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202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202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搶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0二二號
公訴人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搶奪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九十年一月三日上午九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法官鄭文祺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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