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附民字第33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2月20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原告日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甲○○
號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2月20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林俊寬
法官陳明呈法官王參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2月24日
書記官林香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