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200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2000號聲請人 陳張素蘭 代理人 陳富美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證券,前經本院103年度司催字第1497號公示催告在案,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民國103年11月21日屆滿,尚無人申報權利,而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聲請為除權判決各情,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催告卷宗核閱屬實,故其聲請,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陳琪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書記官蔡明潔┌────────────────────────────────────┐│附表:103年度除字第200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02│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03│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04│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05│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06│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07│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08│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09│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10│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D0000000-0│1│1000│├──┼───────────────┼──────────┼───┼──┤│0011│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300│├──┼───────────────┼──────────┼───┼──┤│0012│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360│├──┼───────────────┼──────────┼───┼──┤│0013│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6NX0000000-0│1│501│├──┼───────────────┼──────────┼───┼──┤│0014│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892│├──┼───────────────┼──────────┼───┼──┤│0015│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8ND0000000-0│1│1000│├──┼───────────────┼──────────┼───┼──┤│0016│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1│843│├──┼───────────────┼──────────┼───┼──┤│0017│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1│976│├──┼───────────────┼──────────┼───┼──┤│0018│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9ND0000000-0│1│1000│├──┼───────────────┼──────────┼───┼──┤│0019│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0│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