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860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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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3年附民字第8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11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860號原告 唐春艷 被告 張事鴻 上列被告因民國113年度上訴字第1346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刑事第十三庭審判長法官吳冠霆
法官邰婉玲法官柯姿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硃燕中華民國113年7月11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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