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7年上易字第117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業務侵占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7年度上易字第1176號上訴人即被告 陳志豪 上列上訴人因業務侵占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568號中華民國107年5月23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5年度偵緝字第1336號),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月9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許文碩
法官劉麗瑛法官周瑞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邱曉薇中華民國10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