公司│92年1月至92年2月│6│48,275│├──┼──────────────┼─────────┼─────┼────────┤│13│坤儀高科技有限公司│91年10月│22│24,143,200│├──┼──────────────┼─────────┼─────┼────────┤││總計││111│96,676,821│└──┴──────────────┴─────────┴─────┴────────┘附表二十七坤儀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受不實統一發票詐取退稅部份
┌─┬───────────┬───┬──┬───────┬──────┐│編│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進項發票總金額│稅額││號││││││├─┼───────────┼───┼──┼───────┼──────┤│1│晶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92年度│22│45,802,500│2,290,125││││││││├─┼───────────┼───┼──┼───────┼──────┤│2│森林電子有限公司│92年度│17│19,195,800│959,790│├─┼───────────┼───┼──┼───────┼──────┤│3│基沅企業有限公司│92年度│12│35,000,000│1,750,000│├─┼───────────┼───┼──┼───────┼──────┤│4│達美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度│13│4,742,300│237,115│├─┼───────────┼───┼──┼───────┼──────┤│5│偉湟企業有限公司│92年度│7│4,316,800│215,840│├─┼───────────┼───┼──┼───────┼──────┤│6│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92年度│12│4,105,957│205,298│├─┼───────────┼───┼──┼───────┼──────┤│7│捷侑科技有限公司│92年度│10│4,060,000│203,000│├─┼───────────┼───┼──┼───────┼──────┤│8│鑫威邦有限公司│92年度│10│3,299,400│164,970│├─┼───────────┼───┼──┼───────┼──────┤│9│天藍國際有限公司│92年度│5│1,731,375│86,569│├─┼───────────┼───┼──┼───────┼──────┤││合計││108│122,254,132│6,112,707│└─┴───────────┴───┴──┴───────┴──────┘附表二十八惠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受不實統一發票詐取退稅部份
┌─┬──────────────┬─────────┬──┬───────┬─────┐│編│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進項發票總金額│稅額││號││││││├─┼──────────────┼─────────┼──┼───────┼─────┤│1│德男企業有限公司│92年1月至92年2月│6│1,082,590│54,130│├─┼──────────────┼─────────┼──┼───────┼─────┤│2│良策企業社│92年1月至92年2月│15│14,016,600│700,830│├─┼──────────────┼─────────┼──┼───────┼─────┤│3│聯合納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1年11月至92年2月│24│1,711,700│85,586│├─┼──────────────┼─────────┼──┼───────┼─────┤│4│冠智傳播事業有限公司│92年2月│8│8,035,200│401,760│├─┼──────────────┼─────────┼──┼───────┼─────┤│5│硒旺長生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2月│6│271,928│13,596│├─┼──────────────┼─────────┼──┼───────┼─────┤│6│汛立事業有限公司│91年11月至92年2月│22│20,776,100│1,038,806│├─┼──────────────┼─────────┼──┼───────┼─────┤││合計││81│45,894,118│2,524,178│└─┴──────────────┴─────────┴──┴───────┴─────┘附表二十九宏通電信網路有限公司收受不實統一發票詐取退稅部份
┌─┬──────────────┬────┬──┬───────┐│編│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進項發票金額││號│││││├─┼──────────────┼────┼──┼───────┤│1│鼎富牙材有限公司│92年度│15│15,960,000│├─┼──────────────┼────┼──┼───────┤│2│迪鉅實業有限公司│92年度│10│15,138,570│├─┼──────────────┼────┼──┼───────┤│3│晶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92年度│8│8,448,500│├─┼──────────────┼────┼──┼───────┤│4│勝照企業有限公司│92年度│11│7,955,482│├─┼──────────────┼────┼──┼───────┤│5│永嘉綜合廣告有限公司│92年度│12│6,696,000│├─┼──────────────┼────┼──┼───────┤│6│萬福民實業有限公司│92年度│10│6,505,250│├─┼──────────────┼────┼──┼───────┤│7│冠智傳播事業有限公司│92年度│5│6,480,000│├─┼──────────────┼────┼──┼───────┤│8│圓堂企業有限公司│92年度│4│3,499,700│├─┼──────────────┼────┼──┼───────┤│9│鑫威邦有限公司│92年度│4│2,000,000│├─┼──────────────┼────┼──┼───────┤│10│汛立事業限公司│92年度│1│1,250,000│├─┼──────────────┼────┼──┼───────┤│12│硒旺長生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度│11│871,186│├─┼──────────────┼────┼──┼───────┤││合計││84│72,804,688│└─┴──────────────┴────┴──┴───────┘附表三十奈米超晶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受不實統一發票詐取退稅部份
┌─┬────────────┬─────┬──┬───────┬─────┐│編│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進項發票總金額│稅額││號││││││├─┼────────────┼─────┼──┼───────┼─────┤│1│台建茂有限公司│92年2月│6│25,000,000│1,250,000│├─┼────────────┼─────┼──┼───────┼─────┤│2│千井營造股份有限公司│92年2月│5│4,575,000│228,750│├─┼────────────┼─────┼──┼───────┼─────┤│3│圓堂企業有限公司│92年2月│6│3,134,300│156,715│├─┼────────────┼─────┼──┼───────┼─────┤│4│天藍國際有限公司│92年4月│9│5,097,600│254,880│├─┼────────────┼─────┼──┼───────┼─────┤│5│鑫威邦有限公司│92年2-4月│17│15,617,450│780,876│├─┼────────────┼─────┼──┼───────┼─────┤│6│萊特明有限公司│92年4月│9│5,591,500│279,577│├─┼────────────┼─────┼──┼───────┼─────┤│7│捷侑科技有限公司│92年2月│6│4,715,610│235,781│├─┼────────────┼─────┼──┼───────┼─────┤│8│薪創財務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2年2月│5│1,250,000│62,500│├─┼────────────┼─────┼──┼───────┼─────┤│9│宇宙鑫實業有限公司│92年2月│3│1,010,000│50,500│├─┼────────────┼─────┼──┼───────┼─────┤│10│祺御實業有限公司│92年4-12月│12│8,735,619│436,781│├─┼────────────┼─────┼──┼───────┼─────┤││合計││78│74,727,079│3,736,360│└─┴────────────┴─────┴──┴───────┴─────┘附表三十一浥淂企業有限公司收受不實統一發票詐取退稅部份
┌─┬─────────────┬─────────┬──┬───────┬──────┐│編│公司名稱│時間│張數│進項發票總金額│稅額││號││││││├─┼─────────────┼─────────┼──┼───────┼──────┤│1│奈米超晶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2年8月│1│3,500,000│175,000│├─┼─────────────┼─────────┼──┼───────┼──────┤│2│陳與林空間設計有限公司│92年8月│1│450,000│22,500│├─┼─────────────┼─────────┼──┼───────┼──────┤│3│宇紳實業有限公司│92年4-6月│20│16,110,933│805,550│├─┼─────────────┼─────────┼──┼───────┼──────┤│4│淂程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8│1,895,970│94,802│├─┼─────────────┼─────────┼──┼───────┼──────┤│5│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3年11月│2│45,238│2,262│├─┼─────────────┼─────────┼──┼───────┼──────┤│6│硯曄實業有限公司│92年12月至94年6月│99│17,148,570│857,431│├─┼─────────────┼─────────┼──┼───────┼──────┤│7│浥樺有限公司│93年6月│2│92,381│4,619│├─┼─────────────┼─────────┼──┼───────┼──────┤│8│茂淂企業有限公司│93年5月至94年5月│85│13,592,969│679,547│├─┼─────────────┼─────────┼──┼───────┼──────┤│9│程硯科技有限公司│93年1月至94年2月│82│9,895,440│490,272│├─┼─────────────┼─────────┼──┼───────┼──────┤│10│寶迅有限公司│92年10月│3│3,500,000│175,000│├─┼─────────────┼─────────┼──┼───────┼──────┤││合計││303│66,231,501│3,306,983│└─┴─────────────┴─────────┴──┴───────┴──────┘附表三十二┌──┬──────┬────────────────────────────────────────┐│編號│犯罪事實│卷證│├──┼──────┼────────────────────────────────────────┤│1│如事實欄一、│㈠證人 