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小上字第147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年小上字第147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5年11月17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5年度小上字第147號上訴人乙○○
甲○○被上訴人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94年9月16日本院台北簡易庭95年度北小字第1779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被上訴人主張:其為坐落台北市○○區○○段2小段428號土地,門牌號碼台北市○○○路○○○巷○○號4樓房屋所有權人,上訴人乙○○、甲○○分別為同址10號1樓、12號1樓所有權人。上述土地為兩造及同棟其他樓層所有人所共有,被上訴人之應有部分為10000之646,上訴人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擅自在渠等所有系爭房屋後方圍牆上搭建如原判決附圖A、B所示部分面積17.4平方公尺及16.6平方公尺之棚架。上訴人無權占有上述系爭土地受有利益,致原告受有損害,應給付被上訴人自民國80年4月16日起至95年4月15日止之相當於租金的損害,並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6條、土地法第105條準用同法第97條第1項之規定以年租金為土地公告地價5%為準計算。乃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請求上訴人返還相當於租金之損害等語,本件未經言詞辯論,故無被上訴人答辯聲明。
二、上訴人則以:渠等非興建棚架之人,未將棚架當作延伸空間,只是搭個蓋子遮雨,不構成違建,且那個房子現在未使用;被上訴人請求返還因無權占用土地之不當利得,以上訴人是否無權占用土地為先決條件,被上訴人亦曾以上訴人無權占用土地而向本院台北簡易庭起訴請求上訴人返還土地,並經本院台北簡易庭以94年度北簡字第33812號判決被上訴人勝訴,惟上訴人已合法上訴,該案尚未確定,原審即應依民事訴訟法第182條之規定裁定俟上述返還土地案件判決確定後再行審理,惟原審並未依上訴人之請求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且未對上訴人是否無權占用土地為調查,因上訴人是否無權占用土地事關上訴人權益甚鉅,原審有調查證據之義務,亦有對上訴人闡明由其舉證之義務,但原審並未闡明,違反民事訴訟法第199條及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12號判例,而顯有不適用法規之違背法令情事云云,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判決廢棄;被上訴人於第一審之訴駁回。
三、按「民事訴訟法第182條第1項既明定法院得命中止訴訟程序,則有同條項所定情形時,應否命其中止,法院本有自由裁量之權,並非一經當事人聲請,即應命其中止。」(最高法院28年抗字第164號判例參照),是即便法院不依當事人聲請裁定停止訴訟,並自行認定事實而為裁判,亦屬法院自由裁量權之行使,並不得僅因法院未停止訴訟即謂法院判決違背法令。經查,上訴人固以本院台北簡易庭94年度北簡字第33812號返還土地案件是否成立為本件裁判之依據,上述案件尚未確定為由,聲請裁定停止訴訟,惟上開聲請經原審裁量後,認返還土地案之法律關係不甚複雜,易於自行判斷,為免延滯訴訟,仍得逕行判決(見原審判決第3頁第2行以下),則參諸前揭之說明,原判決即無何違反民事訴訟法第182條第1項規定之違法,上訴人上項主張,並不可採。
四、按審判長應向當事人發問或曉諭,令其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陳述、聲明證據或為其他必要之聲明及陳述;其所聲明或陳述有不明瞭或不完足者,應令其敘明或補充之,民事訴訟法第199條第2項固定有明文。惟綜觀原審全案卷宗,上訴人於原審即主張系爭棚架非其搭建,並謂本院94年度北簡字第33812號判決已有交待云云,而上訴人關於系爭棚架非無權占有陳述均無任何不明瞭、不完足之處,與民事訴訟法第199條第2項規定顯不相符。原審法院既已於言詞辯論程序中賦予上訴人辯論之機會,是本件上訴人所述內容尚不足以認定原審有何違反闡明權之情事。
五、再按小額事件之第二審判決,倘依上訴意旨足認上訴為無理由者,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9第2款定有明文。本件依上訴意旨足認原判決並無上訴人所指違背法令之情事業如前述,上訴意旨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改判,並無理由,爰不經言詞辯論而駁回之。
六、訴訟費用之負擔:本件上訴裁判費為新台幣1,500元,應由上訴人負擔,爰確定如主文第二項所載。
七、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32第1項、第2項、第449條第1項、第436條之29第2款、第78條、第85條第1項前段、第436條之19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5年11月17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吳光釗
法官曾啟謀法官詹駿鴻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上訴中華民國95年11月17日
書記官官碧玲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