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附民字第25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28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附民字第259號原告 謝欣欣 被告 林咨吟 上列被告因102年度易字第618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本件附帶民事訴訟之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3年1月28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蔡明宏
法官林尚諭法官蘇怡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志忠中華民國10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