朱壽芳 於偵查之證述及國稅局之談話記錄(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第42頁背│││㈠編號1所示│面至第43頁、第91頁背面至第92頁)││││㈡證人洪傳統於偵查之證述(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第91頁至第91頁背面)││││㈢洪傳統委託書影本(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第43頁背面)││││㈣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97年1月9日財北國稅大安營業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嘉德證││││券公司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二第137至280頁││││)││││㈤嘉德證券顧問公司長杶企業公司日帝威科技公司於90年11月至12月間取得聯迪實業公││││司之統一發票等資料(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第44頁背面至第46頁背面)││││㈥聯迪實業公司進銷項交易彙明細表(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第80頁至82頁背面)││││㈦聯迪公司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清單等資料(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第83頁至86頁背面)││││㈧聯迪公司90年12月份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卷第87││││頁背面)││││㈨聯迪實業公司退稅主檔查詢選擇畫面及退稅主檔各細項線上查詢畫面等資料(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第87、88頁)││││㈩偉誠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第47至52頁)││││不實之統一發票影本(97年度他字第114號偵查卷第52至64頁)│├──┼──────┼────────────────────────────────────────┤│2│如事實欄一、│㈠證人 周振業 於偵查、原審審理之證述(96年度他字第10415號偵查卷第60至61頁、原審卷│││㈠編號2所示│五第14頁背面至第18頁)││││㈡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九七公司之設立基本資料、營業人設立及變││││更登記之稅籍資料、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資料、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查││││詢清單等資料(財部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查核報告書第23至30、31至126、250至257頁)││││㈢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函北區國稅中和三字第0000000000號函、北區國稅中││││和三字第00000000000號函等資料(96年度他字第10415號偵查卷第27至30頁)│├──┼──────┼────────────────────────────────────────┤│3│如事實欄一、│㈠證人毛湘鈺於偵查之證述(臺灣板橋地方法檢察署97年度他字第2928號偵查卷第263至264│││㈠編號3所示│頁)││││㈡生商公司及負責人基本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他字第2928號偵查卷第43至││││110頁)││││㈢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審查四科稽查報告及案關資料等資料(生商公司)(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他字第2928號偵查卷第5至244頁)││││㈣生商公司之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清單、營業人進貨、銷售等申報資料電腦畫││││面等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他字第2928號偵查卷第203頁至第204頁背面、││││第240頁背面至第246頁)│├──┼──────┼────────────────────────────────────────┤│4│如事實欄一、│㈠長杶公司及負責人基本資料(96年度偵字第19656號偵查卷第21至116頁)│││㈠編號4所示│㈡財政部臺灣北區國稅局審查四科稽查報告及相關資料(長杶公司)、長杶公司之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清單、營業人進貨、銷售等申報資料電腦畫面等資料(96年度偵││││字第19656號偵查卷第5至304頁、第219至227、281至291頁)│├──┼──────┼────────────────────────────────────────┤│5│如事實欄一、│㈠證人陳琳同於調查及原審審理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454至458頁、原│││㈠編號5所示│審卷二第178頁背面至第182頁背面)││││㈡證人吳聲玄於調查、偵查及原審審理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13126號偵查卷第8至13頁、23││││至28、44至48、71至72、102至106頁、原審卷二第143頁背面、第145頁背面至第149頁背││││面)││││㈢證人李澤君於偵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13126號偵查卷第134至136頁)││││㈣證人李財富於調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13126號偵查卷第133至136、249至254頁)││││㈤證人鄒佳霓於偵查之證述(94年度他字第335號偵查卷第319、399至401頁)││││㈥證人蔡佩桂於偵查之證述(94年度他字第335號偵查卷第319頁至第320頁、第399至401頁││││)││││㈦陳美楨出售予 郭老 (郭國城)虛設行號發票之訂購單1份(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210頁)││││㈧嘉德公司訂購發票明細1份(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466至470頁)││││㈨陳琳同轉帳予陳美楨之轉帳傳票1份(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459至465、467、││││469、471至486頁)││││㈩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之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0-92進項明細表及匯佳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1-92年進項明細表各1份等資料(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48││││7至511頁)││││帳冊影本及嘉德公司進項發票明細1份(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463、466、468││││、470頁)││││匯佳公司等營業人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附表(95年度偵字第7534號偵查卷第299頁)。│├──┼──────┼────────────────────────────────────────┤│6│如事實欄一、│㈠偉誠公司設立及變更登記之稅籍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他字第3557號偵查│││㈠編號6所示│卷第144、152、170、173、175、177、178頁)││││㈡偉誠公司欠稅總歸戶查詢表頁、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清單、進銷項去路分析││││表、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等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他字第3557號偵查││││卷第94頁、15至21、8至10頁)││││㈢虛設行號圓堂企業有限公司、捷侑科技有限公司、森林電子有限公司、群中實業有限公司││││、晶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等營業人違反稅捐稽徵法刑事移送書等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他字第3557號偵查卷第3、36、39頁)│├──┼──────┼────────────────────────────────────────┤│7│如事實欄一、│㈠另案被告鍾秀銀之供述(95年度偵緝第169號偵查卷第8至9、20至21、45頁)│││㈠編號7所示│㈡證人 林哲緯 於偵查之證述(95年度偵緝字第169號偵查卷第27至29、45頁)││││㈢證人 張世奇 