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簡字第4832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簡字第483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19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0年度簡字第4832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鄭國兵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0年度偵字第1605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鄭國兵幫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鄭國兵明知目前國內社會上層出不窮之不法份子為掩飾渠等犯行,避免執法人員之追緝及處罰,經常利用他人之金融帳戶、提款卡及密碼詐取財物,以確保犯罪所得之不法利益並掩人耳目,在客觀可以預見取得他人金融帳戶使用之行為,常與財產犯罪有密切關連,竟基於幫助詐欺取財之不確定故意,先以工作需要轉帳薪資之帳戶為由,於民國99年11月19日向 李雅萍 (涉犯詐欺罪部分,另案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洽借並取得李雅萍所申辦之永豐銀行思源分行0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以下稱永豐銀行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再於同日某時許,在新北市中和區新光百貨,將上開永豐銀行帳戶之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交付予犯罪集團指定之成年人,供該犯罪集團成員作為詐欺取財犯罪之用。嗣該犯罪集團成員取得上開永豐銀行帳戶資料後,即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於99年11月20日下午5時40分許,佯以拍賣網站賣家撥打電話予 黃珮珊 ,向黃珮珊佯稱其先前網路購物之取貨單收貨人一欄有誤簽之情,須依郵政單位人員指示處理云云,嗣由另一詐欺集團成員佯以郵局人員,撥打電話予黃珮珊,要求黃珮珊依指示操作自動櫃員機云云,黃珮珊因而陷於錯誤,遂於99年11月21日凌晨1時19分許,以無摺存款方式存入新臺幣(下同)72,000元至李雅萍上開永豐銀行帳戶內,旋遭提領一空。嗣黃珮珊發覺受騙,報警處理,而查悉上情。
二、證據:
(一)被告鄭國兵於偵查中之自白。
(二)證人即被告之女友李雅萍於偵查中之證述。
(三)告訴人即被害人黃珮珊於警詢之指訴。
(四)永豐商業銀行思源分行99年12月15日永豐銀思源分行(09
9)字第00015號函暨所附李雅萍所有之上開永豐銀行帳戶之客戶基本資料表及該帳戶自98年4月21日起至99年5月31日止之存摺存款歷史往來明細查詢一覽表各1份。
(五)告訴人黃珮珊所提出之永豐銀行櫃員機交易明細影本1份。
三、按幫助犯之成立,主觀上行為人須有幫助故意,客觀上須有幫助行為,意即須對於犯罪與正犯有共同之認識,而以幫助之意思,對於正犯資以助力,而未參與實施犯罪之行為者而言(參照最高法院75年度台上字第1509號、88年度台上字第1270號判決意旨)。本件被告鄭國兵將其女友李雅萍所有之永豐銀行帳戶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交付予他人使用,使犯罪集團作為對告訴人黃珮珊實行詐欺取財犯罪之取款工具,被告雖非基於直接故意,至少已有幫助他人實行詐欺取財犯罪之不確定故意,且所為提供金融帳戶之行為,亦屬刑法詐欺取財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又被告以幫助之意思,參與本件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為幫助犯,爰依刑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依正犯之刑減輕之。爰審酌被告提供其向李雅萍借用之金融機構帳戶存摺、提款卡及密碼供他人詐欺取財,助長詐騙財產犯罪之風氣,且因其提供個人帳戶,致使執法人員難以追查該詐騙集團成員之真實身分,增加被害人尋求救濟之困難,並擾亂金融交易往來秩序,危害社會正常交易安全,兼衡告訴人所損失之金額、被告之素行、智識程度、犯罪之手段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如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30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0年7月19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法官劉凱寧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李逸翔中華民國100年7月22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