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訴字第291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9月08日
裁判案由:營業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91號原告南台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郭子義 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 律師
戴敬哲 律師人 王彥凱 會計師被告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代表人 蔡碧珍 訴訟代理人 郭仁義 輔助參加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代表人 張淑娟 訴訟代理人 黃信穎 上列當事人間營業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0年9月8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孫奇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8日
書記官宋鑠瑾