於偵查之證述(95年度偵緝字第169號偵查卷第44至45頁)││││㈣雅盟公司設立變更登記卷、臺北市政府92年11月25日府建商字第0000000000號函及檢附之││││資料、93年3月29日府建商字第0000000000號函及檢附之資料、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92年12月3日財北國稅松山營業字第000000000號函及檢附之資料(臺北市商業管理處││││雅盟電子公司案卷、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核報告書卷二第128至149、152至155││││、159至165頁)││││㈤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內雅盟公司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查││││核清單(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核報告書卷二第190至234頁)││││㈥營業稅申報資料(雅盟公司)等資料(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核報告書卷二第││││235頁至第237頁)│├──┼──────┼────────────────────────────────────────┤│8│如事實欄一、│㈠證人曾峙銘之證述(98年度他字第5821號偵查卷第10至11頁)│││㈠編號8所示│㈡證人陳琳同之證述(98年度偵字第2556號偵查卷第26至27頁)││││㈢圓堂公司進、銷項來源分析表、開立不實統一發票派查表、進項來源明細、銷項來源明細││││、進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銷項去路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統一發票查核清單進銷項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5年度偵字第14677號偵查卷第9頁背面至第10頁、第15頁背││││面、第25至26、296至302、304至327頁)│├──┼──────┼────────────────────────────────────────┤│9│如事實欄一、│㈠證人溫錦程於調查、偵查及原審審理之證述(94年度發查字第39號卷一第43至44頁、原審│││㈠編號9所示│卷六第233至234頁)││││㈡證人尹振紘於調查、偵查及原審審理之證述(94年度發查字第39號偵查卷一第46至46頁背││││面、94年度發查字第39號偵查卷二第35至38頁、原審卷六第235背面至第239頁)││││㈢證人 袁明鴻 於偵查及原審審理之證述(94年度發查字第39號偵查卷一第70至72頁背面、94││││年度發查字第39號偵查卷二第37至38頁、原審卷六第231至232頁背面)││││㈣證人 余耀均 於原審95年度重訴字第86號審理時之證述(見原審卷六第246至250頁)││││㈤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查緝案告稽查報告書(天利通公司)及檢附之相關資料(93年度偵字││││第20174號偵查卷第2至7頁)││││㈥天利通公司之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清單影本(93年度偵字第20174號偵查卷││││第97至118頁)││││㈦營業稅申報資料影本(天利通公司)、營業稅查核案件查詢作業申報資料(93年度偵字第││││20174號偵查卷第19至22頁)│├──┼──────┼────────────────────────────────────────┤│10│如事實欄一、│㈠證人馬月娌於偵查及原審審理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第14539號偵查卷第8至9、29頁、原│││㈠編號10所示│審卷二第176頁至178頁背面)││││㈡證人黃莉莉於偵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14539號偵查卷第14至15、29頁)││││㈢臺北市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惠特公司)(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惠特公司││││查緝案件報告書)││││㈣惠特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營業稅查核案件查詢作業申報資料、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等資料(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惠特公司查緝案件報告書第6至7頁)││││㈤惠特公司公司基本資料查詢(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惠特公司查緝案件報告書第41││││至42頁)││││㈥惠特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惠特公司查緝案件報告書第1至4││││、27至40頁)││││㈦臺北市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惠特公司)卷內之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查核清單、海關進口報單資料明細、海關出口報單明細表等資料(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惠特公司查緝案件報告書第78至96頁)│├──┼──────┼────────────────────────────────────────┤│11│如事實欄一、│㈠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程硯公司)、程硯公司虛設行號相關資│││㈠編號11所示│料分析表、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清單、營業稅申報資料、程硯公司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表(99年度偵字第23127號偵查卷第3至10、90至177、217至240、245、││││247、23至35、191、199、200至201、203、204頁)│├──┼──────┼────────────────────────────────────────┤│12│如事實欄一、│㈠證人段其昌於偵查之證述(99年度偵字第26642號偵查卷第516至519頁)│││㈠編號12所示│㈡證人游明珊於偵查之證述(99年度偵字第26642號偵查卷第516至519頁)││││㈢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浥淂公司)、查緝涉嫌虛設行號案情報告、││││營業稅選案查核報告表、虛設行號進銷項情形分析表、浥得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公司基本資料查詢、公司設立資料、公司變更登記表、變更登記申請書、委託書、房屋││││租賃契約書、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欠戶總歸戶查詢情形表、異常稅籍查詢列印、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查核清單(92年7月起至95年4月)(99年度偵字第26642號偵查卷第5至21、23至26、28至││││29、31至43、46至48、50至51、56至58、64至65、74至77、79至80、90至93、96至97頁、││││100至101、106至109、111至112、116至119、122至125、127至128、212、232、247至290││││、388至392至445、460至第462頁)│├──┼──────┼────────────────────────────────────────┤│13│如事實欄一、│㈠證人陳永在於偵查之證述(95年度偵字第7277號偵查卷第72至73頁、94年度偵字第10996│││㈠編號13所示│號偵查卷第195至197頁)││││㈡證人蘇俊任於偵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10996號卷第235頁)││││㈢ 張翔瑜 簽署之股權讓渡合約書(94年度偵字第10996號偵查卷第165頁)││││㈣曾力生身份證影本(94年度偵字第10996號偵查卷第166頁)││││㈤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93年8月26日資五字第00000000號函及檢附之翔愉資訊有限公司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及名冊等資料(94年度偵字第10996號偵查卷第74至75頁)││││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翔愉公司)(94年度偵字第10996號偵查卷第70至73頁)││││㈦翔愉公司登記案卷│├──┼──────┼────────────────────────────────────────┤│14│如事實欄一、│㈠證人許躍馨於警詢、偵查之證述(97年度偵緝字第1002號偵查卷第3頁及背面、第18頁及│││㈠編號14所示│背面、第66頁至67頁)││││㈡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淂程公司)及相關資料(96年度偵字││││第10784號偵查卷一第3至8頁)││││㈢淂程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96年度偵字第10784號偵查卷一第9、13頁)││││㈣淂程公司稅籍資料、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及查核清冊、營業稅申報年檔等資料││││(96年度偵字第10784號偵查卷一第41至43、76頁、96年度偵字第10784號偵查卷二第96、││││106、187至188頁、96年度偵字第10784號偵查卷一第87至113頁、118至124頁、96年度偵││││字第10784號偵查卷一第70至71頁)││││㈣淂程公司登記、變更登記申請資料等資料(96年度偵字第10784號偵查卷二第86至87、89││││至90、177至178、180至181頁)│├──┼──────┼────────────────────────────────────────┤│15│如事實欄一、│㈠證人 許勝隆 於偵查之證述(96年度偵字第24079號偵查卷第6至10頁、96年度偵字第18944│││㈠編號15所示│號偵查卷第277至279頁)││││㈡證人陳簡美惠於偵查之證述(96年度偵字第24079號偵查卷第9頁)││││㈢證人徐美珍於偵查之證述(96年度偵字第18944號偵查卷第224頁背面至第229頁背面)││││㈣證人 黃玉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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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之談話紀錄(94年偵字第18171號卷偵查卷㈡第60頁││││背面至第61頁)││││㈢豐泰公司93年8月5日變更登記表(94年度偵字第18171號偵查卷二第29頁至32頁背面)││││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呈真有限公司、豐泰公司等5家公司││││)及檢附相關資料(94年度偵字第18171號偵查卷一第4至18頁)││││豐泰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一紙(94年度偵字第18171號偵查卷二第22頁背面││││)││││豐泰公司93年8月31日領用統一發票購票證申請書、委任書(94年度偵字第18171號偵查卷││││二第33頁背面至35頁)││││豐泰公司之專案申請調統一發票查核名冊、查核清單等資料(94年偵字第18171號偵查卷││││二第67至82頁)│├──┼──────┼────────────────────────────────────────┤│22│如事實欄一、│㈠證人高濟人於偵查之證述(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偵字第23628號偵查卷一第260│││㈠編號22所示│頁至第265頁、第284之1頁至第287頁、前揭偵查卷二第3頁至4頁)││││㈡證人陳哲銘於偵查之證述(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偵字第23