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票字第82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票字第82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2月0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票字第823號聲請人 何崇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大聖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附表票號WG0000000之本票票面金額記載是否有誤?
二、確認聲請事項及請求原因事實本票二張金額3,460,100元之記載是否有誤?
三、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2月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沈珮純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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