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249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49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2月27日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四九六號
原告世全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訴訟代理人 程高雄 律師被告煇煌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設法定代理人甲○○住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三月十六日下午三時五十分,在本院第四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七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王國忠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二十七日~B法院書記官翁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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