628號偵查卷一第260││││頁至265頁)││││㈢證人毛祚穎於偵查之證述(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偵字第23628號偵查卷一第260││││頁至第265頁)││││㈣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100年8月29日北區國稅審四字第0000000000號函檢附之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等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偵字第23628號││││卷一第1至11頁)││││㈤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得藝公司)等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偵字第││││23628號卷一第15頁背面至第19頁背面、第40、45頁、第49頁背面、第54、60、68、70頁││││及第70頁背面)││││㈥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欠稅總歸戶查詢資料(得藝公司)(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偵字第23628號卷一第39頁背面、第222頁)││││㈦得藝公司之使用統一發票申請書(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23628號偵查卷││││一第75頁背面)││││㈨全國異常資料查詢列印等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23628號卷一第69││││頁背面、第76頁)││││㈩得藝公司之申報書跨中心查詢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23628號偵查││││卷一第107至108、第132頁背面、第157頁)││││得藝公司之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清單、││││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等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23628號偵查││││卷一第108頁背面至第117頁背面、第136頁及背面、第173頁背面至第218頁、第59頁背面││││、第223頁背面至第230頁背面)│├──┼──────┼────────────────────────────────────────┤│23│如事實欄一、│㈠證人陳美華於偵查及原審審理之證述(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31435號偵│││㈠編號23所示│查卷第167頁至168頁、第171頁至171頁背面)││││㈡僑楷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31435號偵查││││卷第23至26頁)││││㈢僑楷公司設立變更登記等相關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31435號偵查││││卷第35頁及背面、第45頁及背面、第62至63頁)││││㈣陳美華之國民身分證影本(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31435號卷第48頁背面││││)││││㈤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僑楷公司)、申報書跨中心查詢、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不實統一發票派查表、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查核清單等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31435號偵查││││卷第3頁至第10頁背面、第83頁背面至第84頁、第56頁、第10、12、15、16至17頁、第84││││頁背面至第86頁背面、第114頁背面至第116頁、第17頁背面至第22頁背面、第87至96頁背││││面、第116頁背面至138頁背面)│├──┼──────┼────────────────────────────────────────┤│24│如事實欄一、│㈠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九七公司之設立基本資料、營業人設立及變│││㈡編號1所示│更登記之稅籍資料、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資料、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查││││詢清單等資料(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查核報告書第23至30、31至126、250至257頁)││││㈡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函北區國稅中和三字第0000000000號函、北區國稅中││││和三字第00000000000號函等資料(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6年度他字第10415號偵查卷││││第27至30頁)│├──┼──────┼────────────────────────────────────────┤│25│如事實欄一、│㈠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97年1月9日財北國稅大安營業字第0000000000號函暨嘉德證│││㈡編號2所示│券公司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二第137至280頁││││)││││㈡聯迪公司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清單等資料(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第83頁至86頁背面)││││㈢聯迪公司90年12月份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第87頁││││背面)││││㈣聯迪實業公司退稅主檔查詢選擇畫面及退稅主檔各細項線上查詢畫面等資料(96年度偵字││││第23347號偵查卷一第87頁、88頁)│├──┼──────┼────────────────────────────────────────┤│26│如事實欄一、│㈠被告陳美楨於國稅局之談話紀錄、於調查、偵查、原審審理之供述│││㈡編號3所示│㈡證人曾峙銘於警詢、調查、偵查及原審審理及原審94年度重訴字第77號審理之證述(見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卷㈠第22至24、294至296頁、原審卷一第282至285頁、原審94││││年度重訴字第77號卷三第77頁以下)││││㈢證人 周王秀珍 於調查之證述(94年度他字第335號偵查卷第190至第191頁)││││㈣證人黃淑娟於調查及原審94年度重訴字第77號審理之證述(94年度他字第335號偵查卷第││││91頁至第94頁、原審94年度重訴字第77號卷第306頁以下)││││㈤證人吳亦霓於調查、偵查及原審審理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㈠第284頁至第││││287頁、第289頁至第291頁、原審卷一第285頁背面)││││㈥證人 盧欣怡 於調查、偵查及原審審理之證述(94年度警搜字第1458卷偵查第80至82頁、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119至121頁、原審卷一第321至332頁)││││㈦證人 黃茂源 於調查之證述(見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㈡第175至177頁)││││㈧證人 楊玫芳 於調查、原審之證述(見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㈡第179至181頁、原審││││卷一第332至337頁)││││㈨證人 游貽岷 於調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328頁至第329頁)││││㈩證人 許聖武 於調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卷㈢第217至218頁)││││證人黃莉莉於調查及原審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188頁至第196頁)││││證人 蔡啟和 於調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211頁)││││證人游宏欽於調查、偵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204至205頁)││││證人 莊子力 於調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卷㈢第212至213頁)││││證人 戴寶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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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調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432至433頁)││││㈣證人石桂崇於調查及原審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㈡第169頁至第171頁、原││││審卷六第40頁背面至第43頁)││││㈤證人俞耀鈞於調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卷偵查㈡第164至167頁)││││㈥坤儀公司購買虛設行號發票明細9至10月出口明細統計表1份(94年度警搜字第1458號偵查││││卷第121至123頁)││││㈦坤儀公司91年10及92年8月退稅明細畫面及進銷明細、退稅款帳戶資料及提款匯款傳單資││││料等資料(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㈢第411至428頁)││││㈧坤儀公司委託代辦事宜應付款項明細表(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125至126頁)│├──┼──────┼────────────────────────────────────────┤│28│如事實欄一、│㈠惠特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營業稅查核案件查詢作業申報資料、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㈡編號5所示│申報書等資料(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報告書第6至7頁)││││㈡臺北市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書(案件名稱:惠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卷內之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查核清單、海關進口報單資料明細、海關出口報單明細表等││││資料(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報告書第78頁至第96頁)│├──┼──────┼────────────────────────────────────────┤│29│如事實欄一、│㈠證人王麗茵於調查及偵查之證述(94年度警搜字第1458號偵查卷第72至79頁、94年度偵字│││㈡編號6所示│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117頁至第118頁)││││㈡證人 