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22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7月07日
裁判案由: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2246號原告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訴訟代理人 金玟欣 被告 潘素馨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原告具狀撤回起訴,爰命再開辯論。中華民國111年7月7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林欣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1年7月7日
書記官范煥堂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22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7月07日
裁判案由: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2246號原告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莫兆鴻 訴訟代理人 金玟欣 被告 潘素馨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原告具狀撤回起訴,爰命再開辯論。中華民國111年7月7日
民事第七庭法官林欣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1年7月7日
書記官范煥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