楊珈琦 於調查及偵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㈠第234至246、247至248││││頁、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399至400頁││││㈢第一商業銀行景美分行之航泰興有限公司支票影本(50萬元、90萬元及95萬元)、航泰興││││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往來明細及支票影本等資料(94偵字第20131卷㈡第80頁至第82頁││││、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㈢第269頁)││││㈣臺北市政府宏通司登記文件、變更登記申請書、更正申請書等資料(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185頁至第187頁)││││㈤臺北市國稅局宏通公司92年1至3月退稅查詢資料及401報表等資料(94年度偵字第20131卷││││㈡第188至191、195、197、199頁)││││㈥宏通公司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1份(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196頁、第198││││頁、200頁)││││㈦宏通電信公司於安泰商業銀行交易明細及存款往來對帳單各1份、取款憑條5份、國內匯款││││申請書1份等資料(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201至208頁)││││㈧宏通電信公司營業稅進項來源明細(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192頁至第193頁)│├──┼──────┼────────────────────────────────────────┤│30│如事實欄一、│㈠證人黃紫霞於調查、偵查及原審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㈠第273至275頁、│││㈡編號7所示│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115至116、359至360頁、原審卷二第90頁背面至第94頁││││)││││㈡證人 藍光銘 於調查、偵查及原審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㈡第8至12頁、本院││││卷六第108至110頁)││││㈢證人陳登子於國稅局之談話紀錄、調查、偵查及原審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㈠第45至46頁、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367至368頁、原審卷一第271頁至第││││287頁)││││㈣證人 謝國貞 於調查及原審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365至366頁、原審卷││││二第88頁至第90頁背面)││││㈤證人 林家禾 於國稅局之談話紀錄、於調查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㈠第48至││││49頁)││││㈥證人廖泰郎於調查、偵查及原審之證述(94年度偵字第20313號偵查卷㈢第376至377頁、││││原審卷二第292頁至295頁臺)││││㈦奈米超晶格公司91年1至4月營業稅申報書及領取退稅相關等資料(原審卷二第312至第315││││頁)││││㈧奈米超晶格公司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報表銷項去路明細1份(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124至130頁)││││㈨奈米超晶格公司退稅線上查詢畫面1份(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131至132頁)││││㈩奈米超晶格公司臺北國際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往來明細及匯款明細各1份等資││││料(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133至140頁)││││合作金庫銀行帳號0000-000-000號帳戶明細1份、支票存根(票號ZU0000000號)1紙、帳││││冊影本1份、上開支票正反面影本1份等資料(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1、136至││││139頁)││││匯款予換日線公司之匯款單1份(94年度偵字第20131號偵查卷㈡第140頁)││││奈米超晶格公司92年2月、4月、6月、8月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等資料(94年度他││││字第3950號偵查卷第54至58頁)││││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進項來源及銷項去路)﹝營││││業人名稱:奈米超晶格科技(股)公司﹞等資料(94年度他字第3950號偵查卷第60至117││││頁)││││退稅主檔各細項線上查詢畫面2紙(奈米超晶格公司)(94年度他字第3950號偵查卷第163││││頁至第164頁)││││奈米超晶格公司合作金庫銀行存摺影本2紙、帳冊支票根聯影本1紙(94年度他字第3950號││││偵查卷第165頁至第166頁)││││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94年8月1日北區國稅新莊三字第0000000000號函及檢││││附92年營所稅、營業稅申報書等相關資料(94年度他字第3950號偵查卷第39頁至第53頁)││││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95年1月26日北區國稅新莊三字第0000000000號函及││││檢附之92年1至4月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退稅主檔各細項線上查詢畫面及營業稅退││││稅支票存根聯、委託書等相關資料(94年度他字第3950號偵查卷第6至9頁)│├──┼──────┼────────────────────────────────────────┤│31│如事實欄一、│㈠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浥淂公司)、查緝涉嫌虛設行號案情報告、│││㈡編號8所示│營業稅選案查核報告表、虛設行號進銷項情形分析表、浥得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92年11月起至96年2月)、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欠戶總歸戶查詢情形表、異常稅籍││││查詢列印、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查核清單(92年7月起至95年4月)、退稅主││││檔查詢列印資料(浥淂公司申報出口銷售零稅率貨物而溢付之營業稅退稅明細表)(99年││││度偵字第26642號偵查卷第5至21、23至26、28至29、31至43、46至48、50至51、56至58、││││64至65、74至77、79至80、90至93、96至97、100至101、106、109、111至112、116至119││││、122至125、127至128、212、232、247至290、388至445、460至462頁)│└──┴──────┴────────────────────────────────────────┘附表三十三┌──┬────────┬───────────────────────────────┬──────┐│編號│併辦案號│併辦意旨│所涉法條│├──┼────────┼───────────────────────────────┼──────┤│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潘信義係虛設行號集團成員,馬月娌(另案)係惠特公司負責人。│被告潘信義涉│││檢察署檢察官104│潘信義與陳宏澤91年11月間,透過黃莉莉與馬月娌共同合夥經營惠特公│犯刑法第216│││年度偵字第8685號│司,渠等四人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明知惠特公司與德│條及第215條│││〔本院併辦編號6│男企業有限公司、良策企業社、聯合納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智傳播│罪嫌│││〕│事業有限公司、硒旺長生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汛立事業有限公司等│││││營業人並無實際交易,馬月娌仍將惠特公司經營所需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大、小章、統一發票購買證及空白統一發票等文件,交由潘信義│││││及陳宏澤,於91年11月至92年2月間,取得上開公司行號所開立之不實│││││銷項發票,作為惠特公司之進項憑證共計4,589萬4,118元;並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業務上製作之營業稅申報書上,交付臺北市國稅局以為行│││││使而逃漏應付之稅捐,並足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於稅捐徵收之正確性。││├──┼────────┼───────────────────────────────┼──────┤│2│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潘信義專營收購虛設行號,與陳 晁賢陳俊廷 共同基於意圖為自己│被告潘信義涉│││檢察署檢察官104│不法之所有,於92年間,3人以代告訴人游宏欽申請辦理信用卡及現金│犯刑法第216│││年度偵字第8685號│卡為由,取走告訴人游宏欽之身分證影本後,未經同意,擅以告訴人游│條、第210條│││〔本院併辦編號7│宏欽名義登記為伍王福股份有限公司、圓堂公司及城坤公司之負責人,│行使偽造私文│││〕│並進而取得上開公司之統一發票藉以申報稅額,足生損害於告訴人游宏│書及第216條││││欽及稅捐機關對於稅務管理之正確性;嗣經游宏欽接獲內政部警政署出│、第214條行││││入境管理局限制出境公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行政執行處通知單、│使使公務員登││││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國稅局中正稽徵所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載不實罪嫌││││和稽徵所催繳稅額通知2,000萬元後,始知上情。││├──┼────────┼───────────────────────────────┼──────┤│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潘信義專營收購人頭及他人無意經營之公司行號,於91年3月間,│被告潘信義涉│││檢察署檢察官104│收購雅盟公司後,未經告訴人余易眠之同意,竟仍將告訴人余易眠列為│係犯刑法第21│││年度偵字第8687號│公司股東,並偽造91年12月18日臨時股東會會議紀錄,將告訴人余易眠│6條、215條行│││〔本院併辦編號19│以董事身分出席並為記錄人員,持以向臺北市商業管理處辦理登記。│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嫌│├──┼────────┼───────────────────────────────┼──────┤│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陳美楨、曾峙銘於91年間,利用 王榮男 同意擔任順樺企業社名義負│被告陳美楨涉│││檢察署檢察官104│責人,而交付身分證影本之機會,未經王榮男之同意,擅自將王榮男登│犯刑法第216│││年度偵字第8688號│記為「圓堂企業有限公司」股東,而使公務員登載該不實事項與公司登│條、第214條│││〔本院併辦編號8│記事項上,進而申領統一發票使用,嗣王榮男接獲國稅局補稅通知,始│行使使公務員│││〕│獲上情。│登載不實文書│││││罪嫌│├──┼────────┼───────────────────────────────┼──────┤│5│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被告潘信義專營找尋人頭設立公司行號,供其從事販售發票等違反稅捐│被告潘信義涉│││檢察署檢察官104│稽徵法犯行,於93年7月間,透過其僱用於天藍國際有限公司之員工陳│犯刑法第216│││年度偵字第11864│晁賢之介紹,以每月車馬新臺幣1萬元之代價,尋得告訴人 吳家耀 同意│條、第210條│││號〔本院併辦編號│擔任德政實業公司之掛名負責人,詎被告潘信義於取得告訴人吳家耀之│行使偽造私文│││17〕│相關身分證件資料後,未經告訴人吳家耀同意,偽造公司設立之相關資│書、第214條││││料,擅自將告訴人吳家耀登記為榮爃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並偽造榮爃│使公務員登載││││股份有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資料持向財稅機關行使,足生損害│不實及第216││││於告訴人吳家耀及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管理稅籍資料之正確性。│條、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6│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陳美楨為一代客記帳業者,專營代辦工商登記及代客記帳,為蒐購│被告陳美楨涉│││檢察署檢察官104│人頭公司,以製作不實發票供潘信義為首之犯罪集團詐欺逃漏稅用,竟│犯刑法第216│││年度偵緝字第649│基於偽造文書之概括犯意,連續為下列犯行:│條、第210條│││、650、651號〔本│⒈明知品優實業有限公司(統編:00000000,址設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之行使偽造私│││院併辦編號11〕│路一段376號12樓之1,下簡稱品優公司)之負責人 林芳棟 ,於88年間│文書罪嫌││││係委託其辦理品優公司解散登記事宜,為使品優公司得以繼續申請發│││││票,竟基於偽造文書之犯意,以不詳方法取得告訴人 杜吉進 之身分證│││││影本,並盜刻其印章,於88年8月間,向臺北市政府建設局申請將品│││││優公司負責人變更為告訴人杜吉進,盜蓋告訴人杜吉進之印章在股東│││││同意書、股東名簿、公司章程暨修正對照表、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等│││││文件上,並留下00000000號(申登人陳美鳳,裝機地址臺北縣永和市│││││保福路二段88巷22號1樓)代辦人之聯絡電話,嗣經告訴人杜吉進提│││││出告訴,始查悉上情。│││││⒉明知長杶公司之負責人蘇良一係委託其辦理長杶公司解散登記事宜,│││││為使長杶公司得以繼續申請發票,竟基於偽造文書之犯意,以不詳方│││││法取得告訴人 林雅玲 之身分證影本,並盜刻其印章,於90年7月間,│││││向臺北市政府建設局申請由告訴人林雅玲承受原股東 蔡明宗 之股份,│││││盜蓋告訴人林雅玲之印章在股東同意書等文件上,並留下00000000號│││││代辦人之聯絡電話,嗣經告訴人林雅玲提出告訴,始查悉上情。│││││⒊明知歐偑有限公司(統編00000000,址設臺北市松山區新東街30巷40│││││號1樓,下簡稱歐偑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曾峙銘於90年9月間申請公司│││││登記獲准後,因故欲辦理退股,為使公司存續得以繼續申請發票使用│││││,竟基於偽造文書之犯意,以不詳方法取得告訴人 林妙芬 之身分證影│││││本,並盜刻其印章,於91年1月間,向臺北市政府建設局申請由告訴│││││人林妙芬承受曾峙銘之股份,盜蓋告訴人林妙芬之印章及偽造其署押│││││在公司章程、股東同意書等文件上,並留下00000000號代辦人之聯絡│││││電話。嗣經告訴人林妙芬提出告訴,始查悉上情。││├──┼────────┼───────────────────────────────┼──────┤│7││〔原審已退併〕││├──┼────────┼───────────────────────────────┼──────┤│8││〔原判決附表無此編號〕││├──┼────────┼───────────────────────────────┼──────┤│9│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被告陳美楨係從事代客記帳業務之人,明知昭和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陳美楨涉│││檢察署檢察官104│(原名昭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昭和公司)並無實際銷貨事實,│犯稅捐稽徵法│││年度偵字第5214號│竟基於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自91年1月間某日起至92年6月間│第43條第1項│││〔本院併辦編號1│某日止,利用代辦昭和公司結束營業結算及轉讓登記之機會,未經該公│、第41條幫助│││〕│司同意,連續以昭和公司名義,虛開不實統一發票供真豪資訊有限公司│逃漏稅罪嫌、││││等營業人作為進貨憑證,使該等營業人藉此不正當方法,逃漏營業稅捐│刑法第216條││││,總計以昭和公司名義虛開不實統一發票217張,其中有129張,銷售金│、第215條行││││額為2,126萬5,993元,經營業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幫助他人逃漏營業│使業務上登載││││稅額106萬3,309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不實罪嫌及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罪嫌│├──┼────────┼───────────────────────────────┼──────┤│10│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被告毛祚穎為偉誠公司之實際負責人,代辦工商登記及代客記帳,為從│被告毛祚穎涉│││檢察署檢察官104│事業務之人,亦為商業會計法所規定之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犯商業會計法│││年度偵字第11845│人員。而統勝公司於77年至95年2月止,乃委託偉誠公司代為記帳,詎│第71條第1項│││、12819號〔本院│毛祚穎因認已虛列行號發票充作進項稅額,藉以沖銷銷項稅額逃漏稅捐│第1款、刑法│││併辦編號15〕│乙節有利可圖,竟於90、91、92及94年間,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意│第216條、第││││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連續以來源不明知虛設行號發票,充為│215條之行使││││不知情之統勝公司進項憑證,據以向稅捐機關工扣抵銷項稅額而行使之│業務登載不實││││,致使統勝公司漏繳營業所得稅102萬3,345元,足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文書及同法第││││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同時毛祚穎又將統勝公司匯款予己供代繳營│336條第2項之││││業所得稅之102萬3,345元侵占入己。│業務侵占罪嫌│├──┼────────┼───────────────────────────────┼──────┤│11││〔原審已退併〕││├──┼────────┼───────────────────────────────┼──────┤│12│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毛祚穎於88年間受良朋企業有限公司(下稱良朋公司)委託記帳,│被告陳美楨涉│││檢察署檢察官104│係商業會計法所稱之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竟基於填製│犯違反稅捐稽│││年度偵字第9070號│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暨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之概括犯│徵法第43條第│││〔本院併辦編號20│意,明知良朋公司(負責人 林義芳 等為不起訴處分)於91年1月至92年6│1項幫助他人│││〕│月期間,並無實際進銷貨之事實,竟先自虛設行號「群中實業有限公司│逃漏稅捐、刑││││」、「捷侑科技有限公司」、「統嶺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營業人,取│法第216條、││││得金額共計491萬2974元之不實進項統一發票共18紙,作為良朋公司購│第215條使業││││入貨物之進項憑證;復於同期間連續以良朋公司名義開立金額429萬692│務登載不實罪││││元之不實統一發票共20紙,稅額21萬4,534元予「森林電子有限公司」│及商業會計法││││、「晶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第71條第1款││││、「固基室內裝修有限公司」等營業人充當進項憑證使用,而前揭森林│以明知為不實││││電子有限公司等4家營業人,亦將其中金額合計395萬3,038元之18張統│事項而填製會││││一發票持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以此方式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計19萬│計憑證等罪嫌││││7651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課稅之公平性及正確性。││├──┼────────┼───────────────────────────────┼──────┤│1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陳美楨原係偉誠公司負責人,明知營業人應依銷售貨物或勞務實際│被告陳美楨涉│││檢察署檢察官104│情況,據實開立統一發票,且告訴人周加渝任負責人之鈴之龍廣告設計│犯稅捐稽徵法│││年度偵字第9069號│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鈴之龍公司)與嘉德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第43條第1項│││〔本院併辦編號9│大揚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揚公司),並無實際實際交易│幫助他人逃漏│││〕│之事實,竟與記帳業者陳琳同共同基於明知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及│稅捐及修正前││││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自90年間起至91年間止,以不詳方│之商業會計法││││式取得鈴之龍公司之統一發票後,連續以該公司之名義,填製買受人、│第71條第1款││││品名、數量及金額均不實之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後,分別交付嘉德公司及│以明知為不實││││大揚公司,作為該等公司向鈴之龍公司買受商品之進項憑證,並持以向│事項而填製會││││稅捐機關申報扣抵營業稅款,幫助上開公司逃漏營業稅95萬8,574元。│計憑證等罪嫌│├──┼────────┼───────────────────────────────┼──────┤│1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被告毛祚穎係設於臺北縣永和市福和路之偉誠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於89│被告毛祚穎涉│││檢察署檢察官104│年至91年間受告訴人及城坤實業有限公司(下稱城坤公司)實際負責人│犯刑法第216│││年度偵字第11845│ 許淯鈞 委託,代辦城坤公司設立登記及記帳報稅事務,屬為他人處理事│條、第210條│││、12819號〔本院│務之人,詎其明知城坤公司與九七公司、生商公司於90年5、6月間並未│之行使偽造私│││併辦編號15〕│有交易之事實,竟意圖位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文書罪、第││││,利用職務之便,於90年7月16日以其於同年6月間向九七公司所取得銷│342條第1項之││││售額127萬5,000元、稅額計6萬3,750元之不實統一發票1紙,充當城坤│背信罪嫌││││公司之進項憑證,偽冒城坤公司名義持向稅捐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並於同期間,偽冒城坤公司名義開立銷售額合計150萬元之不實統一發│││││票3紙予生商公司充當進貨憑證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幫助生商公司│││││逃漏營業稅計7萬5,000元,致告訴人因而遭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以其涉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項第1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載會計憑證、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及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函送法辦,並因此│││││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為限制出境之裁罰性處分,足生損害於告訴人及稅│││││捐稽徵機關課稅之公平及正確性。││├──┼────────┼───────────────────────────────┼──────┤│15││〔原審已退併〕││├──┼────────┼───────────────────────────────┼──────┤│16│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被告毛祚穎為毛祚穎事務所之實際負責人,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被告毛祚穎涉│││檢察署檢察官104│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之犯意,為下列之犯行:│犯刑法第216│││年度偵字第12822│⒈於94年3月間,明知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於94年1、2月間之期間,│條、第215條│││號〔本院併辦編號│無實際向浥得企業公司、筌茂興業公司、翔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依│之行使業務上│││14〕│依實業股份公司進貨之事實,竟以不詳方式取得上開4家公司等營業│登載不實文書││││人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共22紙,稅額合計新臺幣16萬1,108元,以此憑│及同法第339││││證向國稅局扣抵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之納稅金額,幫助宏宇文具印│條第1項之詐││││刷有限公司逃漏營業稅額,使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僅需繳納2,607│欺取財罪嫌││││元,卻仍向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稱需收取4萬2,919元之稅款,並使│││││該公司遭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要求補稅。│││││⒉復於94年5月間,明知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於94年3、4月間之期間│││││,無實際向程硯科技有限公司、硯曄實業有限公司進貨之事實,竟以│││││不詳方式取得上開4家公司等營業人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共6紙,稅額合│││││計3萬5,004元,以此憑證向國稅局扣抵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之納稅│││││金額,使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僅需繳納1萬7,398元,卻仍向宏宇文│││││具印刷有限公司佯稱需收取5萬5,795元之稅款,並使該公司遭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要求補稅。││├──┼────────┼───────────────────────────────┼──────┤│17││〔原審已退併〕││├──┼────────┼───────────────────────────────┼──────┤│18│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毛祚穎係偉誠公司之實際負責人,為依法應納稅之義務人,並均以│被告毛祚穎涉│││檢察署檢察官104│製作各類所得扣繳憑單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為其附隨業務之人│犯刑法第216│││年度偵字第9421號│,渠明知 賴煌源 於88年間,並未在偉誠公司工作,亦未向該公司支領17│條、第215條│││〔本院併辦編號13│萬5,000元之薪資,竟將賴煌源於上開時間支領上開薪資之不實事項登│行使業務登載│││〕│載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並據以製作偉誠公司88年營利事業所│不實文書及稅││││得稅結算申報書,以此詐術持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報,使之營業成本│捐稽徵法第47││││增加,營利所得減少,使偉誠公司因此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計3萬3,750│條、第41條之││││元,足以生損害於賴煌源及稅捐稽徵機關核課稅捐之正確性。│罪嫌│├──┼────────┼───────────────────────────────┼──────┤│19│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毛祚穎、陳美鳳為代客記帳業者,於92年間受晶盛網路股份有限公│被告陳美楨、│││檢察署檢察官104│司(址設臺北市○○○區○○路0段00號,以下簡稱晶盛公司)之負責│毛祚穎涉犯刑│││年度偵字第9423號│人 張谷川 委託作帳,為從事業務之人。明知告訴人林源德於91年間並未│法第216條、│││〔本院併辦編號12│受僱於晶盛公司,亦均未自該公司受領薪資所得,竟基於行使業務登載│第215條行使│││〕│不實文書之犯意,虛偽登載告訴人林源德在晶盛公司領取19萬2,000之│業務登載不實││││薪資於其業務上作成之「91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並據以│之文書及稅捐││││製作晶盛公司9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將上開不實薪資列為│稽徵法第47條││││營業費用,自該公司之所得額中扣除,並持向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報稅│第1款以不正││││而行使之(尚無逃漏營業稅之結果),足以生損害於告訴人林源德。嗣│當方法逃漏稅││││告訴人林源德接獲稅捐機關之補稅通知,始查悉上情。│捐罪嫌│├──┼────────┼───────────────────────────────┼──────┤│20││〔原審已退併〕││├──┼────────┼───────────────────────────────┼──────┤│2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潘信義與陳美楨共同基於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及幫助│被告陳美楨、│││檢察署檢察官104│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除共同犯本院前揭認定如事實欄一、㈡│潘信義所為涉│││年度偵字第8390號│編號⒒之行為外,自94年7月起(被告潘信義部分自94年9月起),明知│犯商業會計法│││〔本院併辦編號10│程硯公司與如併辦意旨書所示之公司並無銷貨之實際交易事實,填製不│第71條第1款│││〕│實會計憑證即統一發票,交付予公司作為進項憑證,並藉此方式幫助逃│會計憑證登載││││漏稅捐,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及商業會計帳目管理│不實及稅捐稽││││之公平及正確性,幫助如附表所示之公司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營業稅。│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逃漏│││││稅捐等罪嫌│├──┼────────┼───────────────────────────────┼──────┤│22││〔原審已退併〕││├──┼────────┼───────────────────────────────┼──────┤│2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毛祚穎與陳美楨共同基於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及幫助│被告陳美楨涉│││檢察署檢察官104│他人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除除共同犯本院前揭認定如事實欄│犯稅捐稽徵法│││年度偵字第8389、│一、㈡編號⒛之行為外,亦明知標達公司並無實際營業行為,竟與潘信│第43條第1項│││8684號〔本院併辦│義等人共同基於以填製不實會計憑證方法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捐之│幫助逃漏稅捐│││編號3、4〕│概括犯意聯絡,自94年7月起至94年12月間止,在無實際進貨或受│罪嫌、商業會││││有勞務之情況下,向虛設行號煦煬企業有限公司(下稱煦煬公司)│計法第71條第││││、硯曄實業有限公司、億富工程有限公司、浥淂企業有限公司、筌│1款之填載不││││茂興業有限公司、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程硯科技有限公司│實會計憑證罪││││、昌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梵棋廣告有限公司、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嫌、刑法第││││公司、翔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偉樺廣告有限公司、茂淂企業有限│214條之使公││││公司、僑楷廣告有限公司、崴鑫工程有限公司,取得不實統一發票│務員登載不實││││紙,作為標達公司購入貨物之進項憑證,以應付查核;復於同期間│罪嫌、第216││││,以標達公司名義連續虛開不實會計憑證發票,並藉此方式幫助群│條、第215條││││悅公司等營業人逃漏營業稅,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之行使業務登││││稽徵之正確性。│載不實等罪嫌│├──┼────────┼───────────────────────────────┼──────┤│24││〔原審已退併〕││├──┼────────┼───────────────────────────────┼──────┤│25│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緣潘信義、連惟新(另為不起訴處分)無業;黃莉莉、謝英山(上2人│被告潘信義涉│││檢察署檢察官移送│均另為不起訴處分)為房地產仲介商;陳良民(嗣改名陳宏澤,已死亡│犯刑法第339│││104年度偵字第942│,其所涉多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均因而分別經不起訴處分或不受理判│條第1項之詐│││6號〔本院併辦編│決在案)為會計師。緣於91年間,潘信義與陳良民因黃莉莉、謝英山向│欺取財罪、商│││號18〕│連惟新分租臺北市林森北路辦公室而結識,因認收購虛設行號買賣假發│業會計法第71││││票,有利可圖,竟共同基於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及意圖│條第1項第1款││││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謀以虛設行號詐領零稅率退稅,先後蒐購│及公司法第9││││閤鑫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稱閤鑫公司)、摩尼特電腦科技有限公司(以│條第1項罪嫌││││下稱摩尼特公司)、順洋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順洋公司)、順晨有限│││││公司(以下稱順晨公司)、新中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新中央公司)│││││等5家虛設行號,並以其他虛設行號對開及循環開立發票方式,製造前│││││開5公司虛偽不實之進貨及銷貨業績,再以報廢之IC電子商品虛偽出口│││││而浮報報關金額,據以製作前開各公司虛偽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下稱401申報書)」及「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清單(下│││││稱零稅率銷售額清單)」後,持向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詐領零稅率退│││││稅。其行為如下:│││││⒈潘信義、陳良民與黃莉莉、謝英山等基於共同犯意之聯絡,於91年間│││││,分向 顏家臻藍陽儒 、陳子文等人蒐購無實際營業之閤鑫公司、摩│││││尼特公司、順洋公司,並陸續將該等虛設行號遷移至謝松甫(另為不│││││起訴處分)之服務區內,藉此向松山分局申報多筆鉅額零稅率退稅並│││││獲核退。閤鑫公司原址設臺北市○○區○○路00巷00號,潘信義、黃│││││莉莉、謝英山等人委託代客記帳業者簡曉莉將公司地址變更登記為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5樓,同時將負責人變更登記為黃莉莉│││││長子 李悌 (其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案件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1528號判決確定)。俟閤鑫公司完成稅籍登記取得統一發票後,│││││黃莉莉等即虛偽申報取得良策企業社、米禾興業有限公司、聯合納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冠智傳播事業有限公司、汛立事業有限公司等虛│││││設行號之銷貨發票,製作為閤鑫公司之「得扣抵進項稅額」,另以報│││││廢IC電子商品浮報出口報關金額,再據以製作閤鑫公司91年11-12│││││月份當期虛偽不實之「401申報書」│││││及「零稅率銷售額清單」,於92年1月15日前後持向臺北市國稅局中│││││南稽徵所(以下稱中南稽徵所)申請零稅率退稅。│││││又虛偽申報92年1-2月份「401申報書」及「零稅率銷售額清單」,合│││││併詐領零稅率退稅168萬7631元(內含91年11-12月累積留抵67萬5471│││││元)。摩尼特公司與順洋公司亦為潘信義、黃莉莉、謝英山、陳良民│││││同時期以相同手法向臺北市國稅局松山分局申請零稅率退稅之虛設行│││││號。該2公司於92年3月15日前後各申報92年2月份零稅率退稅81萬│││││6503元及72萬8518元,分別於92年2月、4月與5月間,順利獲得零稅│││││率退稅69萬6414元、81萬6503元及79萬7182元;順洋公司於92年4月│││││與5月間,順利獲得零稅退稅72萬8518元及78萬4535元。臺北市國稅│││││局將退稅款項分期匯入摩尼特公司合作金庫銀行東臺北分行│││││0000000000000帳戶及順洋公司彰化商業銀行中崙分行396867帳戶後│││││,黃莉莉及謝英山隨即轉匯至渠等與潘信義所控制之皓倫公司與換日│││││線企業有限公司帳戶後朋分花用。閤鑫、摩尼特與順洋公司違法核退│││││之金額共551萬783元。│││││⒉被告潘信義、陳良民與黃莉莉、謝英山、連惟新等復基於共同犯意聯│││││絡,以人頭高士雅名義蒐購新中央公司,以人頭石萬宏名義蒐購順晨│││││公司,並於91年至92年間多次變更公司登記地址及登記負責人,最後│││││均遷址至臺北市○○區○○○路0段000000號1樓 林克非 (另為不起訴│││││處分)服務區,以利退稅。新中央公司與順晨公司以相同手法,分別│││││於92年1月與2月獲臺北市國稅局退稅72萬9032元、112萬913元(新中│││││央公司)與92萬6730元、111萬9863元(順晨公司),新中央公司另│││││於92年5月又獲核退60萬2219元,陳良民與黃莉莉、謝英山、連惟新│││││等人合計取得449萬8757元之鉅額不法利益。││├──┼────────┼───────────────────────────────┼──────┤│26│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潘信義分別於93年1月、同年4月、94年4月間,以不詳對價或方式│被告潘信義涉│││檢察署檢察官104│,取得楊智堯、周子倩(業經不起訴處分確定)、毛祚穎身分證件,利│犯修正前商業│││年度偵字第9424號│用 彼等 名義虛設標達公司,由彼等擔任掛名負責人。潘信義與楊智堯等│會計法第71條│││〔本院併辦編號5│人均明知標達公司並無實際營業行為,竟共同基於以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第1款填製不│││〕│方法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自93年1月20日起至94年│實會計憑證、││││12月間止,在無實際進貨或受有勞務之情況下,向虛設行號煦煬公司、│稅捐稽徵法第││││硯曄實業有限公司、億富工程有限公司、浥淂企業有限公司、筌茂興業│43條第1項幫││││有限公司、天曜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程硯科技有限公司、昌盛工程│助逃漏稅捐及││││顧問有限公司、梵棋廣告有限公司、弘霖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翔泰管理│刑法第216條││││顧問有限公司、偉樺廣告有限公司、茂淂企業有限公司、僑楷廣告有限│、第215條行││││公司、崴鑫工程有限公司,取得金額共計9,956萬8,274元之不實統一發│使業務登載不││││票312紙,作為標達公司購入貨物之進項憑證,以應付查核;復於同期│實文書罪嫌││││間,以標達公司名義連續虛開如附表所示不實會計憑證發票共271紙與│││││煦煬公司等34家營業人充當進項憑證使用,虛開發票金額達8,708萬│││││1,541元,並將上開不實之銷貨資料填製會計憑證記入標達公司帳冊;│││││ 嗣如 附表所示群悅廣告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營業人持其中116紙發票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計幫助如附表所示虛設行號以外之群│││││悅公司等17家營業人逃漏營業稅248萬1,794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之正確性。││├──┼────────┼───────────────────────────────┼──────┤│27│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被告毛祚穎與被告陳美楨共同涉犯如犯罪事實欄一㈠編號8所示之行為│被告毛祚穎涉│││檢察署檢察官104│。│犯商業會計法│││年度偵字第8388號││第71條第1款│││〔本院併辦編號16││商業負責人明│││〕││知不實之事項│││││填製會計憑證│││││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幫助逃│││││漏稅捐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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